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食品保质期案例说起
2019-04-21文/闻君
质量与标准化 2019年12期
关键词:消费者
文/闻 君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要求早已不再是单纯为了填饱肚子,还对其安全性、营养价值、保质期等方面越来越关注。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市场上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外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五花八门,即使是同一款产品,其保质期也有长有短。那么食品保质期到底是什么?是怎么确定的?如何来计算?食品过期了又该如何处理呢?诸如此类问题,一直为消费者所关注,下面还是让我们通过一起案例来分析一下这方面的问题吧。
案例简介
日前,某消费者通过信件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称在某超市购得一包挂面,其外包装标明的执行标准为LS/T3212-2014《挂面》,保质期为18个月。该消费者查阅了有关标准,发现粮食行业标准LS/T3212-1992《挂面》中规定:“保质期:3个月”,于是怀疑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遂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有关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即刻前往超市进行检查。现场查验超市所售挂面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该批次挂面的检验报告等材料。执法部门依据超市提供的挂面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和购货商的资质材料、索证索票齐全等情况,作出某超市销售的此款挂面符合相关要求的调查回复。

案情分析
1.什么是食品保质期?
本案的焦点是挂面的保质期,那么,什么是食品保质期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定义是:指食品在标明的储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定义是:“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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