景语皆情语,闲笔出真意
——论郁达夫《故都的秋》的创作特色
2019-07-13张建新山东省邹平市第一中学山东邹平256200
名作欣赏 2019年30期
关键词:色彩
⊙张建新[山东省邹平市第一中学,山东 邹平 256200]
《故都的秋》是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郁达夫于1934年创作的散文。在1921至1933年间,郁达夫一直积极地参加左翼的文学活动,迫于当时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压迫与威胁,1933年,郁达夫选择由上海前往杭州,并且在杭州生活了将近三年的时间。在那段时期,郁达夫的内心虽然苦闷,却过着一种相对闲散与安逸的生活。他有很多时间可以去游览山水,在这段时间,他写了许多游记,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他逃脱了现实困境带给他的烦闷与忧愁。1934年,郁达夫回到北平,再次领略了故都北平之秋的独特韵味,从而写下了《故都的秋》这篇优美的散文。全文运用了丰富而精湛的语言来润色故都之秋的“清”“静”与“悲凉”,也处处渗透着郁达夫的消极与积极情绪的相互纠结与斗争。可以说,故都的秋,也是郁达夫的“秋”,是表现了他的主观感情、审美取向、文学气质和人生体验的“秋”。
一、情景交融的意境营造
“故都”点名地点,一个“故”字包含了深深的眷念之意,又深藏着深刻的文化底蕴;“秋”字点明时间,故都的秋,作者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故都的秋》是一篇典型的抒情散文,其最大的特点是情景交融,作者将自然界的客观色彩与自己内心的主观色彩十分自然地融合在一起,以情写景,以景显情,情与景浑然交融,秋中有情的眷恋,情中更有秋的落寞。
写故都的日常:“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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