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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权益保障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研究

2019-03-19李娜杰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9年10期
关键词:顶岗权益校企

□李娜杰

为了加快职业化教育,所以各个学校和企业合作,顶岗实习就是一个很好的实践学习方式。但是其中包含着对于初入社会的学生一些权益问题,也是对于校企是否正规的考验。如果不解决其中所存在问题,就很容易影响到顶岗实习的发展,也影响到学校和校企之间的合作关系,打消合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也就影响到了对高职人才的培养与输送,因此解决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中的权益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就变得尤为重要。

一、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存在的风险

(一)顶岗实习的学生缺少法律保障与制约。在顶岗实习的期间,学生拥有着双重身份,对于企业来说是员工,对于学校来说是在校学生,对于半学生半社会的“准员工”的身份,有时会令学校和校企左右为难。使双方在管理上有一些矛盾和无法统一的管理,并且我国的《劳动法》对于顶岗实习中学校和校企的法律又没有很明确的规定,所以要给顶岗实习的学生一个确定的身份,否则再出现利益纠纷或是人身安全问题时,无法按照《劳动法》去保护顶岗实习的学生[1]。无法给学生以工伤计算的,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教育部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学校和企业不想揽责的,在学生顶岗实习学到技能之前,要对于学生提供相应的保护。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会给学生签订一系列的条约保护学生,可大部分经济不景气的地区,为了使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抛弃了社会责任,无良的企业会把一些不能完全应用于顶岗学生身上的条例去要求学生,这让刚刚踏入社会半只脚的学生在没有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下,令学生没有商量的余地,企业把学生当作廉价的劳动力,这样学生也就变成了弱势群体,这些都是对于顶岗实习的学生缺少法律保护与制约所产生的问题,也为实习期学生保护自己的权益埋下了隐患,使实习的学生受到侵害时找不到任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企业对于顶岗实习学生态度消极。虽然国家下发了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规定,在技术型教育上不能仅以说教方式教育,还要让学生更多的实践,为以后的工作更快的上手,要深化产教结合。但是对于顶岗的学生并没有针对性的法律保护,所以校企就当作自己没有义务去保护学生的权益,进而使政府推广的顶岗实习政策没有很好的落实,企业也没有对于顶岗实习的学生树立起社会责任,对于实习顶岗的学生态度消极,企业自身的内部也缺少对学生的保障以及有效措施。

在一般的校企中,企业都按照自身的利益去制定招收计划,所以无论从企业的环境或是岗位的安排上,都无法对学生的安全有所保障,对于学生的人身和权益上没有一个针对性合理的方案,在一些危险的岗位上企业也没有着重的对于学生进行安全培训和系统的操作培训,也没有为学生上任何的保险,因此学生也面临了多重的威胁,很多事故发生后,在学校和校企间互相推卸责任,所以学生就面临了无法获得补偿的风险,这也让顶岗实习的政策难以发展。

(三)学校对于学生安全考虑不周,存侥幸心理。高职学生对于顶岗实习的周期是半年左右,也有一年左右的实习期,在这期间里,学生学习的环境都是学校之外,很多学校在此期间存在侥幸的心里,认为不会有事故发生,或者之前没有发生过纠纷和事故,甚至认为以后也不会有事故的发生或者认为发生几率太低,所以在对于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鞭长莫及,对于管理的范围以及力度不够,现在顶岗实习的学生只有《顶岗实习手册》和指导教师的评论及签字。甚至以前在网络上报道过代盖公章的违规操作,把一些规范化的流程变成了形式主义,存在了大量的漏洞,对于学生、学校、校企之间一旦出现问题,都有不小的影响[2]。

还有一些无法集中大批量实习的专业,学校便更加的不重视,仅在网络上对于学生进行教育、培训或者直接忽略这些,还有一些学校仅以电话回访的方式进行管理,对于不好管理的问题,直接选择了不管理。这都是对于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不负责,学生也就只能自我管理,在刚刚踏入社会的学生很难做到,所以学校缺乏对于学生的管理以及监督责任。

(四)学生在危险的生产环境中工作。许多实习的学生去到工厂,有些岗位对于没有经验的学生来说是很危险的。因此学生在没有经验的时候,应该要求企业单位让老人带新人操作,以免发生意外,一旦发生事故,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对于学生是极其不利的。

(五)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薄弱,没有维权的意识。很多学生对于法律的知识都是一知半解,甚至一些学生对于法律一窍不通,对于发生的问题,在学校以及企业之间相互推卸责任的时候,没有任何办法,这就是法律意识薄弱的后果。在没有踏入社会的时候,没有什么危险,所以学生一般自我保护的意识比较差,也没有什么社会经验,而且心理的素质也比较差,面对发生的问题,不知道从何入手,这都是学生在顶岗时期权益受损的重要因素[3]。

二、对于顶岗实习学生的身份认定和法律对于顶岗实习学生保障的现状

目前对于顶岗实习的学生还没有一个精准的定位,所以对于其法律的保护也没有一个规范,所以存在以下几种观念。

(一)顶岗实习的学生身份定位为学生。因为学生对于去顶岗实习的目的是学习,获取技能,对于理论上的知识更加深入,是培养技术型人才的重要手段,所以把顶岗学生的身份定位为学生。

(二)认为顶岗学生是劳动者。因为学生已经与实习的企业达成了劳动的关系,所以学生应该承担单位规定的制度,所以企业认为学生是劳动者。

(三)双重身份。还有一种观点就是双重身份,既是学生又是劳动者,因为顶岗的学生既是在校学生,又与企业达成了劳动关系,他们既是学校的教育对象,又是单位的实习员工。所以被认定为双重身份。

这就是目前对于顶岗实习学生身份定位的观点,由于对于顶岗实习的学生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所以也就没有具体的保障措施。因此就不能根本的解决学生在实习期间权益和人身安全问题。

三、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权益保障对策

一个企业不能唯利是图,要认识到对于接纳的学生应该有一个合理有效的管理,这也是对于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学校与企业长期合作发展的必要条件。企业和学校的合作,应当加强双方的管理以及加大管理的投入,这样不仅可以实现培养技术型人才,还可以加快职业化教育的脚步,对于企业可以得到更好的人才,对于学校有更好的创新和科研帮助,对于顶岗实习的学生有更好的保障。以下就是保障高职学生顶岗学习的几项对策。

(一)学校加强主导作用,加强对于实习学生的管理。高职院校应当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方案,专门设立一个部门,建立一个对于实习学生的管理机构,对实习单位要有一个审核的过程,看单位是否正规,对于学生有没有一个有效的保障措施。并且加大投入,对于工作的现场实地勘察,对于安全系数进行评定,了解其工作内容,并且系统地作出安全培训以及规范操作的讲解。对于危险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学生的威胁。这样才是发展产教结合的基础,将每一项安全的责任落实到确定的人头上,并且进行奖罚制度,使得任何事故无法推卸责任,并且学校要布置企业入驻辅导员,并为每一个学生上保险,不要没有发生事故就不去重视,着重的做到“预防”二字,减少危险发生的可能性。

(二)建立健全的相关法律,保障实习学生的权益。目前我国并没有把实习的学生列入劳动法的范畴,所以实习的学生并不算劳动者,所以企业就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这也是发生事故后,学生无法为自己维权的重要问题之一,这样也无法保障学生实习整个过程的安全,因此要树立一个危机感,保持敏感。这样才能规范实习学生的身份定位,也能理清实习学生与校企之间的关系。明确双方身份,保障学生顶岗实习的行为规范,使得工作能有序的进行,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制定相关法律,这样才能确保学生实习安全和发生事故后学生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实习前签订协议,理清义务和责任。在目前没有相关明确的法律保护学生利益的情况下,实习之前应当签订一系列的协议,来明确的制定义务和责任,一旦发生纠纷或者利益问题,可以采用民法的形式来保护自己。否则在没有一个规定的协议下,就容易发生互相推诿责任的事情,这样对于学生来说极不公平,也影响到日后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关系,当理清其中的关系之后,就可以在发生问题时,立即解决,使用法律维护各方的权利[4]。

(四)提高学生对于权益保护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校期间,学校应该对于学生有一个维权教育,鼓励并指导学生,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教会学生在工作方面以及自身问题与企业的沟通,让学生知道对于那些只顾自身利益不顾合理建议的无良企业,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如何坚持自己的原则。在企业不听取合理的建议时,学校应当出面解除与其的合作关系,在学生受到侵害时,应当支持学生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四、结语

对于顶岗的高职学生应该保持着负责的精神,认识到顶岗学生权益保障的工作的重要作用以及完善学生、学校、企业三方的协议,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推出相关的法律来保护学生权益,健全顶岗实习的体系。正是因为顶岗实习是一个重要的实践环节,这是学校为校企提供技术性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所以降低实习学生的风险,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的一方面,这样才能使产教工作顺利的进行,推动高职教育更好的发展,为社会输送出更好的技术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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