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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装备采购法规制度建设中法律救济思考

2019-03-29徐超蒋来赵莘梓梅楚龙

商情 2019年5期

徐超 蒋来 赵莘梓 梅楚龙

【摘要】随着军民融合式发展深入推进,特别是在装备采购方面,军队委托方和地方供货商之间的交往越发密切,对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合法合规要求越来越高,过去法规中关于法律救济规定的局限性也暴露出来。文章通过介绍美军采办救济制度建设情况,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为完善装备采购法规,明确法律救济有关规定,有效维护军地双方合法利益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装备采购 法律救济 合同制

当前,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渐渐呈现两种趋势,一是行业间的界限逐步模糊、相互融合,二是各自行业的细化分工程度也越来越明显,进入其他行业的准入门槛逐步增高。依托军民融合发展,我们可以充分整合利用社会各行业优势资源,特别是在装备采购方面,为实现军队聚焦打赢这一中心任务提供有力保证。但现实中,军队内部规定的各项条令条例,从法律效力的角度讲,对地方供货商缺乏有效约束,也缺乏对应的利益维护。对此,我们可以充分学习借鉴美军装备采办救济制度,逐步完善我国军事装备采购法律救济制度。

一、目前美军采办法规体系

区别于我国,美国法律体系属于英美法系,更注重法典的延续,可以传统、判例和习惯为判案依据。尽管不同于于大陆法系,其相对成熟完善的采办法规体系仍然可以作为我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令条例的参考。

整体上看,美军采办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一是国会法律层面。《美国法典》中所列的有《国家安全法》、《武装部队采购法》、《签订合同竞争法》、《政府合同法》、《国防采办队伍加强法》等等,以及美国国会控制美军采办活动的《国防授权法》和《国防拨款法》。二是总统、行政机构和国防部层面。以《联邦采办条例》和《联邦采办条例国防部补充条例》为主,较为系统地规范了有关制度和政策,有关纠纷认定、处理途径、方式程序、责任承担等内容。三是政府各部局及各兵种层面。以陆军《后勤民力增补计划》和《伴随部队的合同商》为例,意在利用美国全球领先的工商业资源,为美军在执行军事行动中获得和使用民间供货商提供政策依据。

二、美军装备采办救济途径和流程

根据美军装备采办救济的有关规定,其主要途径和流程包括:

一是异议。当供货商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害时,应努力通过合同官途径,开诚布公地提出并讨论需解決的问题。合同官依照规定职权处理合同的赔偿事宜,并给出一份内容包括争议问题、索赔情况及有关合同条款的书面说明报告。

对于合同官无法解决的纠纷问题,供货商既可向部局提出异议,部局应在35天内给出在充分说明理由、阐明部局立场的裁定书;也可向总审计局申请异议,并向招标书中指定的官员和地区代理人提交一份完整的异议书副本。同时,总审计局应向相关部局发布收到异议书的书面通知,并及时裁决合同争议。

二是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案。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AlternativeDispute Resolution,“ADR”)是中立第三方用来协助合同当事人解决争议问题的方法。

《联邦采办条例》规定,装备合同当事人应在纠纷解决全过程尽量采用ADR的有关程序来解决合同违约。合同官和供货商任一一方拒绝适用ADR的,应说明不适用ADR的特殊理由。合同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可以从仲裁员名册中选择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仲裁员,也可以从仲裁员名册之外选择仲裁员。

三是诉讼。供货商对合同官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军事机构合同上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委员会应尽力促成所有争议问题的和解,预审不能促成和解的,进入陈述听讯、表决讨论、作出书面裁决的程序。

除向合同上诉委员会投诉外,美国供货商还可以向的联邦赔偿法院提起诉讼。对军事机构合同上诉委员会或者联邦赔偿法院裁决不服的,可以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上诉。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不审查合同实质问题,一般只审查有关法律问题。

三、对我国装备采购法规制度建设的启示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我国《政府采购法》在第六章“质疑与投诉”中有相关规定,《国家信访条例》中“三级信访终结制度”也对相关问题从整体上进行了设计,但在军队有关法规涉及的却不多,使得不少纠纷发生时,供货商只能通过信访或诉讼等较为单一的途径寻求解决问题。应尽快起草效力溯及军地各方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与国家层面法律接轨。

(二)畅通多种纠结解决渠道。我们装备采办纠纷目前大多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途径单一,救济的合法合规合理性也需要提高,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军方和承制单位之间的纠纷。因此需尽快形成多种救济制度相结合,各专业管理机构相助力的局面,建立顺畅的运行机制,畅通救济渠道,逐步形成协商、调解、质疑、投诉和举报相结合、可替代、高效的装备合同救济制度,并对救济结果实施监督检查。

(三)规范救济补偿费用使用。各级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应当改变思路,正确认识军队和地方供货商发生纠纷的可能性,正确看待采取费用补偿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将其纳入年度预算管理,规范使用给付流程,提高供货商参与竞争,有效解决其后顾之忧,缓解经济压力,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有利于军用装备采购市场的良性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