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PPP项目以防范与化解地方性金融之风险
2019-03-21徐琳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9年4期
【关键词】公共服务 PPP项目 政府监管
【中图分类号】F28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9.04.015
PPP改革推行四年以来,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都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据财政部PPP中心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处于执行和移交阶段的项目(已落地项目)2729个,落地率为38.2%(即已落地项目数与管理库项目数的比值),覆盖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和19个领域。近期,由于财政部92号文的影响,共计2407个项目被清理出库,而其中近九成是正处于识别与准备阶段的项目。
从表面上看,随着大量不合规项目被退库,项目落地率有望进一步提升。但要知道,该落地率是以签署PPP合同为标准确定的,实际运作及后续融资中依然困难重重。目前项目实际落地情况并不乐观,若以实际取得融资为标准,PPP项目落地率将不足15%,项目落地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
PPP项目立项之疑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肆意、负债搞PPP。四年来,中国已跃居全球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PPP市场。当前,虽然在“量”的层面已然大幅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但“质”的层面做得却不尽如人意。其原因有两方面,第一是地方领导官员错误的政绩观,急于超前发展,大量粗制滥造的PPP项目鱼贯而出;第二则是推高地方政府债务存量及隐性债务,超出财力可能铺摊子。基于此,PPP市场呈现出短期工程化、融资债务化、边界模糊化的“三化”现象。
法律政策制度适用障碍。一是PPP国家统一立法尚未构建,缺乏完整性与系统性。当前,我国PPP模式的运作缺乏专门的法律作为“顶层设计”,现行法律并未全面地涉及PPP领域形形色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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