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骨伤专科医院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情况调查与分析
2019-03-21陈剑锋郑淑敏
中国药业 2019年6期
关键词:药品
陈剑锋,郑淑敏
(福建省泉州市正骨医院药剂科,福建 泉州 362000)
美国医院药师协会(ASHP)明确off-label uses的含义为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在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1],即为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以下简称“超说明书用药”)。超说明书用药普遍存在[2],包括适应证、给药途径、给药剂量、给药频次、疗程或适应人群等与药品说明书注册的内容不符,或超出相关规定。目前,国内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调查多集中于综合医院(特别是儿科)及儿童医院,骨伤专科医院尚未见系统分析。本研究中从门诊、急诊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处方着手,旨在调查和揭示骨伤专科医院超说明书用药情况,为该类专科医院制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纳入标准:超适应证;超给药途径;超给药剂量,包括日剂量和单剂量;超给药频次;超疗程;超适应人群,包括儿童、老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及禁忌证;超浓度及溶剂。
排除标准:诊断为“开药”“购药”“体检”“门诊手术处方”“拍片”等;正文中仅有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灭菌注射液用水等溶剂;无适应证用药;未见与用药相关的诊断、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明显的给药剂量错误或剂量单位错误等。
处方抽取与数据采集:从医院信息系统(HIS)提取2015年所有门诊、急诊处方数据(包括账户IC号、处方号、科室、性别、年龄、诊断及处方正文,必要时补充查询体质量、病历记录及实验室检查),利用Excel 2010软件生成不重复随机数字,通过与处方号对应,逐月、按科室分层随机抽取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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