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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2019-05-22刘传懋

农民致富之友 2019年9期
关键词:非生产性农经村务

刘传懋

新形势下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三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村级财务管理与以往相比也有了较大变化,大量的惠农政策和涉农项目资金涌入了农村,如何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就显得特别重要,下面我结合近年来的农经工作实践,谈一下新形势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1.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现状

我县自2004年起实行了农村财务监管工作,按照“五个不变”和“八个统一”将资金和账务纳入了村账镇管, 2012年按照中央和省市文件要求在全县实行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文件,深入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根据各级检查的情况看,目前我县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村账镇管执行不严格,重记账轻监管,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混乱,记账不规范、不及时,存在坐收坐支、大额支出无明细、白条入账、乡镇专业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

2.原因分析

一是村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村干部缺乏政治敏锐性,思想认识纪律意识淡漠,没有把规矩和纪律放在首要位置;二是村务监督不到位。由于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留守人员多是老弱病残,即使村里能够选出几个村务监督员,因村里没有误工补贴,大都忙于抓家庭收入,使村务监督名存实亡,导致村务监督、公示的失位。三是村干部年龄偏大综合素质不高。据统计,我县563个独立核算的村(居)村文书的平均年龄为58.6岁,其中70岁以上的23人,60~70岁的151人,50~60岁的279人,40~50岁的72人,30~40岁的34人,20~30岁的4人,文化水平小学的137人,初中的276人,高中的125人,大专以上的25人。四是个别村村民的自治意识、自治观念及监督意识淡薄。五是基层农经力量薄弱。据统计,2018年底全县16个镇街有农经队伍80人,每个镇街平均5人,有的镇街仅有3人,有专业技术人员40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6人,初级职称23人),人员不固定,由于基层农经人员经常调整,影响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3.加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3.1建立完善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各镇街要全面代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明确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职责,严格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监控,落实责任追究,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条件。各镇街要按照四有标准解决好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的办公设备等问题。三是按时建账和报账。各镇街要抓紧在农村“三资”监管系统中建账和报账,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按时到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禁止坐收坐支,确保及時进行账务处理,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四是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各镇街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好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等问题,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真正发挥作用。

3.2严格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各村(居)要进一步完善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明确对财务审批权限和程序作出规定。村级支出资金时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杜绝白条入账),必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名,按照规定的权限逐级审批,履行民主理财程序后方可入帐。对确实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小额支出,须使用山东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票据报销入账。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严禁违规支出大额现金。

3.3严格实行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限额制度。

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汶办发〔2018〕35号)的规定严控非生产性支出,各项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必须要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实行定向、分类和限额管理,严禁乱发村干部津补贴。各镇街要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村(居)非生产性开支标准,实行年度总额控制,各镇街经管站要加强对非生产性开支的审核,必须对原始凭证的真性实、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对手续不齐全、未经审核审批的开支票据严禁入账列支。

3.4强化审计监督,强化监督检查。

各镇街要履行主体责任,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组织开展日常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审计至少三分之一的村,对重大事项要及时开展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必须及时进行公开。各镇街要组织纪检、财政、经管等部门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情况的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3.5加强基层农经管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各镇街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农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强化农经机构职能落实,配齐配强人员,要固定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等农经工作,要确保从事农村财务管理专职人员不得少于4人且相对稳定,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正常高效运转。要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制度、有经费、有平台“六有”标准,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职能顺利履行。

(作者单位:272500山东省汶上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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