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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公司法课程的社会适应性研究

2019-05-13王旭赵怿君

法制博览 2019年4期

王旭 赵怿君

摘 要:公司法课程的社会适应性是指在国家开放大学公司法的教学中,通过组织开放教育学员开展面授的各种教学活动,通过教学改革和教学设计让开放教育学员不仅学到公司法的理论知识,还能够将公司法的理论知识与社会相结合,运用公司法的理论知识分析、探索和解决在社会中相关公司法的各种问题。国家开放大学公司法课程的社会适应性改革的实施能够大大提高了开放教育学员对公司法課程的学习兴趣。本文从法学课程的社会适应性的内涵、国家开放大学公司法课程的社会适应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针对国家开放大学公司法课程的社会适应性方面存在问题的教学方法分析三方面讨论了公司法课程的社会适应性的问题。

关键词:国家开放大学;公司法课程;社会适应性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1-0065-01

作者简介:王旭(1979-),男,汉族,辽宁沈阳人,法律硕士,沈阳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法学、教育学;赵怿君,女,辽宁昊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法学课程的社会适应性的内涵

法学课程的社会适应性改革是指在教学中通过组织开放教育学员开展面授的各种法学教学活动,通过教学改革和教学设计让开放教育学员不仅学到法学的理论知识,还能够将法学的理论知识与社会相结合,运用法学的理论知识分析、探索和解决在社会中相关法律的各种问题。

二、国家开放大学公司法课程的社会适应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法课程教育与公司法法律实务工作脱节

目前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在从事法律事务的相关工作时,许多人不能使用高等学校教授的知识处理法律事务同时解决现实的法律问题,具体到公司法课程,公司法课程教育与公司法法律实务工作也存在着脱节的现象,比如国家开放大学开放学员到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助理工作,在接到有关公司法律实务的案件后无从着手。之所以会这样就是公司法课程教育与公司法法律实务工作脱节的后果。

(二)公司法课程教育与法律职业者服务对象脱节

随着公司法课程教育与公司法法律实务工作脱节日趋严重,而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招生规模又不断扩大,近些年大量的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的学员司法考试无法通过,但又进入了社会的各行各业工作,单纯的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教育背景和短暂的社会工作经历变成了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生的短板,由于不了解企业生产和销售领域的技术和环节,就很难为服务对象企业提供相对专业的法律相关的服务。

(三)公司法课程教育与司法考试脱节

国家司法考试又叫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虽然司法考试在不断地向法学教育靠拢,但司法考试从内容上看是以法律实务为主,从形式上看是以客观题为主,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应用能力。而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的法学教育更注重法学理论及原理的传授,短板在于更多偏向于论述现行规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导致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公司法课程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考试内容和要求相脱节。

三、针对国家开放大学公司法课程的社会适应性方面存在问题的教学方法分析

具体到《公司法学》课程教学上,针对公司法课程与社会脱节的问题,引入公司实务问题的教学法改革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一)模拟公司法律文件的起草

在公司的运作中,通常需要公司起草一些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在过去,国家开放大学公司法课程一般只是进行一个理论介绍。国家开放大学的法律专业学生很少有机会接触到公司法律文件的起草的相关知识,对此,国家开放大学的法律教师可以有选择的拿来几个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公司法律文件如公司成立协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等来作为练习,以提高学生的公司法律实践能力。

(二)模拟商业谈判

在现实中,许多外企和大型跨国企业在涉及到公司法务的工作中,都十分重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一般在公司有重大业务情况下,都邀请法律人员一同参加。公司的业务谈判技巧和准确的公司法律风险识别以及公司的法律风险预防和控制的能力是公司法律人才应有的必备素质。

(三)模拟解决公司纠纷

公司纠纷的解决,不仅是指已经进入诉讼阶段的公司纠纷的解决,还包括公司面临重大债务到期危机的情形和其他需要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以及申请仲裁的情形。关键是如何在具有合法性的前提下,为公司纠纷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要培养开放教育学员毕业以后能够以法律手段有效解决公司纠纷的目的,就要让开放教育的学生感受到公司法律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思考解决公司纠纷的最佳方案。

[ 参 考 文 献 ]

[1]柳福东,顾青.法学教育的社会适应性研究——从广西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的现状谈起[J].广西大学学报,2015.11.

[2]刘娟.法学本科性课程体系的构建[硕士论文][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07.

[3]我国大学生公民教育实效性研究[硕士论文][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