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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遇与利益:儒学发展的制约因素
——观《原始儒家孝、忠、礼、德观念的变异》一书有感

2019-03-28张依萱

关键词:儒生儒家思想儒学

王 耕,张依萱

(河北大学a.宋史研究中心;b.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陈鹏先生所著《原始儒家孝、忠、礼、德观念的变异》一书,从儒学观念初衷与价值指向的问题意识到20世纪诸位方家的时代观察,从具体思想范畴的文献佐证、事例分析乃至不同学科领域的材料运用与认知交叉,无论是轴向脉络还是具体范畴的径向分析,皆可见作者之于日用常行的切身体悟以及之于儒家思想未来的哲学关切。概观此书,明显感知作者对儒学思想发展异化所涉及的理论缺陷与外力压迫的分析不乏洞见。作者以儒学孝、忠、礼、德范畴为例,对原始儒家思想的理论初衷力求还原,对儒家思想的异化过程与原因及其产生影响展开论证,对20世纪儒家学者的相关见解进行整合分析,试图为读者展示原始儒家自身理论产生、发展、成熟、异化的历史流变过程,期冀当今国人能够将原始儒家思想原意与后世发生异化的思想状态予以甄别,对原始儒家思想的产生初衷与价值指向进行理性认知,同时,对儒学的现代价值与未来发展前景进行切合实际的价值定位。该书清晰阐述孝、忠、礼、德诸范畴发展脉络,论证不同范畴发生异化的内外原因、现实结果及其历史影响,循顺史论结合的理路,将历史史料与逻辑推导互相佐证,按照历史顺序,从先秦两汉到宋元明清乃至20世纪,一气呵成。此书层次分明,论述特征明显,能够使读者迅速捕捉作者意欲表达的真实意图,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道德、利益与时遇三个影响因素逐一展开分析,借此体会作者对儒学价值的自我关怀。

一、时遇所致:儒者行道

秦法严苛之过,遂使儒家之道得遇时机。秦灭六国实现华夏一统,秦帝国将郡县制度推行天下,以致君主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秦皇燔诗书明法令,使齐地儒生怨声载道;秦法严苛使故国旧民不堪其苦而揭竿斩木,使闾左之徒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1]1569。秦失其鹿,终使汉王在逐鹿群雄中胜出,再造汉家天下。伴随皇权专制的强化过程,儒家思想的精神气质在历史不同时期的政治理念、社会文明以及主体道德涵养方面均有措置。但是,儒家思想的道德指向与皇权专制的强化始终存在张力,基于既得利益的考量,二者之间的消长趋势起伏不定,儒学与专制皇权的现实纠缠致使士大夫圣贤气象不彰,原始儒学的价值理性亦湮没于政治争斗所奉行的丛林法则。历史回溯至此,不禁要问,秦法严苛之过所在何处?汉家君主所尊儒学又具体何指?两汉以降,五经博士的设立以及以儒家精神为要的察举标准的执行,是否意味着儒家真正实现得君行道?这些问题为《原始儒家孝、忠、礼、德观念的变异》一书的作者所关注并试图寻求答案。

汉代君主吸取秦亡的历史教训,鉴于维护既得利益的考量,儒学开始进入巩固皇权需求的备选范围。天下初定,高祖听取陆贾言江山逆取顺守之建议而深以为然,即“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1]2084。刀矛弓箭诚然可以上阵杀敌,然治国家、抚百姓只能依靠诗书礼乐之道。另外,儒生叔孙通为高祖制定宫廷礼仪,文武公卿按照品阶鱼贯入朝按照朝仪觐见面君,使高祖尽享人主之乐,遂使叔孙通得授太常卿,其带领的齐地儒生获封郎官的际遇标志着儒生开始有机会进入政治领域的官僚阶层。无论是治国大略的制定抑或是人君之威的维护,现实利益的需求使儒学成为君主政治统御的必要选择,精通儒学之道或是略通儒学一经的儒生遂迎来步入仕途、参与政治的历史机遇。于是,以儒生为主体,以尊崇道义、道德修为为内涵的儒家思想开始在历史舞台上彰显其要。儒学开始走向政治舞台,儒生通晓儒学之道,日渐形成儒生阶层,儒生以道德作为政治仕途的突破方式,以至国家开始从制度层面设计并推行以表现道德内容的孝廉、贤良为名的选官制度。降至武帝,汉帝国外有悍夷犯边,内有强藩作乱,诸侯国对中央政府日显离心趋势。帝国执行多时的黄老之术显然不能对此现实困难给出合理解释,于是,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儒生受到重视,以春秋公羊学为代表的儒学开始成为帝国意识形态,儒学影响渗入到政治、经济、律法、文化教育诸多领域,几乎涵盖帝国生活的方方面面。董仲舒将儒、道、法、阴阳、五行术数等杂糅以神学外衣,将儒家王道理论以天人感应形式约束君主政治作为:经济上,儒家轻徭薄赋、不与民争利的仁民主张在很大程度上得以贯彻;律法上,春秋决狱则意味着儒家思想成为司法断案的裁判依据,甚至儒学理念成为制定律法条文的指导思想;文化教育上,五经博士及太学的设立,使儒生与五经思想大彰于世,武帝罢黜原有诸子传记博士,同时却使公卿、大夫、诸吏皆为文学之士。于是,在政治上,儒生所任博士学官虽秩卑然职尊,得以有机会参与到国家政治决策中。以通晓儒家经典作为入仕为官的前提,儒学和官僚结构得以真正结合,通晓儒学之士逐渐形成儒生阶层,儒生逐渐担任朝廷高级官员,进入官僚阶层的核心范围,标志着儒生和儒学的政治地位得以确立。

二、阳儒阴法:儒学治世的理念

儒学与政治的纠缠是《原始儒家孝、忠、礼、德观念的变异》一书作者所思考的问题,汉代反思前朝的是非功过,在损益秦制度过程中逐渐形成一个理念,即阳儒阴法。很明显,汉代的政治制度设计并未完全抛弃法家思想,但同时也给了儒家思想相应的历史关注,至于儒法两家思想如何安置,何为本何为末?谁为主谁为辅?汉代统治者给出了明确态度,即阳和阴。对于阳和阴的理解,按照董仲舒的解释,是说阳主阴辅,阳上阴下,阳刚阴柔,那么能否照此理解将阳儒阴法解释成汉代治国策略中儒为主而法为辅,答案恐怕不能。换言之,德主刑辅是儒家一贯坚持的理想方案,理念设想不能等同于历史事实。从诸多相关史料记载得出的结论也许恰恰相反,真实现实情况是表面为儒而实际为法。以刑治国作为根本,而儒家德治只是枝节。毋宁说,秦帝国的法治作为法家政治理念落实到国家制度层面的实践表达,实乃被后起的汉帝国所继承,只是在实践形式上多加了一层儒家温情的道德面纱作为修饰,如此而已。那么,在汉代统治者认知中,秦帝国速亡之错不在于采纳了法家制度,而是表现形式不够明智,由于对执行过程的宽严程度把握失当,进而激起民变,最终导致亡国。于是,汉代要吸取的教训则是如何设计合理制度从而将政刑法治理念巧妙地贯彻落实。明确了阳儒阴法的真正含义,对于儒家思想在政治领域的存在价值与实际地位也就一目了然了。

因此,儒学与儒士在政治舞台上初露头角,并非意味着儒家之道得遇明主青睐而大行于世,儒家作为备选方案只是因为统治者认识到法家思想的施行需要有儒家道德的温情作幕遮,儒士进入政治领域以及儒家道德影响国家政治运行的意识形态,确实出于儒家道德气质能够满足政权维护的实际需要。换言之,儒学能够在国家政治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并不是统治者出于人道主义帮助实现儒家之道的价值关怀,也不是君主良知发现外显于行,自觉感知圣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道义责任,而是出于工具理性的考量,儒学能够保障政治顺利运行的实用价值,基于功利主义的算计,儒士入朝对统治阶层进行政治决策的智慧贡献,儒家道德的伦理说教对于刑罚惩处的必要补充与安抚百姓、稳定秩序的利益最大化。无论是董仲舒所提思想大一统的建议,还是白虎观确立的三纲五常的礼教条目,对于当朝政治而言,儒学到底能发挥多大的政治效益始终是统治者的根本考量。至于儒家之道能否践行于世,统治者对此并不热心。即使儒家道德确实得到一定程度的社会落实,在社会不同阶层或具体群体中产生现实影响,也不过是满足权势巩固需要之外的衍生品而已。

三、利益置换:儒学建制与思想异化

明清时期,中国古代皇权专制程度无出其右。明洪武皇帝罢宰相另设内阁大学士,作为皇帝的政务秘书以备皇帝用以私人顾问,明中后期,皇帝怠政日久,内阁大学士逐渐开始“票拟”政事意见再递由皇帝“朱批”以行最终决策权。大学士按照入阁时间先后而默认在内阁中的地位高低,于是,最先入阁的大学士被称为内阁首辅,其职权在一定程度上与唐宋时期的宰相相似。谭天星在《明代内阁政治》中所言:“内阁虽无相名,实有相职;虽有相职,实无相权;既无相权,却有相责。”[2]223但是内阁首辅的政治地位与实际影响远不能与前代宰相可比。内阁首辅所行宰相权力的有无与大小,全赖所行票拟政事意见被采纳的程度,内阁所票拟的条旨主要通过宦官递送到皇帝案前,时遇皇帝多为荒淫怠政之辈,因此本该由皇帝批红的国事决策权逐渐被司礼监宦官组成的内廷所操作,这就意味着国家大事的最终决策竟出自太监之手,而明代内阁首辅所行相权的脆弱性亦可见一斑。有明一代,在由士大夫组成的外廷与宦官构成的内廷彼此制衡过程中,士大夫往往受制于阉竖之辈,堂堂七尺须眉被刑余之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其程度与影响均属罕见。明代宦官弄权、祸乱朝纲者屡出不绝,而外朝官僚竟无力阻止。无论是英宗朝的王振乱国,还是武宗朝的刘瑾弄权,亦或是熹宗朝围绕魏忠贤而起的阉党之祸,层出不穷,致使朝政混乱而国势日衰。东林党人与阉党之间的斗争,可说是官僚集团基于不同团体利益相互攻讦而陷入党争的政治乱象。就群体中某个人而言,东林党人无论其学术造诣还是人格操守,并无甚大过失可堪诟病,甚至不少人可称当世大家名流,其人品学术令人敬仰。然而,就群体整体性质而言,个人素质高低之于群体并无决定性影响,反之,个人理性逻辑与理智分析水平一旦陷入群体中的集体无意识反而裹挟其内,很容易做出既不道德又非明智的荒唐举措。东林党虽自视正人君子,然其行事到底代表多大程度的正义性,亦可堪斟酌。东林党在朝堂上下到处树敌,大搞党争,排除异己党同伐异,凡事不问是非只以党性论对错。士大夫官僚深受其礻央,不得不裹挟在东林党与其政敌党派之间被迫站队,非此即彼,无自主性可言。官僚集团忙于内斗,在穷极无聊的原则与理论上争论不休,而一旦涉及边境军事、财政与抚民安邦之计竟默言无对,任由朝政废弛,以至眼见社稷易主,国破家亡。

文人党争、阉竖弄权、庸主当国不仅导致朝政废弛、社稷倾覆,而且足以使君子手足无措,道德作伪,从而为利益张旗树纛。当然,统治阶层的政治颓废与个人道德不堪之间的因果关系到底如何安置,究竟政治颓废致使社会风气糜烂、人心轻浮、道德不修?还是世道人心道德不彰、引领社会发展的理念迷茫不足以使世人服膺,进而波及社会统治阶层并导致政治运行难以为继?至于二者之间的因果关联如何界定,这里无法给出明确评断,但是,晚明之际,国家政治体系近乎瘫痪与社会道德不彰二者皆与一个无法回避的关键因素密切相关,即利益捆绑。政治运行的本质在于统治集团内部不同群体之间既得利益与权利的权衡以及政治权力与资源的合理分配,一旦分配不均,政治运行的暂时平衡状态被打破,统治集团内部围绕权势与利益进行争斗则司空见惯。对于儒家而言,原始儒家从未否定过人维持生命延续所需的物质欲求,对符合道义的利益谋求也从没有给予道德贬斥。人性中的生物属性是无法否定的自然存在,儒家没有过多谈及人的生物属性,并不意味着儒家就否定其存在。因此,谋求利益以维持生存是人生于世的基础性所在,在儒家看来,道德存在的目的恰恰是为了使人能够更好地生存,即道德是为人而存,而不是人为道德而活。因此,物质欲求的合理满足、世俗利益的正当谋求是符合常人之情,理所当然是人之常情,这与儒家道德规范世道人心并不矛盾。因此,站在原始儒家立场,道德与利益并无对立与冲突。既然在原始儒家观念上利益并不足以致使道德不彰,那么,诱发晚明时期伪君子横行的原因何在?原因在于儒学建制化,专制皇权所倡导的“官方道德”流于虚伪,并不足以令人服膺,“奴化人格的出现确与原始儒家无关,完全是专制统治者推行所谓‘官方道德’的结果”[3]167。陈鹏先生认为专制统治者通过长时间“官方道德”的强制灌输以及将“官方道德”法律化,对被统治者进行威逼利诱,使其逐渐形成奴化人格。换言之,一方面,统治者以巩固既得利益而强行给被统治者灌输“官方道德”,而缺乏道德魅力的“官方道德”并不足以吸引被统治者真心归服,于是,统治者便利用赏罚手段强迫如此;另一方面,被统治者迫于政治淫威,又难挡名利诱惑,于是现实社会中,儒家真君子难作,真道德不彰。

结语

《原始儒家孝、忠、礼、德观念的变异》反复申述一个观点,即原始儒家的道德理念与价值指向与后来儒学建制化被置于官方地位所谓“官方道德”所宣传的思想存在本质差别,并一再期望国人能够进行理性甄别,从而形成利于主体人格完善的正确的价值认知。平心而论,一种思想与理论的产生、发展、成熟、完善的过程势必会随着时代变迁、环境改变、条件损益、政治决策而发生变化,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然而,陈鹏先生对儒学发展衍化的历史过程并不持乐观态度,因为作者考察到随着历史的发展,后人对于原始儒家的诸多思想与观念的理解与诠释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而这种理解与诠释的变化并非都是符合原始儒家本意与初衷的,甚至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不惜故意曲解与误读原始儒家的思想原意,而自儒学被建制化,历朝历代有能力与权力影响或决定儒家思想究竟以何种面貌外显于世的,显然是设计与推行政治制度的统治阶层。当后人与后之后人察觉到原始儒家思想异于后世所谓官方儒学所宣传的道德教化时,实在无需太感到惊讶,因为自汉以降,儒学与政治走向结合,当大批儒士衣冠楚楚鱼贯而入立于庙堂之上,在某些历史时期不少儒家士大夫甚至幻想着得君行道、为圣贤理想即将实现而欢呼雀跃时,事实上,这一切都意味着儒学正在一步步不自觉地走向早已张好的天罗地网而自缚自受,而张网者无疑是历代统治者,这张足以使儒学异化得面目全非而无力挣脱的大网当然是专制皇权。于是,古代社会的皇权专制一步步使儒学异化为非己性的存在,儒家的君子之学亦随之异化为统治者笼络读书人使其甘愿匍匐阙下的辖制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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