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殡葬改革的思考
2019-04-30杨伶娟
智富时代 2019年3期
杨伶娟
【摘 要】殡葬改革在西部落后地区还未起步,巫山也是如此。巫山县的殡葬工作问题重重,县城内一个殡仪馆无法满足需求,乡镇殡葬基础设施还是空白,急需统筹推进全县殡葬改革。一是建设规划先行,二是弥补乡镇空白,三是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关键词】殡葬改革;殡葬服务
巫山县全县64万人口,县域地处大农村、大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急需大力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改革土葬,积极推行火葬和节地生态安葬。而巫山的殡葬工作情况较为复杂,县城10余万人口,只有一个殡仪馆,且收费高昂,“死不起”已成为一大社会现实问题,广大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而在广大农村,土葬依然是绝对选择。统筹推进巫山殡葬改革已是县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殡葬事业现状
殡葬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应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为原则开展工作。2004年7月23日,巫山县民政局与揭阳市天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贸易公司)签订了《巫山殡葬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由巫山县民政局将巫山县殡仪馆、火葬场(含骨灰存放处)、七星照月公墓项目开发经营权转让给揭阳贸易公司独家经营;转让期限为20年,从2006年9月至2026年8月止;经营期满后,乙方(揭阳贸易公司)应无条件、无债务将殡仪馆、火葬场和公墓所有的固定资产无偿移交给甲方(巫山县民政局)。《巫山殡葬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至今,全县殡葬事业实行独家投资经营,剩余经营期限还有7年6个月,收费高昂,“死不起”成为社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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