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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中国宪法与行政法的互动探讨

2019-05-13周舒莹

法制博览 2019年4期
关键词:互动关系转型期行政法

摘 要:我国是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我国的宪法是国家所有法律的依靠。宪法对其他法律有着主导的作用,以其主导作用衍生出了分门别类的法律,为我国的公民进行服务。例如,行政法的出现是对我国宪法体制更细化的规定,但是与此同时行政法的出现也阻碍了我国宪法的落实与发展。可见我国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工作任务就是通过行政的干预,使行政法辅助我国宪法可以文明治理社会的义务。

关键词:转型期;宪法;行政法;互动关系

中图分类号:D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1-0067-01

作者简介:周舒莹(1987-),女,江苏苏州人,本科,芜湖市妇幼保健院,病案信息师,研究方向:行政法学和病案信息技术。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行政法和我国的宪法联系是非常紧密的,我们无法将行政法和宪法割舍开来。然而,对于行政法单独而言,他使我国的宪法条例更加的具体化,行政法要进行合理化的发展,就要做到能够在宪法的引导作用下,从我国的宪法角度而言宪法是行政法的初始样本,所以说行政法和宪法是具有某些部分相似性的。本篇文章就是为了转型期我国宪法和行政法的互动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并且做出了部分总结。

一、转型期我国行政法的特点

我国行政法的出现,主要是为了可以解决我国社会中存在的各种诟病和经济纠纷,因此伴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的社会结构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人们的就业环境和正常的生活环境问题就逐渐的显现出来。这样的事情發生后,我国的行政部门为了能够使社会的群众在生活方面的问题有所保障,所以不得不采用行政手段来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转型期我国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现状进行的分析

(一)我国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建立为我国政府部门提供了管理下级法院的方法,同时宪法也为我国的行政部门的执法提供了很多的参考依据。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是:维护国家公民的各种权益,并且监督他们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当我国宪法中的公民权利与公民义务发生冲突时,就需要利用行政法,在这两者之间进行平衡。因为行政法本身是可以灵活变通的,他不像宪法那样,一成不变。但是当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行政时可能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受不到尊重,这时就需要我国的宪法对其进行调节。因此,转型期时代下,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都要各司其职,并且又要要求行政部门以我国的宪法为前提条件,制定出合理的行政执法方案,不管在何种情况之下,宪法是保障我国公民合法权益的安全屏障,我们必须要尊重宪法执法的理念。

(二)行政法是我国宪法的具体表现

当前我国的行政结构是我国宪法为主体,行政法为基本执法原则。这样的结构是我国作为一个法律大国执法的特有执法理念,我国公民对于法律的意识也因此发生了非常巨大的转变。从其根本的意义上来说,我国制定宪法的法律法规,他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我国人民的基本权益,并且通过法律维护,使公民能够获得更多的权益,保持自身的利益。

三、转型期行政法的拓展对我国宪法的影响作用

(一)行政法对我国宪法的积极作用

行政法和我国的宪法,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持着一致性。从行政法的基本条例中就可以非常直观的看出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和我国的宪法之间存在着非常大的联系,相互影响。行政法可以客观的呈现我国宪法的各项要求所表达出的精神,我国宪法影响着行政法的行政执法能力,我国的法律与一些欧美的国家是不同的。我国的法律法规是由法制制度和行政部门共同组成的。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对我国法律的了解,制定出相应的行政法来执行简单的法律管理。同时又使用宪法准则来约束下级法院对行政法的执行,以此来保证政府行为的合法性,这样看来,行政法是政府部门对我国宪法进行的补充。

(二)行政法对我国宪法的消极影响

行政法在促进我国宪法进步的同时也会阻碍我国宪法的发展,行政法与宪法相比较,法律规定条例更具体更加容易变通,这使得它在执行的时候很难掌控。这样我们需要利用宪法对行政法进行执行限制,如果在利用行政法进行决断时缺少宪法的制度,就会严重地破坏行政法和我国宪法之间的平衡状态。由此可以见得,行政法的发展必须要依赖我国宪法的指导作用,这对我国行政法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四、保持我国宪法与行政法的平衡作用

由于行政法是在我国宪法的基础上而制定出来的法律法规,行政法的执行就一定会受到宪法的制约,行政法的执行不可影响到我国宪法的基础,而且必须要在维护我国宪法保持充分稳定的前提下进行。行政法的发展除了这些以外,法院和各级检察院还要对行政法的新增法律法规进行审核,而且必须以我国的宪法作为参考点,来确定它的合理性,因为只有这样做才可以避免行政法的法律法规和我国的宪法条例不会发生冲突。

五、结束语

综合以上所述,我国的宪法和行政法,彼此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又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着对方,他们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使我们国家的经济可以快速稳定的发展,与此同时带动了我国文化的快速发展,其两者的发展前景一片光明。

[ 参 考 文 献 ]

[1]林来梵.转型期宪法的实施形态[J].比较法研究,2014(04):26-39.

[2]邓成明,阳建勋.我国社会转型期民生问题的宪政之维[J].广东社会科学,2012(06):228-233.

[3]赵燕萍.探析转型时期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下旬),2012,28(02):1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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