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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老字号”伴我们走得更远

2019-04-22

作文周刊·高一版 2019年2期
关键词:稻香村南北糕点

南北稻香村商标纠纷十多年后,终于有了结果。2018年10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对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诉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同时,赔偿苏州稻香村经济损失人民币115万元。

苏州稻香村创立于1773年(清乾隆三十八年),持续经营 245年,拥有“稻香村”字号的在先使用权,是国家首批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稻香村苏式月饼”制作技艺被列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稻香村”品牌已构成良好的商誉积淀。

1996年,在明知“糕点、月饼”类商品已有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北稻在“饺子”等产品类别上申请注册“稻香村”文字商标并被核准,后续一次又一次提出在“糕点”产品类别上申请注册“北京稻香村”“三禾北京稻香村”,随后引起了南北稻香村之争。

针对此次判决结果的胜利,苏州稻香村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一直以来支持与信赖苏州稻香村的广大消费者深表感谢,并且相信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精要点评

今天,如何更有效保护“老字号”的品牌价值,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南北稻香村”商标之争,一方面暴露出“老字號”商标申报、认定、保护存在的历史纠缠和发展传承短板;另一方面也给“老字号”商标保护敲响警钟,仍需大量司法人才、专家队伍等来协助老字号企业进行商标维权和管理工作,体系建设任重道远。“老字号”除了承载着文化传承和品牌价值,更承载着岁月中挥之不去的“诗和远方”。愿这缕稻香,不尘封于时光;愿承载文化与记忆的“老字号”,伴我们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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