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工作规范》解读
2019-03-13
档案天地 2019年2期
第七章 企业档案工作业务建设
四、企业档案收集工作要求
7.4.2档案与资料的收集
7.4.2.5 企业可根据需要向社会、离退休人员征集档案、资料。
5.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归档的文件材料之外,企业还可根据发展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向社会、企业员工、离退休人员等征集不同年代、不同发展时期与企业相关的照片、錄音录像,有一定历史价值的手稿、文本等,以丰富企业档案的内容,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企业发展和员工成长的历史全貌。
五、企业档案整理工作要求
档案的整理是档案工作六大环节(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之一,是开展档案工作的重要基础环节。它是档案部门为了方便档案的保管与利用,遵循一定的规律与原则,对接收的档案进行条理化、系统化整理、分类、排列与编目的过程。档案整理工作包括系统整理和科学编目两部分。
系统整理包括对档案进行分类和排列,以真实反映企业活动的历史面貌,保持其有机联系为原则;科学编目包括编制档号和案卷目录,将经过系统整理的档案进行固化,编制检索工具和进行著录,揭示各类档案的内容和构成。
7.5.1 档案部门应区分全宗进行档案的分类、排列与编目。
全宗是一个独立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人物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有机整体,它是档案部门对社会组织的档案进行管理的基本单位。也可通俗地理解为一个立档单位的全部档案。立档单位即形成档案全宗的单位,又称“全宗构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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