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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古诗英译策略体系中的概括翻译法描写研究

2019-05-24刘锦晖马士奎

外国语文 2019年1期
关键词:英译译者古诗

刘锦晖 马士奎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083; 2.中央民族大学 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081)

0 引言

诗歌是我国五千年璀璨文明中的一朵奇葩,是华夏民族的精神财富。“随着中国文化‘走出去’潮流的兴起,中国古诗外译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视。” (文军,2013:72)汉语古诗文体独特,“诗歌语言最为精炼,词汇最为丰富,表达形式最为精美,语言的色调最为细腻”(张智中,2015:21),而且无论诗词曲赋都包含丰富的名物、意象、典故等。汉语古诗中部分词汇所涉及的内容因为极具历史感,当代读者业已感到陌生,况且有些词语所指代的内容专为中国文化所特有,这就给古诗译者带来了翻译挑战。

文军、陈梅(2016:92-96)专门针对汉语古诗这一文体的英译进行了系统研究,并提出汉语古诗英译的策略体系是“译诗语言的易化、译诗形式的多样化和译诗词语的简化”,其中“译诗词语的简化”专指“对汉语古诗、古旧名物及文化内容英译的简化策略”,这一策略以“概括、释义、替换、节略、增添”等为主要方法。本文拟对其中的概括翻译法进行系统深入的探讨。

1 概括翻译概念的提出

其后,鲁文-兹瓦特(van Leuven-Zwart, 1989;1990)在吸收维内和达贝尓内以及列维关于翻译转换的研究思想后,基于描写研究方法提出了更为详尽的翻译转换模式,其中也包括了“概括化翻译”。鲁文-兹瓦特将小说《唐·吉诃德》的西班牙语原文和其荷兰译本作为研究对象,首先利用对比模式对翻译产品的句子、分句和短语等微观结构中的翻译转换进行分类,然后利用描写模式关注微观结构转换对宏观结构产生的影响。在该模式中,她提出了“译素”(transeme)的概念,指可以对翻译转换进行比较的单位。她通过对比原文、译文译素与元译素(architranseme,简称ATR)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三种转换模式: 调整、修改和转变。在三种转换模式下鲁文-兹瓦特又结合语义、语用、文体再次划分出十种微观层面的转换类别。“概括化翻译”就是隶属于调整模式的一种微观转换,即原文译素与元译素为下义关系,而译文译素与元译素为同义关系(van Leuven-Zwart,1989:159-160),即“目标文本中译素向更宽泛的概念转换”(Shuttleworth et al.,2004: 66)。在这一模式里,“概括化翻译”体现在文本微观层面,需要将译文、原文译素都和元译素进行对比才能观察该方法的运用,但在该模式,鲁文-兹瓦特对“译素”的定义并不明确。按照她的说法,“可以用来比较的单位一句话太长,而单词又太短”,而她的比较单位“译素”是“一个可理解的语篇单位”,但是如此定义“也并不能帮助读者找到划分译素的界限”( Farahzad et al., 2013: 155),这也就给识别“概括化翻译”带来了困难。尽管该模式过于烦琐,但毋庸置疑它是一种典型的“自下而上”的研究模式,为翻译策略的实证研究提供了借鉴。

相较于鲁文-兹瓦特基于文本对比的转换描写模式,赫维(Hervey)和希金斯(Higgins)对翻译方法的总结则更侧重于实践。他们结合日常翻译教学,观察并总结出了一系列翻译方法,其中一种便是“概括翻译法”。他们认为跨语言完全同义的词只是例外,即便是历史、文化上有渊源的语言也如此。同时他们指出“上下义关系”在任何一种语言中都普遍存在,甚至整个语言指代结构都是建立在这种“上下义关系”上的(Hervey et al.,1992:90-92),因此在翻译中使用上义表达或下义表达来传递特定信息便是重要的方法。由此赫维和希金斯提出了“概括翻译法”和对应的“具体翻译法”。“概括翻译法”是指在目标语文本中使用一个原语的“上义表达”(hyperonym)来翻译。这样译文表达会更概括,原文中的一些细节会被省略掉。例如,用法语词filles翻译英语词 daughters就是概括, filles比 daughters含义更宽泛,因为它还可以指代girls。赫维与希金斯还进一步指出,“译文一定程度上更精确或更模糊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存原文本信息的完整性”(Hervey et al., 1992:93),同时他们将概括翻译法的使用原则归纳为 “目标语中没有其他合适的选择,省略的细节可以从目标文本上下文中找到,或者无关紧要”,这就为概括法的使用提供了可参照的原则。这一套方法最初以法语与英语互译为对象,不过随着研究的跟进他们发现该系列方法同样适用德语-英语、西班牙语-英语间的互译。

国内针对翻译策略的研究成果丰硕,不过涉及“概括翻译法”的相关研究不多,自然更缺乏对概括化译法的系统研究,但也有学者注意到了“概括翻译法”的使用。熊兵(2014: 87)在区分“翻译策略”“翻译方法”和“翻译技巧”时将“具体-概略转换”划归为语义层面转换的一种操作技巧,即“把原文对某一事物或概念的具体化的表述在翻译中用概略化的表述来表达”。他进一步举例说明该方法的应用。例如,“唉,我每天都得为柴米油盐酱醋茶操心”,译为“Alas, I have to worry about daily necessities every day.”译文用daily necessities这个概括的上义表述取代了原文具体的物品“柴米油盐酱醋茶”。

安全勇(2010: 101)在探究唐宋诗词中植物名称及相关表达的翻译方法时归纳出“化小为大”法,即“将诗词里出现的特定的一种花木的含义拓广,有时甚至可以避开诗词中花木而不译,代之以更具概括性的表达法”,并指出这一方法的使用“可以解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植物的特殊寓意不为国外读者所了解的难题”。他还引用了文殊收录于《诗词英译选》中的辛弃疾词《鹧鸪天》 为例,词中“春在溪头荠菜花”译为“But at the head of the stream the spring has brought its wild-flowers out!” 用“野花代替我国人民熟悉的春季新鲜可口的‘荠菜’,倒是可以的,因为具体名物的确切精密有时也可能增加读者理解困难”(文殊,1989:316)。尽管安全勇称这种方法为“化小为大”,但不难看出这就是概括翻译法。该研究揭示了概括翻译法可以用来解决植物及其相关表达的翻译难题。然而这一研究只是基于个别例证的印象式研究,研究方法尚待改进。

此外国内翻译学者也有将上文提到的西方翻译策略模式介绍到国内译界,如李德超(2004,2005)相继对鲁文-兹瓦特和维内、达贝尓内的翻译模式进行过详细介绍,以期对国内翻译转换研究有所启示,但国内直接借鉴这些模式的研究较少。赫维和希金斯翻译方法中的补偿策略则更为国内研究者所关注(夏廷德,2009;滕雄,2008)。

从上述研究中不难看出无论是鲁文-兹瓦特的“概括化翻译”还是赫维、希金斯和熊兵提到的“概括翻译法”以及安全勇的“化小为大”,其方法内涵都是某个表达在翻译过程中语义发生变化,源语文本中一个具体的指代被译为更具概括性的表达,即原文和译文构成“下义-上义”关系。为了叙述的方便,本文把这种方法统一称为“概括翻译法”,简称为“概括法”。

尽管以往的研究缺乏针对汉语古诗英译中概括翻译法的系统研究,这些前期成果无论在概念上还是在方法上都为本研究的开展提供了可参考的依据。翻译策略与翻译方法构成了完整的翻译方法论体系,其中概括翻译法作为一种具体的翻译方法或技巧直接体现在文本的微观层面,构成了译者宏观策略的组成部分,对译本的宏观结构产生影响。本文对汉语古诗英译中概括法的研究也将着眼于诗歌翻译在原文和译文的微观层面发生的语义变化,并对该方法的应用进行描写研究。

2 汉语古诗英译中的概括翻译法

“对中国古诗英译造成困难的,除了形式特征(如五言、七言等字数、行数限制)和韵律要求以外,最大的恐怕就是文化差异问题了。”(肖开容,2017:145)英国传教士理雅各(Legge,1991: v)在他所译《诗经》的前言中也谈到,从事《诗经》翻译的译者面对的一大难题就是如何翻译诗中所提及的大量的花草鱼虫、飞禽走兽等。纵观中国文学史,无论在《诗经》《楚辞》或乐府、唐诗抑或宋词、元曲中都会出现大量的古代名物或事物概念。陆宗达、王宁(1994:68-69)在《训诂与训诂学》中说,“从词义学的观点来看,名物讲的是一些专名的词义。这种专名的特殊性在于,它所指称的对象范围比较特定而特征比较具体”,如饰品、器物、动植物、地点等。这些词汇给汉诗英译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可以说汉语古诗在英译过程中遇到的文化差异之一就体现在文化特色词或文化专有项上。由于汉英民族在生态环境、生活习俗、社会形态等方面的较大差异,体现不同民族特征的文化专有项必然更多地表现出鲜明的民族性和地域性,蕴含深刻的文化内涵。

西班牙学者艾克西拉(Aixelá,1996: 59)从译者的视角将“文化专有项”分为两个基本类别:专有名词和普通表达。专有名词如人名、地名等,普通表达指不是专有名词的文化专有项,包括每个文化中独有的一些名物、机构、生活习惯、观念等。专有名词又可进一步划分成常规专有名词和负载专有名词(loaded)。艾克西拉还粗略归纳了各个类别的翻译策略选择。首先多数专有名词都有规律地遵从先前的翻译规范,当然这并不等于每个专有名词只使用一种翻译策略,其中负载专有名词的翻译策略会呈现出更大的不确定性,不过对其成分进行语言指称或非文化翻译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普通表达类文化专有项的翻译则要复杂得多(范祥涛,2008: 61;Aixelá, 1996: 59-60)。

同时在艾克西拉针对文化专有项提出的翻译策略中,“概括翻译法”也在其中,不过艾克西拉把这种方法称作 “绝对泛化”(absolute universalization)。他解释为:当译者感到文化专有项对于目标语读者来说过于生疏,但是译者又找不到一个读者更熟悉的文化专有项来替换,于是译者会选择一个“普遍指代”(neutral reference)。他还举例来帮助理解这种策略:corned beef-lonchas de jamón ( slices of ham); a Chesterfield-un sofá (a sofa)。从例子来看,corned beef (一种英美特色食品:咸牛肉)被译入西班牙语后成为lonchas de jamón (火腿片),a Chesterfield(沙发的一种,通常扶手和靠背同高的皮制长沙发)被译入西班牙语后成为un sofá (沙发)。从译例可见原来的文化专有项译为了一个普通的、概念更加泛化,且具有概括意义的词,这与赫维和希金斯提出的“概括翻译法”如出一辙。赫维和希金斯也曾提出概括翻译法可在“某表达在目标语中没有其他合适的选择”时使用(见前文)。

由此可见,概括翻译法是处理文化差异与交流目的之间矛盾的方法之一,是应对文化差异的一种折中办法。概括翻译法用在汉语古诗英译中无疑会增加诗的可译度,“翻译是一门妥协的艺术,诗歌翻译更是一门妥协的艺术。说诗歌可译,其实是指诗歌在妥协基础上的可译”(张智中,2015: 262)。许渊冲(2006:96)在论及诗歌翻译时也谈道:“至于改译专门词语,改变原诗的观点与语气,改变原诗的词语,如果结果更能传达原诗的‘意美’,那也应该变通。”

我们举例来看,在唐朝诗人柳宗元《江雪》中有诗句“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译者Fletcher 将该句译为:

In his lone skiff his bamboo garments screen

One aged fisher from the snowstorm chill. (Fletcher, 1923 : 151)

诗句中“蓑笠”是指用草或麻编织成的斗篷以及帽子,一般是樵夫及渔民用来遮风挡雨之物。英语中缺乏对应的词汇,译者使用了garments 即 a piece of clothing(参照LongmanDictionaryofContemporaryEnglish)来进行概括翻译,前面用bamboo进行了修饰限定。从词义上来说,garment的语义要更模糊一些,这样简化了“蓑笠”这种陌生事物给英语读者带来的理解负担。

3 汉语古诗英译中概括翻译法应用对象及其分类

为了对汉语古诗英译中的概括翻译法应用的对象进行更为系统的研究,本文采用描写研究方法,选取了十种汉语古诗英译本作为研究语料,所选译本信息详见表1。

表1 本研究所选十种汉语古诗英译本语料

由表1可见所选译本均具有代表性。十种语料照顾到了译本的历时跨度,从1919年直到2010年。所选译本中英译的汉语古诗涵盖了古体诗与近体诗各个时期、各种体裁的作品,自先秦至清朝,诗、词、曲、赋等均有涉猎。译者则包括英、美著名汉学家、翻译家和中国知名翻译家等。其中有些译本本身就是中英文对照的,如孙大雨和Fletcher等人的译本;也有部分译作只包括英语译文,如David Hinton 和Burton Watson等的译本。通过对这些译本中概括翻译法的观察和描写,我们对该方法在古诗英译中的使用情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对所选英译本和中文原诗进行仔细对比后,将每个译本中对词汇的翻译处理使用了概括法的译例进行整理。表1中最后一列呈现的是每个译本中统计出的概括法译例数量。经过统计分类,我们发现汉语古诗英译中概括翻译法所应用的对象主要是文化专有项词汇。如前文所述,“文化专有项”在翻译中是一个相对概念,某个文化专有项的存在“不仅取决于它自身,还取决于它在接受文化文本中的功能”,“只要某一语言项目对目标语文化中普通读者或者任何有权威的人来说在意识形态或文化上造成不透明或者可接受问题”(Aixelá, 1996: 58),它就属于文化专有项。那么汉语古诗里中国读者较为熟悉的人物、地点、名物或概念表达等对于西方读者来说就有可能造成理解困难。十个译本中使用概括法的文化专有项包括专有名词和普通表达两类,其中以普通表达类的词汇为主。下面分类进行分析。

3.1专有名词类

诗歌中的专有名词主要涉及人名、地名和地理名词如山川、河流、湖泊等。人名如汉乐府民歌《陌上桑》中“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里的女子名“罗敷”;地名如王维诗句“西出阳关无故人”中的“阳关”以及李白《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中的“黄鹤楼”;山水名如李白诗句“且就洞庭赊月色”中的“洞庭湖”,戚继光《登盘山绝顶》中的“盘山”等。

(1)地名类

首先以地名的概括翻译为例来看该方法的具体应用。如杜甫《望岳》中有“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Turner 的译文是:

To what shall I compare

The Scared Mount that stands,

A balk of green that hath no end, betwixt two lands! (Turner, 1976: 132)

“齐鲁”原是春秋战国时代的两个国名,古代齐鲁两国以泰山为界,齐国在泰山北,鲁国在泰山南。所以泰山与齐鲁在地理上密不可分,只是英语读者未必都熟悉中国地理,所以译者采用了概括法,将“齐鲁”译为two lands。并且这里用概括法还另有其意,lands和上句结尾的stands还形成了尾韵,可以说此处概括法的应用是“一箭双雕”。此外,译者为了补偿概括法带来的文化损失还在尾注中对“齐鲁”又进行了解释。

(2)地理名词类

山川河流的翻译也可用概括法。汉武帝刘彻所作乐府《秋风辞》中有“泛楼船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 Giles、许渊冲和Turner的译文分别是:

In the river the barges for revel-carouse

Are lined by white waves which break over their bows;(by Herbert A. Giles)(吕叔湘、许渊冲,1978: 78)

I go aboard a bark to cross the river long;

It reaches midstream when I see the waves rise white.(Xu Yuanzhong, 1994: 20)

Our high-pooped barge glides by themarge

Of tributary flume:

Breasting the maze of floods we raise

A crest of creamy spume. (Turner, 1976: 43)

《秋风辞》为刘彻乘坐楼船泛舟汾河,饮宴中流,触景生情所作。三位译者对“汾河”的翻译都用了概括法,前两位用river 来对应“汾河”这个具体的河流名称,Turner用 tributary flume,即“河流或湖泊的支流”来概括。这样便简化了这个地理名词所隐含的历史背景,但是并不影响诗句整体内容的表达。此外,Turner还对自己用的概括词附加了尾注进行说明。

(3)人物名称类

人名的概括法多是这些历史人物具有特殊的文化含义,已经用做典故,如果直译不仅无法体现其文化内涵或指代意义,还会给读者带来理解的困难,此时译者会选用概括法,如陶渊明《桃花源诗》中“黄绮之商山,伊人亦云逝”一句的英译文:

A knot of nobles to the lone hills fled:

In time ’twas given out that they were dead. (Turner, 1976: 75)

诗句中“黄绮”是秦末汉初商山四皓中之夏黄公、绮里季的合称,商山四皓是四位信奉黄老之学的博士,后隐居商山。为了不使这些历史人物给现代西方读者理解带来困难,Turner采用了概括法,用a knot of nobles来简化原文。

3.2普通表达类

普通表达指除专有名词外的文化专有项。尽管是普通表达,然而由于中西文化差异,一些中国文化特有的名物及概念表达会给英语读者带来理解障碍。有些译者为了充分传达这种异质文化,采用直译的方法,必要时再加上注解,但这一定程度上会给读者增加阅读负担。而概括翻译法利用语义中的“上下义”关系,将汉语诗歌中独特且具体的名物或概念泛化为上义词汇,使其意义摆脱原语文化的束缚,而更易于被译语读者理解。为了对应用概括法的词汇进行更为细致的描写,本研究参照中国近代文化史学家吕思勉(2017)所著的《中国文化常识》,将十本语料中使用概括法的普通表达文化专有项分为两种大类:物态文化类词汇和制度文化类词汇。下面来分别举例分析。

(1)物态文化类

汉语古诗中涉及的中国物态文化所包含的内容也颇为丰富,如植物、动物、饮食、服饰、器物等。

1)植物类

汉语古诗里植物名称颇为繁杂,各种水陆花草令读者应接不暇。《诗经》中起兴部分即可见大量植物描写,唐诗宋词则包括了专门赞美特定植物的诗词,丰富的植物名称及相关表达随处可见。因此,在英译过程中对植物名称的翻译处理便无法回避。概括翻译法可作为英译植物类名词的一种选择。

对《诗经》中《国风·召南·甘棠》的首句“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Burton Watson的译文如下:

That broad and spreading sweet pear,

Don’t hew it, don’t hack it-

Lord Shao camped there. (Burton Watson,1986: 21)

原诗中“甘棠”即棠梨。树似梨而小,果实霜后可食,野梨的一种(程俊英,2017:30)。果实扁圆而小,累累枝头,味酸甜,故名甘棠,梨属。译者在这里进行了概括译法,用pear简而代之。一来“甘棠”本也是梨属,二来pear是读者更为熟悉的对象,更能促进认知上的联想。

2)动物类

“龙”是中国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动物意象。《辞源》里有“龙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善变化能兴云雨利万物的神异动物,为鳞虫之长”(吴泽炎,1983: 3605)。这一动物意象也颇为诗人所青睐。《诗经》的诗文中便已有龙,“最多的含义当为器物上的龙纹图案”,后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龙的种类变得丰富,《楚辞》及后来的古诗、唐诗等所描述龙的种类便有“龙、虬、蛟、螭”等。来看以下几处例子:

在以上三首诗中,分别出现了“虬”“螭”和“蛟鼍”。《广雅》中记载:“有鳞曰蛟龙,有翼曰应龙,有角曰虬龙,无角曰螭龙”(王念孙,2004:307)。《辞源》中描述“蛟”为传说中的一种动物,并引楚辞之注“蛟,龙类也”,山海经之注“似蛇,而四脚小,头细”(吴泽炎,1983: 2764),对“螭”的解释是“传说中无角的龙”。这些虽都属于龙这一大类,但个体间还是有差异。“龙”还可以用dragon来对应翻译,而“虬、蛟、螭”等则难以在英语中寻到对等表达,于是,几位译者便取道概括翻译法,均用dragon加上修饰词进行英译。

3)服饰类

汉语古诗中有着丰富的服装、服装材质、饰物等的词汇。首先来看诗歌中最常见的古代服装材质——丝绸。中国善蚕桑,素有“丝绸之国”的美称,自然丝织品的分类也极为细致。文献中常可见得到的有“帛、绸、缎、缟、觳、锦、缣、绢、练、绫、罗、缦、绮、素、纱、绨、纨、绣、绡、缯”等(杨绍忠,1997:19)。这些不同的名称代表了各类丝织品在织法、花纹、颜色甚至出产地、时间等方面的差异。对于当代中国读者来说,都未必了解这些名称背后的差异,那么英语读者对此就更不明就里了。译者对这类词汇多采用概括译法。我们以几首古诗句及其译文为例进行讲解:

原诗译文《上山采蘼芜》新人工织缣,故人工织素。My new wife is clever at embroidering silk;My old wife was good at plain sewing. (Waley,1919:54)《寄东鲁二稚子》李白裂素写远意,因之汶阳川On this piece of cut silk I’ll write my far-away thoughts And send them floating down the river Wen-yang.(Watson,1984:216)《琵琶行》白居易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Young men from the five tomb towns vied to give her presents;One selection won her she knew not how many red silks.(Watson,1984:251)

这几句诗文中出现了三种丝织品“缣”“素”和“绡”。 “缣”就是双丝的缯,《说文》解释为“并丝缯也”(许慎,2013:274)。“素”,“白织缯也,取其泽也”(许慎,2013:279),是白色的生绢。素色洁白,缣色带黄。“绡”:“生丝也”(许慎,2013:272)是精细轻美的生丝织品。两位译者都分别将三种丝织品概括译成了silk, 其中Waley还将“素”概括译为plain sewing。

4)起居类

此类中主要涉及日常生活用品,这类词颇具地方与历史特色。北朝民歌《敕勒歌》中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Wai-Lim Yip把这句译成:

The sky is arched like a tent,

Caging steppe’s four ends. (Wai-Lim Yip, 1997: 128)

“穹庐”即毡帐,今俗称蒙古包(余冠英,2012:409)。极具民族特色的“穹庐”被译成了更具概括意义的tent,原词的民族色彩便被弱化了,但又不失其形象。

在曹丕《短歌行》中有“仰瞻帷幕,俯察几筵”,Arthur Waley的译文如下:

I look up, the curtains are there as of yore;

I look down and examine his table and mat. (by Waley) (吕叔湘、许渊冲,1988: 91)

该诗中“几”是矮小的桌子,古代人用以倚凭身体。“筵”指的是竹席。译者分别将两种物品概括译为table 和mat,这样译文行文简洁,易于理解。

5)饮食类

饮食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是悠久饮食文化之地,在这里食物不仅仅是食物,更被赋予了深刻的文化内涵。古诗中描写到的饮食也是极具中国特色的。

汉末文学家陈琳《饮马长城窟行》诗云“生男慎莫举,生女哺用脯”,Wai-Lim Yip的译文如下:

when a boy is born, raise him not.

When a girl is born, feed her with meat.(Wai-Lim Yip,1997:107)

原文中“脯”即干肉、腊肉,原诗句是要表达在繁重徭役的社会状况下,生男反倒不如生女,生女更应精心喂养。“脯”便体现了给予女孩优越的饮食。“脯”是中国的一种特色食物,在英译是为了更好地表达原文,克服词汇的文化差异,译者用meat来概括翻译“脯”。

6)器物类

在唐朝诗人元稹《遣悲怀其一》诗中有“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一句,Fletcher将此句译为:

My clothes failed; you ransacked your boxes to aid.

I sold my gold hair-pin to treat you to wine. (Fletcher,1923:191)

诗中“荩箧”指竹或草编的箱子,而译文中box一词的意义没有这么具体,不涉及箱子的材质等信息。因此译者这里也是应用了概括法。

(2)制度文化类

1)官职类:

古代官职的情况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并且各朝代官职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这类词汇的翻译较为困难,如果直译也会给读者带来理解的困难。以下几例中译者用概括译法来解决这一文化差异。白居易所作《琵琶行》中有“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Wai-Lim Yip将这句译为:

Who among them has shed the most tears?

This official whose blue robe is now all drenched! (Wai-Lim Yip,1997:297)

诗中“江州司马”是白居易的自称,他在该诗序中写到“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唐代州、郡、府佐吏有司马一人,位在别驾、长史之下。“司马”是州刺史的别称,当时实际上是闲职。因此“江州司马”在这里也影射了自己仕途的坎坷。译者把这一具体的官职概括译为official, 原词的历史背景并未予涉及。

2)亲属称谓类

我国的关系称谓系统复杂,其中由于姻亲而产生的亲戚关系相当庞杂,而由此派生出的各种称谓也成为了中华文化的一种特色。唐代诗人杜甫创作的新题乐府《新婚别》中有诗句“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孙大雨英译该诗句如下:

My situation here at home is not yet plain;

How shall I hold my in-laws to be mine dear? (孙大雨,2007: 195)

原诗中“姑嫜”一词是古代妻子对丈夫的母亲和父亲的称呼。丈夫的母亲称“姑”,丈夫的父亲称为“嫜”。这对于熟谙传统文化的中国读者来说理解起来顺理成章,可是对于使用更简单称谓系统的西方读者来说,这样的称呼还是需要解释才能够理解的。译者为了使译文保持原诗句的紧凑,并且便于西方读者理解,采用了概括翻译法,将“姑嫜”两个称呼概括译为in-laws。

3)乐礼制度

我国历史上很早就有了艺术实践活动,如典礼之乐、生息之乐、战争之乐等(修海林,2013)。音乐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生活,活跃在古代社会很多领域。古代诗歌中自然也融入了大量的音乐词汇进行乐、舞的描写,如乐器、乐谱、乐曲等。中国古代的音乐发展有着自身的文化、地域特色,这类词汇在目的语中缺乏文化对应也会促使译者采用简化的手段来进行翻译。

唐代李白的《幽涧泉》就描写一位技艺高超的琴师弹琴的过程,其中有一句“乃缉商缀羽,潺湲成音”,孙大雨将这句译为:

Thereupon I summon tuneful notes in a gentle flow. (孙大雨,2007: 131)

“宫、商、角、徵、羽”是中国古乐五个基本音阶,很难直接对应英文词汇,于是译者便采用了概括法,将诗句中的“商、羽”译成tuneful notes, 采用概括法来简化原乐律词汇带来的理解难度。

以上这些分类基本囊括了译本中使用概括法的文化专有项词汇。当然物态文化和制度文化下细小的分类之间也偶有重合,并且因为本研究只是抽取了十个英译本,如果译本数量更多的话,应该会发现其他应用概括法的词汇类别。

从上述诸译家的译例可见,概括翻译法也是对词语进行简化的一种有效手段,其功能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增加了诗歌的可译性。中诗英译,文化差异是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不过适当简化翻译方法的使用,如本文的概括法,可以降低因时空、文化差异等带来的翻译困难。

(2)保持原诗内容的完整性。该方法利用语义的上下义关系进行概括,尽管目的语表达不如原语表达得更具体,但是原语基本信息得到保留而没有被删减。

(3)配合译者的整体翻译策略。这里以Turner的译诗为例,他在译本前言中表达译者应该再现汉语诗歌的风格与气质(The translator…should reproduce their style and spirit) (Tuner, 1976 : 9),所以他的译文压尾韵来重现汉语诗歌的韵律,而概括法的使用也有助于这一策略的使用,可参见前文地名类Turner的译例。其他译者译文中也有此用法,如卓振英等。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作为诗歌简化策略下的一种方法,概括法与另外四种简化方法——释义法、替换法、节略法、增添法是互补的。所举译例中也有概括法和释义法同时使用的情况,并且同一首诗歌英译时可能会同时用到几种不同的简化方法。对于同一个翻译项目的处理,不同译者对简化手段的选取也会有差异,有的译者会使用概括法,有的则可能选择替换,这正是译者主体性的体现。受篇幅所限,本文不对几种简化方法的搭配使用作系统阐述,容另文阐述。

4 结语

本文对汉语古诗英译策略体系中具体的概括翻译法进行了研究,并对该方法在汉语古诗英译过程中针对的主要对象进行了梳理,希望能为我国诗歌英译在具体操作层面提供借鉴。“翻译研究是宏-中-微相统一的系统性研究:宏观核心理论要有中观策略的过渡,在中观策略的观照下微观技巧在操作层面上发挥作用。”(方梦之,2013: 1)在翻译策略、翻译方法这样一个上下关联的层级系统中,对汉语古诗具体英译方法的研究有助于汉语古诗英译策略体系的建构,笔者借此希望对中国古诗英译事业的发展有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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