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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解读

2019-03-15杨运庚

安康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汉语言培养目标国家标准

杨运庚

(安康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陕西 安康 725000)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是在教育部的直接指导下,委托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经过反复研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而成。标准研制工作于2013年4月正式启动,2018年1月在教育部新春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发布,前后历时四年多时间。标准的研制发布实施对专业建设、专业教学、专业申报验收、专业评估认证、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规范、指导意义。《中国语言文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适用的专业范围包括汉语言文学专业,因此在《中国语言文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公布实施以后,科学、规范、有效地推进汉语言文学专业建设,必须以《中国语言文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以下简称《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本文在分析研制出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汉语言文学专业建设的意义、《国家标准》的基本内容框架和突出特点的基础上,探讨了如何贯彻落实《国家标准》问题。

一、研制出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汉语言文学专业建设的重要意义

研制出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是教育部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办出世界一流大学,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从国家层面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体现的是国家意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包涵了目前我国高校开设的全部92个本科专业类、587个本科专业,涉及我国全部高校的56000多个专业布点,规格之高、涉及面之全,是史无前例的[1],是以后我国高校所有本科专业建设、专业教学、专业改革的基本依据和基本准绳,也是以后我国高校本科专业建设引导、专业建设监管、专业建设问责、专业评估、专业验收、专业认证的基本依据和基本准绳,可以说是我国本科教学质量领域的根本大法。汉语言文学专业作为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开设最为普遍的专业之一,同时也往往被认为是办学成本最低、入门“门槛”最低、标准最为弹性的专业,经常被认为是没有任何硬性考核评价指标的专业。尤其是在前几年高校扩招、大学综合化发展背景下的一些传统理工科院校,几乎在没有任何文科办学积淀和办学基本条件的情况下,临时引进几名教师就开始开办汉语言文学专业,而专业正式开办以后,办学条件保障方面却基本不受重视,完全处于边缘化状态,教学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随着《国家标准》的研制出台,在全国严格推进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的大环境下,各高校必将开始重视汉语言文学专业办学投入和条件建设,提升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扭转办学成本低、入门“门槛”低、标准弹性的惯常思维,重视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标准化建设。

同时,《国家标准》在明确专业办学底线的基础上,又给予了各校专业建设极大的办学自主权,在其质量标准的各个板块都有一些灵活表述,如在培养目标标准要求中说:“不同类型的高校的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参照这一培养目标,在准确把握学科内涵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在教学条件标准要求中说:“不同类型高校应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为人才培养提供保障和支持”;在教学经费标准要求中说:“在此基础上,结合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高校的实际情况,合理提高教学经费投入”[2]。各高校在达到《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自身的办学传统、办学优势、地域特色等方面的因素,凝练专业特色,提高专业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多样化的人才培养需求,为专业建设贡献智慧。尤其对汉语言文学专业而言,目前各个高校的特色并不明晰,一直以来在人才培养目标、就业定位等方面表述模糊,并且大同小异,导致人才培养该强的不强,该特的不特,千校一面,无法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求。这个保底基础上具有灵活性的《国家标准》,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特色建设留下了空间,下放了权力,指明了方向。

二、《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内容框架

《国家标准》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七个方面:概述、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和质量保障,这七个方面可以归纳为如下四个层次:

(一)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

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在《国家标准》中包含概述、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概述”部分阐述了本专业所依存的学科根基是具有深厚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人文底蕴的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分析了本专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人文情怀熏陶、文化传承创新等领域所承载的重任和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培养目标”部分规定了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指导思想,培养的专业人才应该具备的基本政治素养、语言文学知识理论素养和综合能力素养,明确了本专业人才的发展前景及主要就业领域。同时在基本目标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各高校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特色化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支持专业特色发展,要求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突出创新创业就业导向。“培养规格”部分对本专业的基本学制、学分、学时做了明确的区间限定和底线要求,从心理素养、人文素养、专业素养三个维度规定了专业人才的基本素质,明确了专业人才的基本能力结构和基本知识理论结构,在定量的基础上有定性说明,既有底线要求,也有弹性空间。

(二)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部分包括课程总体框架、课程设置两个主要方面。“课程总体框架”部分明确规定了本专业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综合教育课程三大模块构成,相应地规定了本专业的知识覆盖范围包括中国语言知识、中国文学知识、中国语言文学理论知识以及相关知识四个领域,各个知识领域由相对应的课程模块对接。“课程设置”部分对通识教育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课程等课程模块列举性地、建议性地指出了一些主要课程,要求各校根据自身的办学特点灵活开设,但是对决定专业基本属性的“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学概论”“大学写作”8门专业核心课程进行了保底的、刚性的规定,不得删减替换。“课程设置”中的“毕业论文写作”部分明确规定了毕业论文选题方法必须符合专业实际,论文选题必须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对毕业论文的内容、指导要求做了明确的定性规定。

(三)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部分明确规定了师资队伍的数量是由专业的学科地位、招生规模、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等因素决定,但是对专业核心课程的任课教师做了最低不得少于6人的量化底线要求。同时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定性规定:首先,从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学术造诣、学缘结构、海外求学访学等方面规定了师资队伍结构要求,对高级职称教师的比例结构做了最低的量化要求;其次,从品德操守、专业素养、教学科研能力、人才培养能力等方面规定了教师的职业水平;最后,关注教师个人的发展提升,要求学校和院系鼓励、组织教师紧扣教书育人问题规划个人的发展提升,要从时间、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支持教师培训、访学研修,更新知识结构,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尤其应该注意的是,教师的发展问题首次写进《国家标准》,这是本次《国家标准》研制的一个亮点和特点,体现了教师个人发展提升与专业教学质量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有利于纠正长期以来部分高校或院系对教师个人发展提升问题的忽略,明确了教师个人的成长提升既是教师个人的职责,也是高校和院系专业教学、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有机构成部分。

(四)保障体系

“保障体系”部分涵盖教学条件、质量保障两个主要部分。“教学条件”部分从教学设施、教学经费、信息资源、实践教学四个主要方面规定了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教学设施”部分尤其对新开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从生均图书、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等方面以定量的方式做了入门底线要求,这对新开专业的审批备案提供了量化审核依据,规避了缺乏基本办学条件就随意滥开专业的现象。“教学经费”部分规定了生均年教学经费保底要求。另外,“信息资源”方面以指导性的要求规定了本专业教学的课程、教材和网络信息资源。“实践教学”方面指导性地规定了建立健全适应本专业特点的充足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平台,加强实践教学的专业指导等要求。

“质量保障”部分涵盖质量管理目标、质量保障规范,其中“质量管理目标”主要从班级人数、课堂教学方法、考试方式、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以及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的结合问题进行了指导性的规范。“质量保障规范”要求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完善教学规范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毕业生跟踪反馈、社会评价等机制,优化专业教学内涵,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本次研制的《国家标准》与2012年高教司编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与专业介绍》中规定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基本要求相比,更加详细具体,更便于操作执行,更便于专业设置、验收、认证考核评价,必将有效推动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质量提升,提高专业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内涵[3]。

三、《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突出特点

(一)明确了底线定量要求,保障专业基本属性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为了保障办学基本兜底条件、专业基本属性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质量,《国家标准》在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师资队伍、课程设置、基本办学条件等方面的要求中用了13个具体保底性数字对专业建设、专业教学进行刚性底线规定,对专业建设、专业教学提出统一的基准达标要求,这就是对各校汉语言文学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的基本规定动作。如在培养目标中要求学生必须掌握一门以上的外语,在学制方面一般为4年,但是最低不得少于3年,规定的学分区间在130~140之间,学时应该在2200~2400之间,8门专业核心课程不可变更删减,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不少于6名,高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30%,同时对图书资料、教学行政用房、教学仪器设备、生均年支出教学经费等方面也都有明确的底线数字要求。这些底线量化规定,是保障汉语言文学专业基本属性和基本教学质量的最低要求,为专业申报、专业建设、专业教学、专业验收、专业评价、专业认证等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有利于汉语言文学专业规范化建设和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质量。

(二)预留了足够的办学空间,鼓励专业特色发展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国家标准》在定量规定动作限定的基础上,给高校预留了充足的办学拓展空间和办学自主权。要求各高校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办学传统、办学条件,鼓励专业特色建设,提升教学质量,也就是《国家标准》只有规定保底要求,没有封顶限制,允许办学条件好的高校无限发挥办学自主权,无限提升专业办学条件,无限发挥优势形成特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这类规定在《国家标准》中有两类表述方式:一类是用“不低于”“不少于”“不小于”“以上”某个具体数字的表述形式,也就是说“不低于”“不少于”“不小于”“以上”后面的数字是底线,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无限提高,如培养目标中规定“培养学生掌握1门以上外语”,师资队伍中规定“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不少于6人”“高职称教师不低于30%”,教学设施中规定“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不小于14平方米”,等等;另一类是用“结合……实际,提升……”进行规定,如在教学经费中规定“在此基础上,结合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高校的实际情况,合理提高教学经费的投入”,在实践教学环节中提出“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自身条件,灵活多样,妥善安排”,在专业选修课设置方面提出“各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层次、教育目标及学科条件自主设置”等等。以上这些表述,既是放权,也是方向,有利于专业特色发展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多样化的专业建设经验。

(三)首次将师资队伍建设与课堂教学方式改革要求写进国家标准

将师资队伍建设与课堂教学方式改革两个方面的要求首次写进《国家标准》,显示了国家对师资队伍建设和课堂教学方式改革的重视,而这两方面的规定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并没有明确的要求[3]。

四、贯彻落实《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重点

研究制定《国家标准》意义重大,而能够有效利用标准、全面有效贯彻落实标准、提升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水平的意义就显得更加重大,如何抓住《国家标准》中的重点环节、核心指标带动《国家标准》的全面有效落实就成为了时下专业建设者和专业教学人员必须认真思考研究的重要问题[4]。笔者在对《国家标准》全面梳理解读的基础上认为,全面有效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应从以下重点领域突破。

(一)把师资队伍的提升培养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的前提

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专业教学质量,最终要落实到教师的各教学环节之中。因此师资队伍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教学水平、教学改革能力以及自我发展提升能力直接决定了专业建设水平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是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专业教学质量的前提条件。没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就不可能培养出众多高素养的专业人才。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基本要求首次写进《国家标准》,这是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在梳理汉语语言文学专业建设历史经验、把控专业建设内在规律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后作出的科学判断,是《国家标准》的一个亮点和特色,也是高校贯彻落实《国家标准》的前提条件。各高校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要在保障师资队伍数量结构、知识能力结构、学缘年龄结构、职称学历结构、教学科研水平、发展提升能力等底线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办学历史、办学条件、学科专业特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等因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发挥传统优势,弥补短板,有针对性地培养锻造出一支符合自身专业建设、专业教学实际需求和时代发展要求的特色化的、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满足自身的专业特色建设、学生特色能力培养,有效保障和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精确定位专业培养目标,构建课程体系,制定课程标准

《国家标准》是国家最高层面的标准,具有普遍性、宏观性、保底型,各高校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必须根据自身的办学情况进行细化、深化或提高,做到针对性贯彻落实。在《国家标准》中规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是“可继续攻读研究生,也可在行政机构以及文化教育、传媒机构、对外交流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各高校应该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此专业培养定位作为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发展、就业的一个“主空间”,这个“主空间”中包含着众多“子空间”。各高校应该根据自身的办学情况精确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在“主空间”中精确定位一个“子空间”作为自己专业培养的一个主要目标定位。如“双一流”高水平研究性高校可以把“子空间”主要定位为培养研究型人才,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对于以师范教育为传统特色的高校可以把“子空间”主要定位为中小学语文教师;有传媒背景和传媒优势的高校可以把“子空间”主要定位为培养新闻传媒人才,毕业后在传媒机构从事新闻工作;部分高校也可以根据企事业单位急需写作人才的现实,强化写作能力培养,把“子空间”主要定位为毕业后在行政机构、企业单位从事办公室文员工作,等等。各高校这样精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分类化、特色性人才培养,就可以避免专业人才培养“千校一面”的局面,提升毕业生就业的市场竞争力,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人才需求[5]。

在精确定位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根据本专业学生毕业后的发展、就业“子空间”定位凝练专业核心能力,再根据专业核心能力构建课程体系。在课程体系构建中,必须认真研究专业核心能力的构成要素,并把专业核心能力细化、分解为多项分项能力,然后根据分项能力构建课程体系,做到每一项分项能力都有相应的课程对接,每一门课程都服务于某分项能力的培养。这样就能有效避免专业核心能力落不实、专业核心能力和课程体系不匹配的问题。

为了把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落实到每一门课程中、落实到每一名教师的课程教学环节之中,还有必要根据课程体系中的每一门课程对应的专业核心能力培养任务制定课程标准。目前高校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的现实情况往往是专业建设是学校、院系教学管理者关注的问题,课程任课教师往往只关注其本身的课程教学问题,导致的结果是专业建设与课程教学不协同,课程教学往往不能很好地完成教学管理者提出的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目标任务。要使这两个方面有效协同,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必须做到教学管理者和实际课堂教学者针对专业核心能力,根据每门课程的内容、性质、目标、任务、实施要求、评估要求等因素协同制定每一门课程的课程实施标准和能力培养标准,然后根据课程标准组织课堂教学和课程考核。本轮《国家标准》没有要求各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和实施专业课程标准问题,可谓是一个缺憾。在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中,只有形成自身特色化的专业培养目标定位,特色化的培养目标定位再对应特色化的专业核心能力,专业核心能力再对应课程,然后做到课程有课程标准,课程标准又完全对应特色化的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只有形成这种互动闭环结构,才能真正把专业建设、专业教学、人才培养落实、落细,有效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积极推动课堂教学方式改革,改变传统课堂教学模式

课堂教学改革本来属于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实施过程中的一种创造性活动,是一种自选行为和自主创新创意行为,原则上不属于《国家标准》中必须的内容,但是国家层面作出了统一要求,在《国家标准》中对课堂教学改革作出了明确规定,把“参与式、讨论式、启发式”教学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写进了《国家标准》。这也说明了汉语言文学专业目前普遍存在课堂教学方式不适应专业人才培养实际的问题,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引起了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汉语言文学专业课堂教学方式改革必须改变以专业基本知识和专业基本理论传授为主的单向“灌输式”课堂教学模式,提倡实施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课题教学方式,进行参与式、讨论式、启发式教学,改变课程考核方式,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总之,《国家标准》的研制并发布实施对汉语言文学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国家标准》的全面理解和有效贯彻落实是其中的关键因素。我们要把《国家标准》和国家的“双一流”建设、陕西省的“四个一流”建设的基本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理解并有效落实作为以后汉语言文学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过程中的基本任务,也是有效凝练汉语言文学专业特色、提高专业教学水平、促进专业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多样化人才需求、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的基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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