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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汉文《杂集时用要字》药物部再论

2019-04-25于业礼张如青上海中医药大学科技人文研究院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9年3期
关键词:俗字西夏文书

于业礼,张如青(上海中医药大学科技人文研究院)

一、引言

俄藏Дx.02822文书,首尾残,原书为蝴蝶装,现存19页(含2个残页),经黄皓先生统计,共2,396字。[1]内容系分部抄录日常使用的词语,每部各有题目,现存二十部。自史金波先生始,截至目前,对该文书进行研究的文章著作已近20种(包括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可见该文书的重要性。

爬梳前辈学者的研究,不仅从整体上对该文书的定名、出土地、抄写时间、文书性质等基础信息作了较多的探讨,亦有不少学者从分部入手,对该文书反映的当时社会的服饰、音乐、杂剧等内容作深入挖掘。但即使如此,有关该文书存在的争议仍颇多。如,关于出土地就有敦煌藏经洞、敦煌北窟、黑水城三种说法,关于文书抄写时间有唐中期以后、西夏晚期等观点。

诸前辈学者争议的内容,王使臻、孙继民[2-3]等先生在文中已梳理得较为详细,尤其是王使臻先生文,似欲毕众说纷纭于一役,讨论尤详。本文要探讨的重点在于该文书所载药物部的内容,与诸家争议的焦点相关不大,故不作详述。作为研究背景,今仅摘取该文书最新的研究成果,介绍于此。

王使臻先生认为:“俄藏文献Дx.2822《杂字》是在西夏中期,大约是在仁孝时期,在西夏境内(主要在灵武地区)流行的,在由汉人编写的识字书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后流传到黑水城,保存近千年。后被俄国探险家科兹洛夫盗掘,编在《俄藏敦煌文献》中,但它不大可能是从敦煌藏经洞内出土的,很大可能是在黑水城出土的。”

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王使臻先生文中将该文书称为“Дx.2822《杂字》”,仍非确切。其实该文书现有三个定名。一是《俄藏敦煌文献》(第十册)定名为“蒙学字书”,因所定名无据,目前已基本被否定。二是史金波先生定名为“杂字”,[4]《俄藏黑水城文书》(第六册)、王使臻先生从之。所据理由是该文书与出土同时期的西夏文《三才杂字》相似,又《宋史·夏国传》有“而译《孝经》《尔雅》《四言杂字》为蕃语”的记载。三是许文芳、韦宝畏先生通过与其他敦煌文书如S.610、S.3277、S.6208等《杂集时用要字》对比,发现在内容、体制、部类上都十分相似,故重定名为“杂集时用要字”,[5]后马德先生、濮仲远先生再申此观点,[6-7]得到较多学者的承认。窃以为该文书虽与西夏文《三才杂字》相似,但二者语言不同,亦存在不少差异,如王静如、李范文先生将二者进行了比较,[8]发现二者不仅编辑体例不一样,编辑内容亦有差别,远不如与 S.610、S.3277、S.6208等《杂集时用要字》能够直接对比,且体例相同,故以“杂集时用要字”为定名似更妥恰。

二、药物部录文

俄藏Дx.2822文书现存二十部,包括汉姓名残文和番姓名(第二)、衣物部(第三)、斛斗部(第四)、菓子部(第五)、农田部(第六)、诸匠部(第七)、身体部(第八)、音乐部(第九)、药物部(第十)、器用物部(第十一)、屋舍部(第十二)、论语部(第十三)、禽兽部(第十四)、礼乐部(第十五)、颜色部(第十六)、官位部(第十七)、司分部(第十八)、地分部(第十九)全文,以及亲戚长幼部(第二十)残文。

前辈学者中对Дx.2822文书现存全文作录文的有史金波、马德、黄皓、孙继民等先生。李应存先生等已对该文书涉及医学的内容进行了梳理,收集了包括身体部、药物部的全部内容,以及斛斗部、菓子部的部分内容。[9]惜李先生未作深入探讨,其文亦比较粗糙,如因对原文的辨识不确,以致考证失误舛错之处甚多。对药物部中的药物所作的解释,部分甚至近乎臆说。

详史金波、马德、黄皓、孙继民等先生的录文中,药物部的内容亦有不妥之处,仍需进一步探讨。今参以写本学等研究方法,新录文如下(为后文便于说明,特于每行前加行数,与Дx.2822文书总行数无关)。

1 药物部弟十

2 龙眼 荔盰支 荳蔻 槟榔 柴楜

3 鳖甲 当归 茱萸 蛇皮 远志

4 生姜 地榆 牛膝 丁香 鱼苏

5 赤干 硇砂 阿魏 玄胡 芍药

6 硫黄 木香 牛黄 沉香 檀香

7 茅香 麝香 乳香 马芹 人参

8 苁蓉 缩砂 细辛 荭豆 虎骨

9 龙脑 黄蓍 黄芩 枳壳

10蝉壳 芭豆 木贼 鱼骨 麻黄

11甘菊 菊花 茯苓 葫椒 桂枝

12川芎 虎睛 蛮姜 菵草 沙苑

13犀角 紫硬 泽兰 知母 益智

14梧桐 天麻 白木 麻仁 九散

15乾蝎 蝦蚋麻 防风 桂心 特丹

16乌头 三楞 郁金 朴硝 厚朴

18甘草 菪莨 独活 地黄 肉桂

19苽蒌 蛤蚧 白芷 苦参 石膏

20缘伊 苍术 杜仲 半夏 甘松

21乌蛇 黛青 粉刺 虎丹 升麻

22本草 贝母

23麦门冬 麒麟竭 郁李仁 威灵仙

通过比较可知方案一投资和成本都最高。方案三与方案二投资差距不大,但方案三比方案二每年成本可省8 488.6万元,费用现值(i=10%)绝对值省67 685.29万元。方案三减少了汽车运输距离,大量减少了场内运输汽车数量,有利于减少尾气和粉尘污染,避免车辆过多造成交通拥挤,确保矿山安全运行。综合分析后,采用公路—汽车—半移动式破碎站—胶带联合开拓运输方案。

24寒水石 穿山甲 马朋退 赤石子

25没石子 车前子 狗杞子 白花蛇

26破故纸 黄卢芭 黑牵牛 陈橘皮

27贼鱼骨 桑白皮 野丈人 天胶木

28禹余良 檽实子 孔公蘗 马牙硝

29露蜂坊 晚蚕沙 旋葍花 五味子

30夜明沙 大鹏沙 白头公 自然铜

31白药子 牛蒡叶 栀子仁 枇杷叶

33行百步 王不留行

三、Дx.02822“药物部”写本学研究的价值

自张涌泉先生出版《敦煌写本文献学》一书,从写本学角度对敦煌文献进行研究的方法已日臻成熟,写本学的研究范围也已十分明确,如抄写研究、俗字研究、避讳研究等。Дx.02822文书在性质上属于字书,抄写上属民间写本,存在较多俗写及抄写讹误等。前辈学者在录文时由于未能从抄写和俗字的角度考虑,以致录文中仍有一些不确之处。从写本学的角度进行研究,能够纠正前辈学者的不少错误,也能为写本学提供研究素材。

今以该文书“药物部”为例,从抄写和俗字角度进行研究,并探讨其写本学价值。

(一 )Дx.02822“药物部”抄写研究

从图版看,Дx.02822“药物部”的抄写中,存在不少抄讹和颠倒的现象,有些原抄写者已发现,并作出校改,有些则未被发现。由于Дx.02822“药物部”抄写的大多为药物名称,系专门术语,很容易就能考察原文书中抄讹或颠倒的现象。

1.原文书中未指出的抄讹

如,第13行“紫硬”,不辞,李应存先生认为或是“紫梗”之讹,黄皓先生赞同。黄皓先生还查检到《本草纲目》卷三十九中记载:“紫梗,此物色紫,状如矿石,破开乃红,故名。”认为即此,似不妥。中国藏黑水城文书M1·1270[F20:W10]文书载白虎汤下有“硬米六合”,“硬米”作为药物名称不辞,而白虎汤药物组成中有粳米,可知“硬”当是“粳”的讹字。此处“紫硬”或亦当是“紫粳”,“粳”是“荆”的音借字,即“紫荆”。《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以下简称《政和本草》)卷十四:“紫荆木,味苦,平,无毒。主破宿血,下五淋脓,煮服之。”[10]354又第14行“九散”,不辞,李应存、黄皓都疑是“丸散”之讹,当是。又第15行“特丹”,不辞,李应存、黄皓先生都疑是“牡丹”之讹,亦当是。又如第18行“菪莨”,不辞,而药物中有“莨菪”之名,故知当是抄写颠倒。

2.原文书已发现的抄讹及其校改方法

除上文指出第18行“菪莨”外,原文书抄写中出现颠倒的还有第29行“晚蚕沙”,原作“蚕晚沙”,据图版可见“晚”字右上有一“√”号,表示乙转,是原抄写者已发现抄写颠倒,并作更正。

原文书中发现讹抄并进行更正的还有其他几处。第5行“玄胡”,原文书抄作“玄黄”,“黄”字右书一小字“胡”,当是正“黄”字之讹。李应存先生等录作“玄黄胡”,注说:“即是玄黄石和玄胡索两种药物”,实是不谙写本文献的特征而犯的错误,黄皓先生也已指出。

又第7行“茅香、麝香”,原抄作“茅麝香”,“麝”字右另书小字“香”字(见图1)。当是抄写者在抄写时误将茅麝相连,后发现漏一“香”字,便小字写于字右。误抄的“麝”字不删除,而于下文空白一字,仅写一“香”字,表示与上文“麝”字相连。史金波先生、孙继民先生录文作“茅麝香”,是仍原文书抄写之误;黄皓先生错认小字“香”是改字,而径删下文“香”字,录文中仅有“茅香”,而无“麝香”,亦非;唯马德先生录作“茅香 麝香”,为是,今从。

图1

又第10行“蝉壳”,史金波、马德、孙继民三位先生并录作“蝉枳”,唯孙继民先生指出“‘蝉枳’旁加一‘壳’字,字体较小”。今据图版,可以看出原抄写中“枳”字旁有一小字“壳”,“枳”字缺末一笔,当是抄写者涉上文“枳壳”一药而误,发现错误,及时停笔,并于其旁小字书一“壳”字更正,今按更正后录文。蝉壳,即蝉蜕,又作蝉衣等。李应存先生等录作“蝉枳壳”,认为“即蝉壳与枳壳”,无视上文已有“枳壳”之名,实非。

通过上文分析,可以看出原抄写者在发现讹误,进行补字或正讹时,原讹字并不删除,亦不于原讹字上加任何符号。这种补字或正讹的方法,在敦煌文书中亦是常见的,张涌泉先生已有较多说明。通过这个结论,可以发现该文书药物部还有另一处抄讹的现象,即第9行“黄苓 黄芩”,史金波、马德、孙继民、黄皓等先生并如是录文,而“黄苓”作为药物名称不辞,下文亦有“茯苓”一名,可排除是“黄茯苓”的可能。李应存先生等疑“黄苓”是“黄芩”之误,但录文中仍保留二名。其实,此处“黄苓”是“黄芩”的抄讹应该是可以肯定的,“苓”与“芩”形近,敦煌文书中亦多相讹误,如P.2565等医方文书中就多次将“黄芩”写成“黄苓”。由于抄写者在更正讹误时并不将原讹字删除,亦不加符号予以说明,所以才会使二名并存,今录文时,当不应再录原讹误之文。

(二 )Дx.02822“药物部”中俗字研究

Дx.02822“药物部”抄写时较多地使用了俗字,李应存先生等一概视为异体字或通假字,是不妥当的:一是可能会对字形的辨识或解读有误,一是也泯灭了该文书对俗字研究的价值。今将Дx.02822“药物部”中出现的俗字分类说明,并对所涉及的药物名称作考证。

1.Дx.02822“药物部”中的类化俗字

“类化”是俗字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张涌泉先生论述:“人们书写的时候,受上下文或其他因素的影响,给本没有偏旁的字加上偏旁,或者将偏旁变成与上下文或其他字一致,这就是文字学上所谓的类化。”

Дx.02822“药物部”所抄写的多为药物名称,又多是草木类药物,最常见的就是于药物名称用字上加“艹”或“木”旁。如,第2行“荳蔻”即豆蔻、“柴楜”即柴胡,第8行“荭豆”即红豆,第9行“黄蓍”即黄耆,第10行“芭豆”即巴豆,第11行“葫椒”即胡椒等。

2.Дx.02822“药物部”中的偏旁混用俗字

有些偏旁相近,在俗写中常相混用,如“日”“月”“目”等。Дx.02822“药物部”第2行“荔盰支”,“盰支”字据《龙龛手镜·目部》知是“眵”的俗字,李应存先生等认为同“眵”,通“枝”,显系臆说;黄皓先生认为当是“枝”字涉上文“龙眼”的“眼”字类化偏旁所致。黄先生之说可通,然过于迂曲,窃以为此处当隶作“肢”字,在俗写中,“月”旁与“目”旁常相混用。“肢”通“枝”,即荔枝。下文“马明退”作“马朋退”,亦即偏旁“日”与“月”混用所致。

3.Дx.02822“药物部”中的借音俗字

在俗写中,常存在两字音同或音近借用的现象,Дx.02822“药物部”中亦有不少例证。如,第16行“三楞”即三棱,第17行“蒺”即蒺藜、“黄莲”即黄连,第25行“狗杞子”即枸杞子,第29行“露蜂坊”即露蜂房、“晚蚕沙”即晚蚕砂、“旋葍花”即旋覆花,第30行“夜明沙”即夜明砂、“大鹏沙”即大硼砂。

根据这一俗写的规律,亦可以对Дx.02822“药物部”中一些未解的药物名称作出推测。如,第20行“缘伊”,“缘”字写作“縁”,马德、李应存、黄皓等先生等并识作“绿”,不妥;李应存先生还进一步推测“绿伊”可能是“绿笋”之讹,实非。以音为训,“缘伊”或是“垣衣”。又第21行“粉刺”,李应存先生、黄皓先生等已认识到非是药名,疑为“粉锡”,二字音近,当是。又第26行“黄卢芭”,检历代本草无是名,而有“葫芦巴”名,或作“胡卢巴”“胡芦巴”等,“胡”与“黄”音近借用,知即是一物。

4.Дx.02822“药物部”中的其他俗字

Дx.02822“药物部”中还有其他一些俗字,今一一指出说明。

如,第5行“砂”,史金波先生录作“硇砂”,马德先生录作“碙砂”。李应存先生认为“”字系“硇”之讹字,黄皓先生认为系“碙”之俗字。今按,以上先生未确,该字实为“硇”之俗字,可径录为“硇”。如 《类篇·石部》:“、,尼交切,沙药”,《四声篇海·石部》:“,奴爻切,砂药也”,《字彙补·石部》:“,与硇同”,当可证。

5.Дx.02822“药物部”中的俗讹字

“俗讹字”是指在俗字基础上产生的讹字,一般是由于与俗字字形相近而发生讹误。如,第5行“赤干”,李应存先生等疑为“赤千”,即“赤铅”,当是。又第32行“疑冬花”,“疑”当系“欵”之形讹,“欵”为“款”的俗字,此即款冬花。

四、Дx.02822“药物部”与“菓子部”的关系

Дx.02822文书中的药物名称除了见于“药物部”外,部分还见于“菓子部”中。为行文方便,今将“菓子部”全文录于下。

1菓子部弟五

2梨菓 石榴 柿子 林檎 榛子

3橘子 杏仁 李子 榛子 木苽

4葫桃 茄瓠 笋蕨 蔓菁 萝蒲

5荆芥 茵陈 蓼子 薄荷 兰香

6苦苣 葱蒜 乌枚 杏梅 桃梅

7南枣 芸薹 饧菓 越苽 春苽

8冬苽 南苽 青蒿 桃条 梨梅

9杏煎 絗纥苽 大石苽

从所载的内容来看,该部除瓜果外,还载有常见的药用植物名称,如蔓菁、荆芥、茵陈、薄荷等。又从广义上来说,包括瓜果等,该部所载名称大多能从历代本草或医方著作中找到药用的记载,李应存等先生将该部全文纳入涉医内容,应是基于此。

本文关注的重点是Дx.02822“药物部”,之所以要对“菓子部”进行探讨,是为了考察两部分类的标准,从而对著作者进行思考。

(一 )相似著作中的“菓子部”

上文谈到Дx.02822文书和敦煌文书中的《杂集时用要字》及《俗务要名林》等文书相似,其中S.610、S.6208、S.617及P.2609均存有菓子部文。而《俗务要名林》《杂集时用要字》所分部类又与初唐著名类书《艺文类聚》相似,[12]今将三者“菓子部”所收条目列表对比如下(见下表)。

表 “菓子部”所收条目对比

可见,与Дx.02822文书不同,《俗务要名林》《杂集时用要字》和《艺文类聚》“菓子部”所收条目多为瓜果,而无蔓菁、荆芥、茵陈、薄荷等物。由此似可认为,Дx.02822文书在编写分类时参考了《俗务要名林》《杂集时用要字》《艺文类聚》等类似著作,而具体操作时又有自己的思考。

(二 )Дx.02822“菓子部”和“药物部”分类所反映的问题

王晶先生将菓子部中的荆芥等物目作蔬菜,认为“水果和蔬菜并列于一部,统冠名果子部”,认为这样的分类“说明水果与蔬菜在西夏人民的生活中位置不是很突出,也不是农业生产中的主要种植作物”。[13]

Дx.02822“菓子部”所收载名称,排除见于上表所列的,计有榛子、笋蕨、蔓菁、萝蒲、荆芥、茵陈、蓼子、薄荷、兰香、苦苣、葱蒜、芸薹等,据史金波先生《西夏社会》可知,均见于西夏社会饮食中,[14]故视为蔬菜亦无不可。如此,则可以推测,Дx.02822文书在编撰时,编撰者对蔓菁、荆芥、茵陈、薄荷等物的药用价值不知晓,或者不作考虑,所以可以推测该编撰者并未参考本草等著作,甚至未参考《俗务要名林》 《杂集时用要字》等相似著作,而是更多地根据日常生活习惯进行分类。

王静如、李范文先生曾据Дx.02822文书中汉姓置于番姓前,认为作者并非番人,而是汉族知识分子,这是极有可能的。但王先生继称:“他既不尊天,也不信神,更卑视官位、司分,竟把禽兽列在官司、司分之上。从第一至第二十部,均未见天部。相反药物部的字数为全书各部之冠,共144种330字,对中药如此熟悉,疑作者很可能是一位汉族中医。”[8]如果编撰者为医生的话,而将蔓菁、荆芥、茵陈、薄荷等物视为蔬菜而非药物的可能当是极小的。

五、Дx.02822“药物部”所反映的其他社会问题

前辈学者的研究成果中,多把Дx.02822文书作为反映当时社会生活的材料,结合西夏文献和史料,进行分析研究。孙星群先生对西夏的音乐机构、乐舞形式、乐舞结构、音乐表演以及乐器等八项内容进行了考察;[15]文志勇先生对西夏的纺织、农牧、水利以及酿酒等行业的发展进行了论述;[16]崔红芬先生对西夏流行的颜色、佛教信仰、民族交往、商业活动及医药等方面做了探讨。[17]相类似地,也可以根据该文书,结合其他出土文献及传世材料,对西夏时期的用药情况进行梳理。

(一 )西夏社会用药不超过中原地区用药范围

根据上文,如果Дx.02822文书的编撰者更多地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进行的分类编写,则Дx.02822“药物部”所载药物名称,均可视为是在西夏社会中流行或使用的药物,对于考察西夏社会的用药十分有价值。再通过对比,可以发现Дx.02822“药物部”所载药物名称中,除部分失考外,均见于《政和本草》中,未超出中原地区药物使用范围。从药物的产地上来看,亦无能够显示具有西夏民族特色的证据。这在出土西夏时期医方的用药中亦可得到证明,出土西夏时期的医方大多见于中原地区医学著作,极少有能够反映西夏民族特色的医学内容。

(二 )“桂心”与“官桂”探讨

Дx.02822“药物部”同时载有“桂心”与“官桂”两个名称,这两个名称,一般认为是同一药物。《政和本草》卷十二引《本草图经》:“牡桂,皮薄色黄少脂肉,气如木兰,味亦相类,削去皮,名桂心。今所谓官桂,疑是此也。”[9]289《尔雅翼》:“牡桂生南海,叶似枇杷,皮薄色黄,少脂肉,气如木兰,削去皮,名桂心,所谓官桂也。”[18]

Дx.02822文书的编撰者同时收载一味药物的不同名称,这是有可能的,而且也有证据。如,“药物部”又同时载“白头公”和“野丈人”二名,即是一物,《政和本草》引《神农本草经》:“一名野丈人,一名胡王使者”,《千金翼方卷三·本草下品》白头翁条:“一名野丈人,一名胡王使者,一名奈何草”,可证。

此处之所以要作出探讨,是因为俄藏敦煌文献中,有一件文书亦同时涉及到此二药,即Дх.19064文书(见图2)。该文书是混入敦煌文书中的西夏文献,孙继民先生判定为医方文书,[19]尚待考证。[20]据图2可见,该文书第1行第三味药物名称可识出为“官桂”,第5行中间一味药物,因文书有所缺损,不能准确识别。孙继民先生据补为“桂心”,或是。但若该文书为医方文书,官桂与桂心为一药,又怎么会同时出现?

(图 2)

据薛文轩等先生统计,敦煌医药文献中,尚无“官桂”一名,[21]王满恩先生认为官桂之名起于宋代。[22]《政和》卷十二引《本草衍义》曰:“今又谓之官桂,不知缘何而立名,虑后世为别物,故书之。又有桂心,此则诸桂之心,不若一字桂也。”[9]290似桂心与桂皮、桂枝等以部位为别,官桂则是统称。后世医方中,也有将二者作为两味药物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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