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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作角度简评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

2019-04-01刘劭轩

神州·下旬刊 2019年2期
关键词:合作共赢改革

刘劭轩

摘要:戊戌变法作为中国近现代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其失败是必然的,造成其失败的原因有很多。本文尝试从变法的核心、思维方式、行径、利益方面讨论其失败的必然性以及对我们当代人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改革;合作共赢;思想转变

引言

人们对戊戌变法的一般认识是:1898年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维新派通过光绪帝进行的一场政治改良运动。但因损害到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守旧派的利益,遭到强烈抵制与反对导致失败。戊戌变法的失败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经验,深入分析并引以为戒非常必要。

一、改革还是革命

改革还是革命?这是任何改革者首先要清楚的问题。改革是在现有的政治体制框架内实行有限变革,革命却是用新政权代替旧政权。改革和革命从形式和内容上都有本质区别,但戊戌变法在这个问题上缺乏清醒认知。

戊戌变法当然应该是改革,但康有为却在荣禄问如何改革时,竟回答:“杀二三品以上阻挠新法大臣一、二人,则新法行矣。”这种言论只能被守旧派视为变法派准备大开杀戒,必然引起强烈反对。由于慈禧太后掌握实权,尽可能地减少太后对皇帝的猜疑与不满,是确保变法成功重要条件。然而康有为拒绝“调和两宫”,主张“尊君权之道,非去太后不可”。这使慈禧太后本能地对维新派敌视,在维新派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失败不可避免。

改革是在体制内的局部变革,应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而不是四面树敌。慈禧太后作为扼杀变法的主要决策者是不是坚决反对变法、是变法的主要障碍呢?未必!中日甲午战争后,面对深重的内忧与外患,清政府无论是为自身权位考虑,还是为国家民族利益考虑,决计不能再抱残守缺。慈禧太后作为最高决策者,也不例外。慈禧对多数变法主张是能够认同的,“至于一切政治有关国计民生者,无论新旧,均须次第推行,不得因噎废食”,可见,只要手段得当,慈禧并非不是维新派可以争取的人物,如果能循循善诱,而不是企图采取“革命的强制手段”,未必走到变法的对立面。

将改革失败归因于改革者实力弱小,这当然是正确的,改革就是实力弱小时采取的必要对策。但改革者没有认识到自身实力弱,不遵守改革的规则,失败成为必然。

二、共赢是改革成功的关键

革命者与革命对象是敌我矛盾,是一种你死我活的关系,改革与被改革对象也是这样吗?非也!既然改革就意味着对立面要做出适当让步,大家经过协商,达成一致,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才是务实之道。如此,沟通就显得相当关键。

甲午战后,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练兵”是第一要务,维新派看到这一点,洋务派、保守派也能看到,因此,就练兵问题不难达成共识。再有,关于鼓励民族资本发展问题,各派有分歧,但共识已经越来越接近。当时,洋务派的官办企业已经遇到管理危机,很多被迫改为官督商办,商办后效率大大提升,使人们认识到商办是有效途径。即便所谓的保守派,与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的保守派也有质的区别,盲目排外显得荒诞不经,改革是必由之路。在这种情况下,加强沟通,许多鼓励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变法主张也不难得到认可。

变法要有共赢意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最后以《权利法案》的形式实现了资产阶级与贵族权力共享,谁也没消灭谁,但各自的根本利益都得到维护,促进了社会发展,使英国成为世界强国,这是改革比较好的结果。戊戌变法中的维新派一开始就缺乏共赢意识,企图打倒保守派,试图通过设“制度局”架空各部独享权力,变法因之失败。

变法肯定会损害到某些人的利益,适当照顾被损害者的利益很关键。日本明治维新剥夺旧藩主权力,但将之划为“华族”,给予相当高的政治地位和经济补偿,大大减弱了改革阻力。戊戌变法主张裁撤旧衙门,又没有相应的补偿方案,由此造成各级官员人心惶惶,不利于统治阶级内部稳定。改革是大势所趋,但这涉及到数百万人生计的大问题,岂能皇帝一纸诏书就算了?

懂得沟通、共赢和适当照顾被变法损害者利益可能才是推进变法的稳妥办法。

三、根据实践不断通过思想交锋动态地推进改革进程

改革应该力求稳妥,逐步推进,不能一蹴而就。在改革没有付诸实践之前,维新派对改革的认识也是肤浅的,这就需要在改革中“摸着石头过河”。只有实践才能真正检验改革方式的可行性。对于顽固派,或者叫认识滞后者来说,通过实践不断提高认识更是非常必要的,这都需要时间和思想碰撞。有时这种思想碰撞可能导致冲突,如何处理此类事项考验改革者的能力、魄力和手段,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是致胜关键。

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如何对武士阶层进行改革是个大问题,不改革旧的武士制度,建立现代化军队是不可能的,而完全依赖旧武士建立的军队可能是“新瓶装旧酒”,不利于国家军队现代化。日本既通過建立新式军队大力吸收武士,对之进行现代化改造,团结大批思想进步武士,同时,对守旧分子,严重干扰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武士给予坚决镇压,甚至因此引发西南战争,也不向东乡平八郎等势力妥协,保证了改革的大方向。与之对比,戊戌维新人士既缺乏灵活性,企图依靠皇权强制推行新法,陷于盲动和意气用事。同时,保守派一旦反攻得手,对维新派非杀既贬,全面废除新法,也陷于非理性。

对维新派而言,理智的改革应该在原则性问题上不动摇,而在具体实施上,手段要足够灵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才能取得成功。

总结

戊戌变法失败的根源不是其实力弱小,任何改革者起步阶段都不会特别强大,而是其不顾本身弱小的事实企图以超强者的姿态实施“革命”,把许多可以争取的力量驱赶到了自己的对立面,使自己陷于孤立无援境地。保守派纵然实力强大,但其对维新派全盘否定,也一定程度上堵住了改革的步伐,把自己置于社会进步的对立面,为以后的覆亡埋下伏笔。因此,戊戌变法没有胜者。如果二者能妥善沟通,彼此合作,适当照顾对方利益,从取得共识之处开始坚持不懈的改革,“复制”明治维新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以史为鉴,这对我们当今时代的改革者有警醒作用和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熊小欣.再论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J].历史教学问题,2015(06):40-44.

[2]汪荣祖,张弘.戊戌变法的历史教训[J].社会科学论坛,2018(06):137-148.

[3]丁斌.高中历史课堂史学研究成果的应用初探——以戊戌变法的失败原因之一为例[J].华夏教师,2018(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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