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如何为恶贯满盈者辩护

2019-05-07舒远

看世界 2019年9期
关键词:辩护律师骂人政客

舒远

在现代法治社会,打人触犯的是刑法。刑事罪侵害的是整个社会,诉讼方是公诉机关,不是受害人。向受害人说情、施压、贿赂都不仅于事无补,还是罪上加罪。《都挺好》剧中,苏明玉可以忽悠大批观众,不通过层层筛选和面试就给她在美国的大哥找个工作,但是,若把她打进医院的是受美国法律管辖的大哥的话,她就是再神通广大也没法给他解套了。

美国这么缺乏打人的自由,那耍嘴皮子骂骂人总该可以吧?也许。但是,条件是你最好不要跑去当什么政客呀、上市公司的总裁呀、球星呀、记者呀等任何抛头露面的所谓公众人物。就算你好不容易做成了一介百姓,也要看你骂的对象是谁。若是伤害了弱势群体,就有可能触犯歧视的大忌。

假若你记好了这些禁忌,那么欢迎莅临自由之邦美国,骂总统,骂议员,骂大亨,甩开腮帮子大骂一通好了。尤其充斥全美的喜剧节目,几乎是不骂这些人就无米下锅。(对了,与骂人不同,威胁可是犯法的。)当然,美国历史虽短,还是多少积攒了一点文明,因而公开骂人也多是文雅地揶揄和嘲讽。

首当“嘲”冲的当然是政客,其次则是律师。问:“怎么知道律师在撒谎?”答:“他嘴唇在动。”

律师之所以遭此非议,当然与他们广受诟病的高收费有关。然而,真正原因还在别处。现代法治社会虽然从理念和理智上接受了律师的特殊角色,但在感情上却不能原谅律师的所作所为。律师的特殊角色规定:和政客一样,他在工作环境中从来都不应该为自己说话,而必须为其雇主说话。他们不过是雇主的代表而已。

要成为代表,他们首先必须通过正规程序接受授权。程序各有不同,政客通过投票,律师则需要签署聘用合同。世界上不存在没有经过授权的真正代表。合同既签,雇主的利益就是受雇律师的利益。他们不应该以自己的利益乃至社会的利益取代雇主的利益。拿了人家的钱,受了人家的聘,又不全心全意为人家说话,这才是最大的不道德。不全力为雇主打赢官司,就是对律师职业道德的直接违反。

美国有不少辩护律师都直言,他们从不问他们的雇主到底有没有犯罪。他们唯一关心的就是怎样为他们开脱罪责。他们担心一旦知道雇主确实负罪在身,就很难真正为其全力开脱了。读到这里,你或许很想大骂律师乃至笔者。然而,律师却有无从辩驳的理由:证明雇主犯罪是他们的对手—公诉方的职责。公诉方有强大的警察和检察机关做后盾,还可以用减刑、免刑来收买其他证人,若当事人真有罪,还愁无法证明?

然而,雇用律师的极有可能是罪大恶极乃至恶贯满盈的罪犯,既然受其雇用就得为其说话,那么,稍有良知者不受雇用不就行了吗?行,但是,深諳人类认识特性的现代社会,绝不会接受一面之词的法律判断:政府会为无能力雇用代表者指派辩护律师。只有来自多视角(尤其是对立视角)的抗辩,才最有可能接近真理。

无原则地“以和为贵”,只能导致苏明玉挨打还要向施暴者行善,其结果是邪恶必定猖獗。

猜你喜欢

辩护律师骂人政客
喧噪
是辩护权的滥用还是意见的合理表达?
律师在刑事辩护过程中保障人权问题研究
辩护律师行使会见权时的人数之我见
骂人大声机
法庭驱逐辩护律师问题研究
辜鸿铭戏弄民国政客
知己知彼
↑政客的祈祷
政客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