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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人民调解”广西筑牢“第一道防线”

2019-06-25夏书清梁和民宋彬

21世纪 2019年6期
关键词:人民调解调解员全区

夏书清 梁和民 宋彬

百色市凌云县司法局干警深入边陲少数民族村屯开展法治宣传

我国人民调解制度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东方经验”。广西壮族自治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区“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由2016年的84.58%上升至2018年的91.95%,提升明显,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司法部组织的2018年度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广西人民调解群众满意度获全国第三名。

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人民调解服务网络

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的各种矛盾纠纷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处理及时得当,就能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反之,就可能激化矛盾,甚至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有的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到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稳定。人民调解处于预防化解矛盾的第一线,往往最先接触也最了解矛盾纠纷产生变化的原因,能够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就地化解。

广西把社会治理的重心落实到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社区,人民调解员来自群众、直接服务群众。按照“哪里有人群,调解组织就建在哪里;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工作要求,积极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五级人民解调工作网络。目前,全区共有司法所1246个,人民调解组织18500多个,人民调解员11.2万人,其中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约9.7万人,兼职人民调解员约10.6万人。

加强行业专业调解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人民调解为人民,以人为本,才是根本。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也唯有以人为本,才能被人民群众接受,才能快速有效定分止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矛盾纠纷类型更加多样,不仅表现在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房屋宅基地等方面,而且呈现专业性、行业性的特点。矛盾纠纷的调处难度加大了,人民调解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新变化。

为了加强和规范行业、专业领域调解工作,广西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促进调解规范化、法治化发展。目前,全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达613个,其中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19个、医患纠纷178个、劳动争议纠纷222个、旅游纠纷63个、物业纠纷18个、婚姻家庭纠纷34个以及水运纠纷2个、商会纠纷与电力纠纷各1个,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下一步广西将下大力气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力争每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使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比重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同时注重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等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专业水平。

加强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人民调解工作的重心在基层。2018年,广西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80 740余件,调解成功270 800余件,成功率97.5%,涉及金额18亿元。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90余件,防止群体性上访680余件,防止群体性械斗490余件,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信访问题是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广西人民调解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及时发现信访苗头,防止信访问题激化升级。在开展日常排查调解的基础上,结合元旦、春节、两会、清明、国庆、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节日,广西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力求早发现,早化解。

广西还结合民族民俗文化,运用石牌调解、山歌调解、鼓楼调解、少数民族语言调解等方式化解民间纠纷,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群团和谐。同时,加强跨省区人民调解联建、联防、联调、联通、联络、联谊。广西司法厅领导率队访问越南,共商加强交流合作,调解边境民事纠纷事宜,加强了中越陆地边境跨国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全区共调解中越民间纠纷近700件,调解成功率100%,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

主动攻坚克难化解热点难点纠纷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纠纷、旅游纠纷等领域矛盾纠纷凸显,成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也是人民调解的难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化解这些矛盾纠纷,是人民群众对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热切期盼。

广西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灵活采取多种方法,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推诿、不拖拉、不积压,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在巩固充实基层、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的同时,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创新调解组织形式,引导和发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形成工作合力。

2018年11月26日,中越两地签署合作协议

2018年,广西共调解医患纠纷800余件,2011年以来累计调解6400余件,实现了“为政府分忧、为医院解愁、为患者维权”的良好效果;全年调解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8600余件,2011年以来累计调解了63000余件,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全年调解劳动争议2400余件,2011年以来调解25400余件,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全年调解物业纠纷600余件,2011年以来累计调解5500余件,物业纠纷调解工作不断加强;南宁市各城区都建立了物业纠纷调解组织。

加强三调联动畅通服务渠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和职责所在。

每一起成功调解的案件,都离不开各方的努力和支持,坚持和发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枫桥经验”,需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中心的大调解机制,整合区域可利用的各项资源,实现多方联动,让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地夯基垒台。

为此,广西建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衔接机制。与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了司法确认工作28个试点,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诉前、诉中和司法确认工作等环节的衔接联动。2018年全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000余件。巩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成功经验,开展人民调解进驻拘留所化解拘留人矛盾纠纷。与信访部门建立了人民调解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并组建了全区信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库,去年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500余件,极大地减轻了信访部门的压力。

广西梧州市万秀区建立了“10+8+2+1”模式,10个司法所对接8个社区、2个派出法庭、1个行业协会,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贵港市司法局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港北区人民法院、贵港市信访局、港北区城北派出所建立4个律师调解工作室,聘任66名调解员,推进“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公调对接”,畅通服务群众渠道。

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好了,“第一线”打牢了,就可以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党委政府、政法综治都可以从中受益,群众也可以免于奔波,省钱省力省时。从这一方面来看,人民调解再怎么被重视都不为过。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的努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2018年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广西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得到交流并推广,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林金文也为此接受全国专访(全国仅四个省区);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提前两年完成任务;广西33名人民调解员被司法部评为2018年“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其中南宁市马山县加方司法所所长莫洪林入围全国“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2018年度全国最爱欢迎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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