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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并非“过家家”游戏

2019-06-19熊锦秋

董事会 2019年5期
关键词:交易价格过家家价款

熊锦秋

两家上市公司一前一后收购同一个资产标的“天山铝业”,标的资产估值从236亿元缩水到了170亿元,投服中心表示如此巨大差异有悖常理。笔者认为,应采取有力措施遏制资产评估“过家家”游戏。

去年9月紫光學大发布重组预案,拟购买天山铝业100%股权,交易标的资产预估值为236亿元;今年2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重大重组等议案。到了3月,新界泵业披露重组预案,置入标的天山铝业100%股权预估值为170亿元;除此之外,天山铝业的业绩承诺也大幅下滑。两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及评估机构均无变化,仅半年的时间,同样的标的资产,其业绩承诺和预估值却出现大幅下滑,资产评估沦为“过家家”游戏。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如果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作为依据,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目前并购重组资产评估的一个问题,就是估值溢价率过高、没谱,2016年时平均估值溢价率甚至达到9.95倍。之所以上市公司并购标的资产估值没谱,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利益关联使然。若上市公司并购大股东等关联方资产,自然有推高交易价格内在动力;即使标的资产为第三方所持资产,但有些背后仍可能与大股东、董监高存在隐秘利益关联。

二是上市公司为蹭热点所致。A股市场流行事件驱动型炒作,要与市场热点、题材概念尽快搭上钩,并购相关资产是个办法,此时上市公司往往饥不择食、愿意接受标的资产的虚高估值。

三是评估机构缺乏独立性。有些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手先商定交易价格,再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基于上市公司与评估机构之间的雇佣关系,评估机构处于弱势地位,评估机构要么接受,要么就予以更换,评估机构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缺乏专业、独立、全面、客观的判断,使得评估值无法准确反映交易标的真实价值,有时以交易价格倒推出估值模型的参数。

四是个别评估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低下。2017年《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谨慎从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但一些评估机构或从业人员为了承揽业务,罔顾职业道德准则,低价抢单,有些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也备受质疑。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有时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决定收购价格的高低,这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影响巨大。要整治资产评估中的一些乱象,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有以下建议:

首先,强化对违法违规评估机构及其人员的处罚。2016年《资产评估法》规定,由评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其中的“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为财政部门,处罚角度主要是“私自接受委托从事业务、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而《证券法》规定证监部门可以对评估机构的证券业务进行行政处罚。虽然《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但若评估机构及其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触犯《资产评估法》《证券法》,笔者认为财政部门与证监部门,其中一个部门给予行为人罚款后、另一部门仍可给予罚款以外的其他处罚。

其次,改变目前评估业务的雇佣关系。评估机构为了评估费用多听命于事主、所有的道德准则都弃之九霄云外。为此可考虑:上市公司对资产进行评估,先向评估行业协会提出申请并上缴相关费用,由行业协会公开招标,中标评估机构向评估行业协会负责而非上市公司。

再次,改变目前重大重组对价支付模式。目前上市公司并购后立即支付高昂代价,未来标的业绩不达标只能获得数量少得可怜的承诺补偿、有的还耍赖拖延。境外市场并购重组有个支付方式为“或有支付计划”,收购时不定死收购价格,也不一次付清收购价款,股权交割时先支付部分款项,之后按照并购企业的业绩等条件逐步支付剩余价款,若约定的条件不能实现,交易对手就不能得到后期价款。建议A股引入这个操作办法,并购后上市公司逐步支付的收购价款与标的未来业绩挂钩,而不是与评估值挂钩,评估值只能作为交易参考,虚高估值再也不会对中小投资者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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