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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合法化之国际趋势与争议

2019-06-21罗羚尹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 2019年3期

罗羚尹

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市 650500

2018年10月17日,加拿大BILLC-45(《大麻法案C-45》)正式生效,意味着加拿大终结了长达95年的大麻禁令,成为继乌拉圭之后第二个大麻全面合法化的国家。①2013年12月10日,乌拉圭参议院以16票赞成、13票反对的微弱优势通过立法,肯定了大麻种植、销售和消费行为,成为世界上首个允许大麻合法化的国家。此闻一出,举世哗然——大麻是毒品,毒品应被严厉禁止,何以能通过法律为其“正身”?2018年10月24日,就在加拿大大麻合法化法案生效一周后,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在其官方网站上针对“大麻合法化”问题发布了致领区中国公民的一封信,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多伦多总馆:http://toronto.china-consulate.org/chn/zxdt/t1607195.htm(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3月15日)。郑重提醒在加广大中国公民(特别是广大留学生),为保障自己的身心健康,避免接触或使用大麻,重申了我国关于严禁大麻毒品的立场。那么,对于眼下讨论激烈的“大麻合法化”,当前的国际趋势如何,主要争议焦点何在,我国又是持何种态度呢?

一、大麻合法化之概况

大麻(英文多称cannabis或者marijuana),是一种从发现之初就极具争议的草本植物。我国是世界上最早栽植和使用大麻的国家之一,从《氾胜之书》《四民月令》《齐民要术》等历史文献中可知,我国古代人民主要将大麻提取纤维、用作纺织原料,或者作为食物来源之一。③《氾胜之书》:“获麻之法,霜下实成,速斫之。获枲之法,穗勃如灰,拔之。夏至后二十日沤枲,枲和如丝。”说明了在古代,雌株(麻)收子,雄株(枲)取纤维。然而,华佗弟子、三国时期医学家吴普在其所撰写《吴普本草》中,称大麻“叶上有毒,食之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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