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支出型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研究
——基于四川省的调查
2019-05-13管庆旭毛卫兵符璨汪小溪张浩淼
社会政策研究 2019年1期
管庆旭 毛卫兵 符璨 汪小溪 张浩淼
自2011年上海市民政局提出“支出型贫困”概念以来,支出型贫困问题就逐渐受到了实务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的重视。随后浙江、江苏、安徽、河北、青海等各省市相继出台了有关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办法,对支出型贫困家庭进行救助和帮扶。2017年11月,广安市在四川省率先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2018年,四川凉山州和成都市先后发布通知将因病、因灾和因教育等原因导致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到社会救助中,这说明四川省开始关注并力图解决支出型贫困问题。
有效地开展农村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工作,离不开准确核对申请者所在家庭的经济状况,包括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因此探讨和研究农村支出型贫困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问题非常必要。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课题组选取成都、南充、广安等5 个市的6 个县区9 个乡镇(街道、社区)就农村贫困家庭及经济状况核对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交流和数据分析,课题组分析了农村支出型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必要性,探讨了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应解决的关键问题,并提出了推进核对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农村支出型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必要性
(一)应对多维贫困的有效之举
贫困是一个多维的状态,低收入和高支出是导致贫困的两个维度(民政部,2010)。长期以来,我国低保救助对象的识别和瞄准主要是通过家计调查的手段实现,关注的是收入型贫困家庭,但随着对贫困内涵认识的深化和社会政策理念的转型,建立在收入核对基础上的低保政策逐渐显露出不足,主要体现在支出型贫困家庭难以获得有效的救助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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