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医教协同的基层卓越医学人才教学改革实践与探索*
2019-03-19漆艳春叶军明
赣南医学院学报 2019年8期
漆艳春,叶军明
(1.赣南医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2.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从2014年的《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到2017年的《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及2018年的《关于加强医教协同 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医教协同已成为贯穿医学教育改革的重要理念。以医教协同为指引,深化基层卓越医学人才教育教学改革,对于培养卓越医学人才、构建临床医学“5+3”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助力健康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1 医教协同的内涵
“协同”一词源于协同学,由德国科学家哈肯(Hakan)创立。医学教育涉及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两大系统,医教协同是指政府部门、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协作,密切人才培养部门与使用部门的合作,三方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共同开发使用优质教学资源,共同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评价[1],以需定招,以岗定教、以用定管,建立医学人才招生、培养、就业、使用等方面的协同教育联动机制。
2 医教协同的功能
2.1整合教育主体医学教育的主体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既互相独立又相互依存,目前的两大主体三个单位之间互相割裂。政府部门是宏观把控医学人才培养需求的主体,可以集中有效资源谋划开展医学教育,但对于医学人才培养的具体环节缺乏话语权。学校是医学人才教育的实施主体,擅长规范化、同质化培养医学人才,但也存在基础理论与临床实践相脱节、人才培养规格与社会需求不匹配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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