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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利维坦》中的“代表”机制

2019-07-03刘丰宜

西部学刊 2019年5期
关键词:主权者利维坦霍布斯

刘丰宜

摘要:《利维坦》(Leviathan)作为英国政治哲学家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最广为人知的经典著作,为近代西方政治哲学发展奠定了根基。本文对《利维坦》第十六章中提及的“代表”机制进行语义学(涉及英文、古希腊文、拉丁文)上的考察,认为霍布斯提出的“代表”机制是一个人经他人授权后承担他人相应的角色,行使授权的权力。在此基础上对书中“代表”机制的三个层面进行梳理、阐述,认为“代表”机制及其所产生的授权人与代理人关系,对于霍布斯建构的世界来说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其本质是个体在面临自身的脆弱与限制时借力于他者。

关键词:《利维坦》;霍布斯;扮演:代表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9)05-0025-03

从目录上来看,《利维坦》第十六章“论人、授权人和由人代表的事物”是该书第一部分“论人类”最后一章,而该书第二部分是“论国家”,因此可以认为,第十六章承接第一部分、开启第二部分,为“论人类”与“论国家”之枢纽章节——正是该章所着重阐述的“代表”机制起着枢纽作用。通过“代表”机制,霍布斯在思维空间里构建起了他的世界。

一、由“扮演”到“代表”:“代表”概念的起源

在第十六章,霍布斯并没有急于介绍“代表”的概念,而是根据第一部分“论人类”的主旨,首先阐释“人”的概念。霍布斯开宗明义地说道:

“所谓人要不是言语或行为被认为发自其本身的个人,便是其言语和行为被认为代表着别人或(以实际或虚拟的方式归之于他的)任何其他事物的言语和行为的个人。”

这句话的前半部分很好理解,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通常都是代表自己,可是霍布斯为何会有点奇怪地提到还存在另外一种人,这种人的言行为何代表其他人或其他事物?

这就要从霍布斯本人的知识背景以及其所处的西方文化语境来理解。正如霍布斯在文中所说,现代英文中“person”一词来源于拉丁文“persōna”,意为人在舞台上所扮演的某种角色。而在西方古代剧场演出中,演员常常通过佩戴某种与角色本身相契合的面具来表现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所以“persōna”又可以具体指演出时演员所佩戴的面具。而在古希腊文中,也有相应的词“π.?.ω.ο.”。众所周知,在古代西方,特别是作为西方文化滥觞的古希腊时期,剧场无论在日常生活还是政治生活中,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场所。因此,“person”一词,对于霍布斯来说,首先让他想象到的,也许正是古希腊剧场演出的场景:在露天舞台上,各个演员通过佩戴面具(persōna)来展示各自所要扮演的角色(persōna)。

因此,在霍布斯语境里,我们可以将“person”理解为面具或者角色,从这个含义出发,就可以分出霍布斯在开头所谈的两类人:一类人所佩戴的面具(或扮演的角色)是他本人的反映,因而他的言行代表他本人的言行;另一类人所佩戴的面具(或扮演的角色)是他人的反映,因而他的言行代表他人的言行。

而在霍布斯语境下的“角色”,是指一个具有肉身的生理人在参与社会生活或者与其他生理人进行交际、发生关系时所选择的身份、地位或姿态。人在社会上,根据不同情况的需要可以扮演不同的角色,不同的角色反映了不同的社会关系与利益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人首先是演员(actor),演员在这里并不是贬义,而是中性的。人根据自身需要或他人需要,在社会生活中自觉地扮演不同角色,这本是自然之理。表演范畴中的“演员”一词,就可以顺利地变为一个普遍范畴上的词汇,人不仅在演出场合中成为演员,也可以在其他场合成为“演员”。比如在法庭上,有人“扮演”法官,有人“扮演”律师,有人“扮演”原告,有人“扮演”被告,并且,这些角色都受到与各个角色相对应的道德伦理与法律规章的约束。

这样一来,我们便理解了在霍布斯语境中“person”一词的含义,相应的,“person“作为一个名词,也有其动词形式,即《利维坦》原版第十六章标题中出现的“personated”的原形“personate”,意为“扮演”之意。对于“personate”,霍布斯解释到:

“……to personate, is to act,or represent himself,or another;and he that acts another,is said to bear his person,or act in his name.”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扮演,就是指这个人代表他自己或者别人来行动(act),而代表别人是指,“承当他的人格或以他的名义行事”。这里的翻译将“person”翻译成“人格”,笔者认为在中文版中这样的译法,很可能增加了读者尤其是普通读者的阅读困难。因为在中文版前文中,霍布斯并没有介绍“人格”为何物,对于霍布斯所认为的“人格”的内涵和外延,我们一无所知。这里突然出现“人格”一词,会让普通读者一头雾水,也不符合霍布斯所被公认的严谨文风。我们可以在该书原版的语境中去理解这句话。“bear his person”如果在前文所述的霍布斯之语境中理解,可以理解为“bear his mask”或者“bear his role”,意为“承担某人的角色”,这种承担可能是临时性的,也可能是较长时间的或者永久的。而“承担某人的角色”与“以某人的名义行事”,在本文的语境下可以合并为一个意思,即代表。因为当我们说某人代表某群人致辞时,指的就是该人以该群人的名义致辞;当我们说某名特命全权大使在所驻国家代表本国元首时,指的就是该大使在所驻国家承担本国元首相应的角色——代表派遣国与所驻国政府进行交涉,在所驻国国境内保护本国及本国国民利益。

如此看来,“扮演”这一概念在霍布斯语境中,就可以引申出“代表”之意——演员在扮演某个人时,他就是在代表这个人,演员的言行代表了这个人的言行。这样,霍布斯就提出了一个重要概念“代表”。而严谨的霍布斯还将代表分为两类:一类是代表者言行未获得被代表者承认的(这一类由于逻辑上的分类之需要而出现在书中,并没有被霍布斯详细讨论);一类是代表者言行获得被代表者承认的(这一类是他着重谈论的)。

而“代表”机制便是一个人经他人授权后承担他人相应的角色,行使授权的权力。该机制不是让一个与被代表者在体貌上相似的人作为代表者,因为被代表者无意找一个视觉上的替身,而是让一个与被代表者在相关能力(具体为何种能力,由被代表者的需要决定)相似或者超过被代表者相关能力的人作为代表者,这样的代表者才能较好地行使被代表者授予其的权力,实现被代表者的目的。

二、“代表”机制下的授权人(author)与代理人(actor)关系的三个层面

而当“代表”机制开始运作后,被代表者与代表者的关系就合法化为授权人(author)与代理人(actor)的关系。

这里的“author”一词也有必要进行一番探讨。“author”在现代英语中通常意为“作家”,还有一个意思是指某一事物、某一想法的“创始人”。追根溯源,“author”一词来自于拉丁文“auctor”[1]73,“auctor”的一个含义是:one who(or that which)gives authority(for doing something,etc.)[2]205,即为了某一目的将权力授予他人的人或组织,也就是霍布斯语境中的“author”(授权人)。

而auctor一词还有其他含义,其中与本文相关的含义有[2]205:

1.the Author of our being,the Creator,即造物主。

2.the founder(of a city,etc.),builder(of an empire),即帝国或城市、城邦的缔造者,或建国者。

3.A person with a title to take action or make a decision,an authority,即当权者。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列举的“auctor”的三个含义正好反映了霍布斯“代表”机制下授权人(author)与代理人(actor)关系的三个层面。

首先,根据霍布斯的世界观(包括他所承认的来自于《圣经》的世界观),上帝创造了人,赋予人以自然理性,并允许人在实践中锻炼其自然理性。不仅如此,上帝还授予人管理万物的权力,让人管理被衪所创造的这个世界: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

“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①

这里的上帝,作为造物者(auctor),创造了人以及人所生活的世界,并将管理万物的权力授予(gives authority)人,让人治理这个世界。因此,上帝与衪的子民就构成了授权人(author)与代理人(actor)关系的第一层面。

而作为上帝的子民,在霍布斯设定的自然状态下,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经过一番博弈之后,相互之间约定将各自权力授予同一个主权者,由主权者代他们行使权力,保障他们的安全以及其他公共利益。“利维坦”国家就诞生了,相互订约的人们就是建国者(auctor)。这里,上帝的子民与主权者就构成了授权人(author)与代理人(actor)关系的第二层面。

而当每个人的权力都集中于主权者一个主体身上时,一方面该主权者的权力是巨大的;另一方面,该主权者如何将其所拥有的巨大权力有效地运用于治理之中?這一难题将构成对主权者的一个挑战,因为当主权者所管理的疆域越来越广、人口越来越多时,意味着治理难度越来越大——主权者会面临分身乏术的困境,也未必对于各方面事务的处理都游刃有余,因为人人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

在第二十三章“论主权者的政务大臣”中,霍布斯解决了主权者面临的难题。既然一群人可以被一个主体所代表,一群人的权力可以通过“代表”机制授予一个主体,那么不妨逆向思考,“将一个主体拥有的权力授权给一群人行使”也是可能的。

因此,为了更好地行使从相互订约的人们那里得来的权力,主权者(auctor)经过熟虑与慎思,将其权力在必要情况下,分门别类地授权给主权者所认为能够胜任的人,即政务大臣,由政务大臣代表主权者处理相关事务。这里,主权者与政务大臣就构成了授权人(author)与代理人(actor)关系的第三层面。主权者在这个过程中就完成了从代理人到授权人的转换。

由此可见,在霍布斯建构的世界中,授权人(author)与代理人(actor)之间的关系起码具有三个主要层面,第一层面是上帝与衪的子民之关系,第二层面是上帝的子民与主权者之关系,第三层面是主权者与政务大臣之关系,而连接授权人(author)与代理人(actor)的,正是“代表”机制。

三、“代表”机制——人类智慧的体现

由此可见,“代表”机制及其所产生的授权人与代理人关系,对于霍布斯建构的世界来说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于在自然状态下利维坦的产生提供了可能。回顾霍布斯所言的自然状态,不难想象那是一幅怎样残酷的景象:人人相互为战,家家自求多福;妻离子散的悲剧时时上演,枕戈待旦的氛围处处弥漫。人祸尚且如此,天灾更何以堪?这样,在紧张的人际关系与强大的自然力量的双重威胁下,人们感受到了自身的脆弱与渺小。为了自身的安全利益,人们受自然理性的引导,经过慎思、熟虑,通过“代表”机制组建了一个强大的“利维坦”,借助于这个人造的“上帝”庇护自身。

而“代表”机制不仅具有思维结构的真实性,它还直接反映于现实生活中——且不说国家是否真如霍布斯所言是受迫于自然状态按约建立的,只需要看看各国法律:除了代议制(如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外,还有民法、商法以及诉讼法,对于“代表”“代理”相关的一系列细密甚至近于啰唆的规定,我们就知道了“代表”机制在生活中扮演了怎样重要的角色。如果没有“代表”机制,没有代理人与授权人这种关系,我们将很难想象世界会是什么样子。

因此,“代表”机制是人类的一种智慧,本质是个体在面临自身的脆弱与限制时借力于他者(不管是借助他者的专长还是借助众人的联合)。它由人类的理性产生,也由人类通过定义、计算一个个抽象概念而运作。因此,动物是没有资格拥有这一智慧的,因为据目前的知识来讲,动物显然不具备相应水准的思考能力。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此——在大自然面前,人与动物同样渺小、脆弱,而人类能够凭借其独有的理性思考能力认识到自身的劣势,并且对抗这种劣势,在自然界中树立起自身的尊严。

也许这时候重温一下帕斯卡尔(Blaise Pascal)的话我们会体悟更深:

“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由于空间,宇宙便囊括了我并吞没了我,有如一个质点;由于思想,我却囊括了宇宙。”[3]157

注 释:

①以上两段分别引用自《圣经·创世纪》(和合本)1:26、1:28。

參考文献:

[1](英)索恩斯(Soanes C.).牛津袖珍英汉双解词典(第10版)[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

[2]Oxford Latin Dictionary[M].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

[3](法)帕斯卡尔(Blaise Pascal).思想录[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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