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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和”思想的内涵与外延辨析

2019-04-27张根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9年4期
关键词:外延儒家内涵

内容摘要:本文拟对中国传统儒家“和”思想的演进过程进行梳理,以期帮助人们了解习总书记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核心的外交理念与实践的中国传统文化历史渊源。

关键词:儒家 “和”思想 内涵 外延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其所体现的“义利相兼,义重于利”、“ 真、实、亲、诚、惠、容”正确义利观体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和”文化的创造性继承与创新性发展,彰显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俱进的新内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传统来源则体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和”思想的创造性继承与创新性发展,让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演绎出新时代的新内涵。

本文拟对中国传统儒家“和”思想的演进过程进行梳理,以期帮助人们了解习近平总书记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核心的外交理念与实践的中国传统文化历史渊源。

一.“和”思想的诠释

重“和”是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突出标志。关于“和”的内涵,自古以来就有争议。有人认为“和”有“调和、折中、附和”等含义,还有的认为是“畏争、随大流、迁就”等民族心理观念。在发展“和”思想的过程中,学者又演绎出“和合”、“中”、“同”等词语,从不同字面和角度对传统“和”思想进行了阐述,丰富了传统儒家“和”思想宝库,他们的解释和看法都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和”思想的某些特质。因此首先有必要澄清“和”思想的历史渊源和完整内涵。

1.与“和”思想有关词语的渊源辨析

“和同之辩”

“同”在其演变过程中逐渐发展为与“和”相对应的哲学概念。“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周易·系辞上》此时“同”的本意为“相同、相近、一致”。《国语·郑语》记载有周太史伯“和同”辩论的内容:周幽王八年,史伯在针对郑桓公“周其弊乎”提问时,说:“殆(近)于必弊(败)者也”,“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汉韦昭注:“杂,合也”)

《论语·子路第十三》提出“和而不同”并把它提升到人伦道德的高度:“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朱熹释曰:“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意思是说君子重义,不盲从,不苟和,故能尊重对方不同的意见,能与之和谐相处;小人重利,只有利益相投才能同处,但一遇利益冲突,便不能相互尊重、和谐相处。在这里孔子把“和”与“同”两个概念完全对立起来了,“同”被孔子赋予“毫无原则的附和或者调和”的含义。

春秋战国时期的“和同之辨”把“和而不同”上升到哲学的层面。在“和”中保持“不同”,才是“和谐”的辩证方法。“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和同之辨”开启中国传统思想中“王道”、“霸道”之争的先河,并为其奠定了坚实的哲学和道德层面基础。

2.“中和”

“中”作为一种为人之道和处世理念,最早出现于商代《尚书·盘庚》:“各设中于乃心。”所谓“中”,顾颉刚先生翻译为“中正”,王世舜先生译为“正道”,段玉载《说文解字注》云:“中,别于外之辞也,别于偏之辞也,亦合宜之辞也。”各注者均认为“中”就是正确、合理。《尚书》的《立政》、《吕刑》等篇多处都提及“中”、“中正”和“中德”等,则反映了当时思想界的尚“中”思想。孔子赋予其新意,要求人们趋“中”而行,主张君主立“中”而治,借以协调社会关系,从而把“中”引人到“和”的范畴,实现了二者融汇合一,并灌注以“中庸”精神内核,称之为“中和”。从而把“中和”思想上升到方法论的高度,使之成为我国古代认识和处理一切事物的普遍法则。

《礼记·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者也,天下之大本也,和者也,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位”,郑玄注:“位正也。”)这里的“中”就是恰到好处,“和”与之同义。因此,以“中”为“天下之大本”、以“和”为“天下之达道”就成为儒家“和”思想的立足点,也成为我们正确理解儒家“中和”(或者说“和”)思想的钥匙。

二.“和”的内涵界定

1.“和为贵”

孔子主张“礼之用,和为贵”,集中体现了儒家和谐观点。“和为贵”出自《论语》:“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礼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孔子认为,“和”的原则是“勿必,勿固,勿我”(《论语·子罕》),其意思是:认识事物不能臆测,不能拘泥,而是强调既要虚怀若谷,又要冷静灵活。

孔子主张用礼节制各等级身份及其行为,使不同社会等级的人按照不同的方式行事。礼以“制中”为要,因而说“礼之用,和为贵”。孔子认为须以“礼”为准则,以“中庸”调节人的德行。这里说的“和”是指“礼贵得中,知所节”,就是说要在一定的秩序中讲究调整和均衡,从而达到和谐相善。以“贵和”而论,中国人把“和为贵”作为待人处世的基本原则,极力追求人际之间的和睦、和平与和谐,“和”既是人际行为的价值尺度,又是人际交往的目标所在。荀子提出了“义分则和”的思想,对“礼”的作用进行了进一步的概括,进而肯定了对“和”的价值追求。

《周礼·輈人》云:“和则安”。《易传》中说:“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太和”,是“和之至也”。致“太和”,就可以万国安宁,民族繁荣昌盛。可见,自古中国人民就意识到“和”是国家安定、天下和谐的重要性。由于“和为贵”思想的影响,使中国人十分重视“和”局面的保持,做事不走极端,主张求同存异。“和为贵”思想成了人们普遍的思維原则,尤其成为处理民族之间及国家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

2.“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中国传统儒家思想认为,人际之间必须做到相互仁爱,重视“和”与个人修身之间的内在关联性。他们认为“仁”是“和”的表现形式,“和”是通过“仁”来表达的。只有“仁者爱人”(《论语·颜渊》)才能“仁者无敌”(《孟子》)。笔者统计过《论语》里“仁”字出现110次,足以看出孔子对“仁”的重视。

传统儒家学者系统地阐述了以“仁”为核心的“仁恕”理念,对如何达到“仁”、“恕”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方法措施。孔子在《论语·雍也》中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他还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第三》)。孟子也认为,一个人应该推己及人,爱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仁者,爱之理;爱者,仁之事。”(朱熹:《朱子语类》卷二)在他们心目中,“仁者爱人”乃是人际和谐、社会稳定、“协和万邦”的道德基础。

孔子在《论语》中两处讲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是在回答仲弓问“仁”:“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论语·颜渊》);二是回答子贡问“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孟子亦云“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尽心上》)孔子在中国思想史上最早提出并给予“恕”以定义。他们认为“恕”就是要求根据自己的经验来推断别人的思想,从而达到推己及人即“仁”的目的。在儒家那里,“恕”是“和”的内在要求和前提,是儒家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通过行“仁”、“恕”用和平而非战争的方式实现“天下大同”,是中国传统“和”思想精神内核的外化极至,标志着儒家思想的最高价值。

3.务实睦邻、互利双赢的义利观点

孔子处理义利关系的基本主张是“义以为上”(《论语·阳货》),“见利思义”(《论语·宪问》)。孔子认为“君子义以为质”(《论语·卫星公》),“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但他也充分肯定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孔子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但是他反对在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中不择手段、见利忘义。他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一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总之,孔子主张重义轻利,强调获得利益要以“义”为度。

孟子认为人的本质在于:“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尽心上》)但孟子并非不讲利:“富,人之所欲。”(《孟子·万章上》)“欲贵者,人之同心也。”(《孟子·告子上》)但是他强调追利应在道义基础上:“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胭,弗视也,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孟子·万章上》)。孟子提出:“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

三.“和”思想的特质

由以上分析我们看出,“和”思想具备以下几个显著特质:

1.重义轻利

义利问题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传统儒家认为人们应该先义后利,重义轻利,以义制利,以义节欲。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并要求人们要“见利思义”、“见得思义”。传统儒家在充分肯定人们正当利益前提下,主张追求合乎道义的“利”,强调私利要服从公义。反映在他们的“天下”观上,传统儒家学者认为国家不应当“以利为利”,而应当“以义为利”,只有追求人民共同利益,“为政以德”,才可以使“近者悦,远者来”(《论语》)。荀子认为“仁眇天下,义眇天下,威眇天下” (《荀子·王制》),这才是真正的大利,才能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

2.致中、抑偏

《中庸》开章明义:“不偏之为中,不易之为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又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儒家非常注重“中庸”,强调“过犹不及”,“执两用中”,主张和谐适度,反对极端。在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时,强调要追求“和而不同”,既加强与他国的交流与合作,又要保持本国的独立性;主张在保持自身个性的前提上,与他人谋求平衡,以达到“和衷共济”、“协和万邦”。

3.提倡“王道”,反对“霸道”

有学者提出“发仁施政以王天下”,要求统治者不诉诸于武力、权谋,不以事功取胜,以行仁政去实现社会的安定祥和。孔子提倡“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论语·季氏第十六》)他们主张“以德平治天下”,“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他们倡导实行“以德服人”的王道,反对“以力服人”的霸道,因此与“以攻伐为贤”的“霸道”思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王道”思想靠仁德取胜,以天下归服为追求目标,强调最终要天下归心,社会安宁,不得而知,传统儒家“王道”思想代表了人民渴望和平安定、追求安稳生活的意愿。

4.“和为贵”,反对战争

儒家认为“和”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战争是破坏社会发展的主要诱因,因此主张“和为贵”,反对“攻战”。《左传·隐公六年》认为“亲仁善邻,国之宝也。”《论语·颜渊第十二》也强调“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孟子也认为:“春秋无义战。”(《孟子·尽心》),“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他说战争是“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上》),认为这是对他国利益的侵犯、对他国尊严的践踏。传统儒家认为战争应当以“禁残止暴”为目的,而不是为了争夺利益。因此他们极力反对“不义之战”,极力反对“以攻伐为贤”的“霸道”观念,要求统治者减轻“不义之战”给人民带来的痛苦和灾难。故而他们主张“文战”、“柔武”,尽可能采取非流血和平方式,实现“不战而胜,不攻而得,甲兵不劳而天下服”。

在处理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上,传统儒家“和”思想十分重视仁义道德的内化作用,反对以暴力与战争,强调“和而不同”,亲邻友善,主张由“仁”而“爱”,进而致“和”,达到“协和万邦”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葛荣晋.中国哲学范畴通论[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杨伯峻.论语释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3]江泽民.在乔治·布什总统圖书馆的演讲[N].人民日报,2002.10.25

[4]杨伯峻.论语释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本文系2016年度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昂山素季民族观对我国西南边疆安全和中缅关系的影响研究》(2016-GMC-024),2016年度云南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构想与实践》(QN201601)阶段性成果。

(作者介绍:张根,云南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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