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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的整体框架研究

2019-06-11霍波

科学导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党风纪检监察腐败

霍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但是,我们应看到,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腐败行为仍然存在于各个领域,包括我们的建筑施工企业,仍是廉洁建设风险的敏感区和高风险领域,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仍需不断的坚持和努力。

一、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随着近年来全国煤炭价格下行,集团公司经营出现困难,连带地产集团所属各单位经营业绩严重滑坡,使得建筑施工企业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如何争取工程、提高经营业绩上面,从而产生了重生产轻党建的思想,党风廉洁建设更是摆在了一个似有似无的位置,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二)建筑施工企业所共有的特点是点多、面广、相对分散、人员流动性大、施工队伍不稳定,这就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存在机构不固定、管理难度大、制度的执行力较差、监督难到位等问题,导致工程管理粗放、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洁建设相对薄弱,在项目承揽、材料招投标、施工队伍选用等环节容易产生腐败的问题。

(三)廉洁教育开展难度大。特别是外埠项目部,工程项目较小时,可能只有几个人,整日专注业务、疲于奔波,廉洁从业的宣教活动开展不够,廉洁从业意识不高。

(四)制度不够完善,权利缺乏制约。特别是在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的一些环节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比如材料的采购验收、结算,财务的签证,财务挂账、资金支付等。

(五)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比如在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的监督是很直接的监督,也是一项能够及时发挥作用制止腐败的监督,但事实上财务监督很困难,虽然一直执行着会计委派制,但由于财务人员由所在单位管理、考核,所以财务人员对在监督职责时,始终畏首畏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六)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力量有限。地产集团所属各建筑施工单位全都设有纪检检查机构,人员配备却不够,兼职占绝大多数。同时,由于建筑施工单位本身点多、面广、相对分散的特点,纪委的“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工作难以全面和深入。

二、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腐败现象的特点

(一)腐败从领导干部向普通管理人员发展,腐败主体不仅只是握有较大经营管理权限的領导干部,仅仅掌握一般业务权力的管理人员腐败也不在少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由吃拿卡要开始,逐步转变为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

(二)腐败现象发生的领域和环节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从资金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到招投标管理、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干部队伍管理等涉及人财物产供销的各个方面都有腐败问题的出现。

(三)腐败行为的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有的借用婚丧嫁娶收受贿赂;有的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贿赂;有的私设小金库,随意开支;有的借向甲方开展“公关”名义,顺便从中搭车谋私;还有的与劳务分包队伍相勾结,搞虚假结算,套取资金。

三、如何构建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不能腐”体制机制

(一)健全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度机制。首先是要完善党务企务“双务”公开制度,凡是涉企业生产经营决策、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等都予以公开,以公开透明保证权力运行,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以民主制约权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和施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干部选拔任命、物资材料采购、施工队伍选用等重大事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一把手”不得先于班子其他成员发表意见,防止变成“一支笔”“一言堂”;三是完善一级监督一级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上级党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强化“班长”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对被监督对象的责任落实和考核制度,构建严密的监督体系,扎实有效的限制公权力的运行。

(二)加大廉洁从业教育力度。教育并不能彻底根治腐败的问题,但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并不能否定。我们要从丰富教育内容和载体、创新教育形式、突出教育针对性方面进一步加大廉洁从业教育力度。同时要积极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建立适合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相适应的企业廉洁文化,在企业内部营造廉洁光荣、贪污可耻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在建筑施工企业中,不同的岗位具有不同的廉洁风险,梳理工作流程及岗位职责,认真排查各流程及各岗位廉洁风险点,将廉洁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流程的各个环节,建立风险识别系统,强化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廉洁风险管理,不仅能够起到预警防范作用,还能够避免因制度繁多而带来的工作量增大。同时,将风险管理分层级、分业务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解决因建筑施工企业点多面广,施工场所变化、人员流动不易管理的问题。

(四)创新监督体系建设,提高执纪问责水平。一是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施行委派制、轮换制,由上级部门对基层单位进行指派,定期轮换,并负责对其直接考核、考评,在对关键环节监督的同时发挥财务、材料等重点岗位的监管作用,促使其敢于监管、善于监管。二是配齐配全纪检监察人员,增大增强纪检监察力量,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以监督制约权力,防范权力滥用。三是要加大惩处问责力度。在加大惩处的同时,要建立、完善廉洁档案制度,对问题较多、性质严重的人员实行准入、退出办法。同时,对基层单位重经营轻党建,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不履行、履行不力的,国家方针政策不落实、假落实的,企业规章制度不执行、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以问责促履职尽责。四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体系,整合纪检、监察、审计、法律事务等部门的力量,在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发挥监督优势,形成监督合力,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相互配合,提升监督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五是建立奖惩机制,在国有施工企业中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业绩都有一套完整的考核机制,但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洁建设上却相对单一,不够明确,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将责任、义务同考核项挂钩,能够进一步增强其积极作为的主动性。(作者单位:阳煤集团地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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