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行政处分救济分析
2019-04-30吴业辉
智富时代 2019年3期
吴业辉
【摘 要】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的一个鲜明特征,《公务员法》对行政处分以及救济措施做了新的规定。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对《公务员法》的变化和特征进行分析,以期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有进一步的理解,并对法权平衡理论提供一个研究视角。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救济
一、全面從严治党:行政处分救济规范化的背景
法作为调整社会行为的规范,以“权力”和“权利”为基本范畴,对社会行为进行规制,实现“权利”和“权力”平衡状态是法的直接价值。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是国家治理的一条鲜明主线和特征,在这个过程中“权力”实现优化和配置,对公民“权利”产生重要而积极的影响。但是,公权力的配置过程对使用公权力主体的影响是直接的,根据2018年公开数据,十八大以来,全国有440多名省部级领导干部接受党纪国法处罚。在对权利主体实现倾斜的同时,行政处分作为对公职人员的规制手段,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基于若干考虑,行政处分的严肃性、公正性等都有得不到充分保障的可能。因此,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有效维护行政公职人员的正当权益,是需要要思考的问题。
行政处分是调整公务员行为,由行政主体对有违法违纪事实但是严重程度还未达到刑事法律规范调整对象的行为给予一定处罚的惩戒措施,又被称为行政责任方式或内部行政法律责任承担方式。行政处分的程序、时限、数量、程度等都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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