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实证研究
2019-06-21滕艳军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9年4期
滕艳军
摘 要:当前民事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存在案源匮乏、“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不够、发展不平衡、监督方法不当、监督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解决上述问题,检察机关要做到理念更新与实践强化相结合、传统手段与科技借助相结合、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明确重点与平衡发展相结合、常规方式与新型方式相结合,以新理念引领民事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关键词:审判违法 民事 行政 实证研究
民事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制度自设立以来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其监督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本文以相关数据和案例为依托,以问题为导向,对制度发展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现状分析: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基本情况
(一)民事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受理情况分析
2017年-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共计受理案件36040件,其中2017年受理16100件,2018年受理19940件,总体呈上升趋势。从民事类案件与行政类案件受理对比情况来看,以2018年的数据为例,两者比例约为15:1,相差悬殊。从案件来源情况看,依职权发现、当事人申请监督、案外人举报控告三项来源占比分别为80%、19%、1%左右,其中依职权发现比例畸高。
(二)民事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审查结案情况分析
2017年-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共计结案35060件,其中2017年结案15380件,2018年结案19680件,总体呈上升趋势。从民事类案件与行政类案件结案对比情况来看,以2018年数据为例,两者比例约为16:1,总体上相差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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