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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治理对策探析

2019-03-13杜倩倩

财会学习 2019年5期

杜倩倩

摘要:在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行为一直存在,对我国财税管理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将营业税全面改为增值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范围扩大了,有些企业就会利用完善过程中的漏洞,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对我国的税制与财政收入造成严重影响。本文阐述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状及原因,营改增全面实施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特点,营改增后实施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全面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利用虚假发票,抵扣本不该抵扣的税款,从而达到减税的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直接影响我国的财政收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在我国已经存在很长时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侦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效率大大提高,但新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也在不断出现,因此,及时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治理对策,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状及原因

我国已于2011年建立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直到2016年5月1日,经历五年,营业税改增值税全面完成,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更加完善。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优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负,同时营业税改增值税也加快财税体质改革,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但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也会存在一些问题,及时解决我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首先要了解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现状,以及虚开的原因,避免治标不治本,从根本上解决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实质性的推进我国增值税制度的管理,保障我国税制及财政收入的完善。

(一)我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状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在我国一直是财税方面的重大问题,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与税制稳定,一直受到多方关注,我国已经制定出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法律,利用法律的禁止与警告作用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进行控制,但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还是频繁出现。目前,我国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目前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虚开行为以链条的形式,从犯罪中心向外辐射。2.案发地点从南部地区向中西部延伸,虚开行为最初在深圳地区发现,随着犯罪面积不断扩大,在山东、湖北等地已经发现并破获多起虚开案件。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犯罪的主要方式。随着科技不断进步,虚开的方式不断变化,这就对我国侦破虚开案件造成一定困难。

(二)我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产生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税收制度缺陷,由于营改增后一些制度还没有完善,营改增的时间较短,一些问题还没有暴露出来,制度滞后,不能提前预见并采取制止手段。二是利益驱使,导致不断有人进行虚开行为,三是税收征管水平还有待提高,税收流程的各个部门需要相互密切配合,四是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对虚开行为仍存在侥幸心理,不认为虚开行为已经触及到法律。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一直没有彻底消除,对虚开行为的制止是迫在眉睫的。

二、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点分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在我国不断出现,但在不同时期,虚开发票的特点都是不同的,要根据以往的经验,准确找出虚开案件特点变化的原因,比如是否与科技有关,再根据特点找出对虚开行为的治理对策。以下主要介绍了以往虚开案件的特点以及营改增后虚开案件的特点。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普遍特点

以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团伙作案、分工明确,大多数虚开行为都是通过骗税团伙进行操作,组织内部结构严密,作案效率极高,每个步骤都有专人负责,甚至有专业人士辅助进行,骗税团伙逐渐向松散型发展,避免追查。

第二,一个骗税团伙通常是利用多家企业进行作案,普遍情况都是利用注册虚假公司或购买多家企业,对虚开骗税行为进行隐蔽,从而达到虚开的目的。

第三,虚开企业有很明显的逃跑行为,当发现虚开骗税行为后,再进行调查时,犯罪团伙已经逃跑,这种企业一般存续时间很短,只为了短期犯罪而準备,这对虚开行为的调查与取证造成了非常大的困难。

(二)全面实行营改增后虚开发票方式的变化

我国在2011年推出了营改增的方案,并在2016年全面完成了营改增,营业税的时代结束了,增值税税收范围的扩大,进一步扩充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领域,提高了虚开案件查处的难度。随着科技进步与政策的变化,虚开的方式也逐渐多样,不断衍生出多种虚开手段,虚开案件的特点与方式便有所改变。

近几年我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逐渐转变为伪造海关代征增值税缴款书进行骗抵税款,或者利用真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骗抵税款,虚开手段越来越复杂,证据越来越求证,导致虚开行为一直肆无忌惮的存在。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打击治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的问题

在进行治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困难,需要一一解决才能对虚开行为进行彻底的治理,目前治理虚开行为的困难主要有政府力度不够,办案成本高,办案部门配合时协调性不高,以及其他社会原因。

(一)政府力度不足

对增值税的征收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包括虚开问题,不是国税部门能独立解决的,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各级政府进行配合,但由于种种原因,政府对税收过程中的问题往往处于被动状态,不论从执行还是监管或是配合方面的力度都是欠缺的,影响国税部门的处理速度。

(二)办案成本高

对于虚开案件来说,犯罪成本很低,并且虚开成功后,所逃脱的税款金额也是很大一笔资金,因此虚开行为会如此频繁,但是在侦破虚开案件时寻找证据会消耗很多时间,因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据非常容易销毁,对侦破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会消耗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办案成本非常高。

(三)办案部门配合不协调

通常,侦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都需要几个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合作,但是许多情况下,其他部门都处于被動的状态,对虚开行为保持消极态度,各个部门之间配合的不协调,导致案件侦破周期长,效率低,容易使罪犯逃脱。

四、全面提升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治理对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国家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会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对税收制度造成破坏,使政府监管困难,还可以使经济秩序紊乱,破坏社会经济有序发展,因此要提升对虚开发票的治理。

(一)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

为了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政府应提供完善的纳税征收服务,提高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同时还要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使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健全,并且要加强与征收纳税有关的法律宣传,提高对税收重要程度的认识,认识到偷税漏税、虚开发票的严重后果,建立积极向上的税收文化。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

不论是从税收的监管还是征收过程,或是案件调查过程中,任何一个参与的部门都应积极参与配合,同时要促进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这样提高部门之间的配合效率,保证在税收过程中信息流通速度快并且准确,提高部门之间的配合效率。

(三)建立完善的科学税收征管制度

建立科学的税收征管制度首先要完善增值税征收的范围与具体要求,由于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范围扩大,需及时确立征收范围与征收流程的要求,使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更加完善,同时还要加强并完善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管理与制度,堵塞征收过程中的漏洞。

五、结束语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尤其在营改增后,增值税是税收过程中的重要税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对社会经济及国际收入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因此要及时加强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治理,保证我国税收环境良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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