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社会主义法治中法律平等性研究

2019-03-21田正露

现代交际 2019年2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律

田正露

摘要:法律是国家制订认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引导社会价值取向,规范社会行为的一种准则。作为法律灵魂之一的平等性原则,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崇法律,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其作用至关重要。

关键词:法律 平等性 依法治国

中图分类号:D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02-0049-02

一、法律平等的重要性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行为之准绳,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原则又是法治理念的精髓之所在。追根溯源,早期的法治理念形成于雅典时期,从梭伦改制到伯利克里时期,雅典民主达到极致,法治思想也逐步成型。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不同治国主张,前者以“哲学王”的思想为核心,晚年又设计“二等好理想国”,加入了法治元素。[1]而亚里士多德又更进一步,提出法治的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 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订得良好的法律”,即“法治就是良法的統治”。[2]

法律具有“非人格性”,是没有感情的,恰好可以捍卫因人的感情用事而被埋没的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质在于法律适用的平等。在中国古代,就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说法,皇家贵族与平民百姓虽然出身地位悬殊,但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西方也有类似的说法,比如“高贵者最愚笨,低贱者最聪慧”,人人生而平等指的是人格上平等,但是因为出身的差异性,加之经济、政治、文化方面后天差距迥异,导致了绝对意义上的平等是不存在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依法治国法律
法律推理与法律一体化
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法律适用中的逻辑思维
依法治国 法平天下
“德”“法”辨证与依法治国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问题
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