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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宁陕实践

2019-06-26崔世华

新丝路(下旬) 2019年6期
关键词:林权权属林地

宁陕地域广阔,资源丰富,生态优美,是西安南枕的绿色屏障,是镶嵌在秦岭上的一颗绿色宝石。人均拥有林地50亩,林地总面积33万公顷,森林覆盖高达90.2%,是“中国天然氧吧”,也是植物的王国,天然的生物基因库、天然的野生动物园。全县集体林地总面積306.2万亩,涉及1.7万户。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研究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事项,也是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林权类登记是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必然要求。2017年陕西省安康市开展林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将试点放在宁陕县。宁陕县政府确定太山庙镇油房村、双建村为我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林权登记试点村。宁陕通过开展试点研究、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制度成果,形成一套具有操作性强、拓展性好的“宁陕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实践”,在全省和全市广泛运用与推广,助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一、主要做法

1.深化组织保障。林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为顺利推动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出现的问题,成立宁陕县林权不动产登记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主管自然资源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宣传部、信访局、监察局、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及试点镇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资金保障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研判团,定期组织专项会议,建立林权不动产登记试点项目运行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林地权属、勘界确认、林木种类等确认工作、研究林权登记试点工作中涌现的新问题,化解试点改革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等。

2.强化科学操作。完全依靠实测难度系数高,采用遥感影像调绘,使用固定翼无人机搭载高清相机进行垂直摄影完成航片采集,辅助RTK、全站仪等测绘仪器协同并用,确保分辨率满足1:2000比例尺精度。以地籍调查为基础,以宗地为依托,充分利用林地“一张图”数据库、国土二调数据库和已有的成果资料,通过控制测量、正射影像工作底图制定内、外业调查步骤,完成林地权属调查及测绘工作。

3.细化作业方式。空间数据调绘采用实地调绘,无法到达某个点时由村组人员对正射影像图指认,查清位置、四至界限、形状、空间分布及面积。外业实地调绘完成后,内业使用ArcGIS对照外业调绘底图在正射影像完成内业勾绘并做矢量化处理,对二调数据库中的林地范围与林业部门最新林地权属范围比较分析、核实,叠加测区影像图,裁剪成以组为单位的公示图。公示图向本组村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者,经该组权利人共同签字确认;有异议且异议成立者则及时修改,进入二轮公示,公示期满权利人再次签字确认。

权属调查采取以《地籍调查规程》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等技术规范为基础,结合试点村实际情况,逐宗调查每宗林地权属,查清调查区内每宗林地的位置、范围、形状、面积、四至界限、空间分布、土地利用现状及共有情况。确认无异议后,权利人现场在界址签章表上签字摁指纹,并经村委会法人代表签署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权籍调查过程中,收集资料贯穿始终,资料收集严格按照《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林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进行。

二、取得成效

一是查清了每宗林地的权属、四至、实际面积和已发林权证记载面积的关系等情况。二是换发林权不动产权证书,换证率达到95%以上。三是实现自然资源部门林权登记信息的统一管理,提升林权登记的社会化服务功能。四是保障群众权益,包括山水林田湖在内的自然资源,是资源、资产、资本的“三位一体”。森林资源通过明晰产权成为一种资产,将其盘活为资金、资本,成为助力脱贫攻坚新亮点。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通过试点发现,制约林权不动产登记的进程,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信息不详实。过去颁发的林权证存在登记信息不详、权属界址不清、图地不符等现象,很难准确反映权利人的林权真实状况,是造成林权纠纷的主要原因。二是信息更新缓慢。部分宗地信息处在动态变化中,因林地的划分及征、占、用和家庭成员自然增减等信息发生变化,若按原林权登记信息难以真实有效反映权利的实际状况。三是认定标准不一。同一宗地,林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行业认定标准不同,出现同宗地重复发证、重复计算面积,与耕地或林地总量面积不符。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从三个方面改进。

1.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不动产统一登记配套措施。林权不动产登记是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四梁八柱基础已经建立、制度体系也亦成型,但是林权类登记的配套措施还不足。应该从国家层面,继续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修订,继续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条例》与林权类登记法律法规以及自然资源确权调查的有效衔接,出台涵盖房产、土地、林业、水利、农业等登记业务的自然资源调查技术规程,施行一套规程管全程。

2.统一调查基础。林权不动产登记面对的是广大农民群体,涉及面大、范围广,必须统一基础。在自然资源调查技术规程未出台前,应以地籍调查作为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基础,坚持已有地籍调查成果作为调查衔接的主要依据。坚持多规程并行,继续沿用现行的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标准,协调一致,避免现行调查标准、认定上的技术差异。

3.运用“互联网+”。“互联网+”模式是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的重要举措,“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是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通过数据共享应用,向公安、林业、民政、法院、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信息共用,监管共管的格局。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破壁垒,消除信息孤岛,便于监管或登记部门及时掌控最新信息变化、更新信息数据库,保留过程数据及图册的演变痕迹,达到家底清、数据明、信息新的自然资源新时代的制度维度。

作者简介:

崔世华,系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科长,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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