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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复仇意识的形成及其个性特征

2019-03-21

滁州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韩 冰

对于鲁迅来说,复仇意识是贯穿其一生的。浓厚的复仇意识,一直围绕在他的文学创作中。早在1907年的《摩罗诗力说》里,鲁迅就重点介绍了被誉为“复仇诗人”的波兰诗人斯洛伐斯基和密茨凯维支。1924年,标题明确为“复仇”的《复仇》和《复仇(其二)》都以强烈的复仇情绪书写了精神性复仇的快意和痛苦。写于1926年的《铸剑》以故事新编的方式,在一个古代复仇故事里融入了作家自己的个性特征。创作于1936年的《女吊》更通过介绍故乡风俗,描绘了一位美丽的复仇鬼魂。写于1936年的杂文《死》里,更以决绝的态度说:“我一个都不宽恕”。不同于传统文学的“子报父仇”“妻报夫仇”的复仇模式,鲁迅笔下的复仇是基于启蒙者对人性、国民性的思考,已不再是从个人情感出发泄私愤,而是带有深刻的启蒙色彩,其复仇意识的形成以及打上个人烙印的复仇特征,值得探寻究竟。

一、复仇意识的形成

鲁迅复仇意识的形成,既离不开浙东地理文化的影响,更和个人成长境遇、翻译小说以及对国家民族的深刻思考分不开。

(一)地域文化的熏染

浙江在宋室南渡以临安为都后,成为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钱塘江为界,分“浙东”“浙西”。浙东地区此时先后涌现出金华学派、永康学派和永嘉学派,致使浙东的民间文化,也积淀了深厚的历史。鲁迅的故乡绍兴,从地域上看,位于杭州湾南岸,会稽山北,又称会稽、越州,是古越人居住之地。其崇武、尚勇的山海气概,自古便呈现出与中原儒家文化不同的地域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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