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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叙事与“语言学转向”的兴衰

2019-03-13艾俊树

人文杂志 2019年2期
关键词:怀特

艾俊树

内容提要 20世纪40年代后,史学理论界在围绕着逻辑实证主义的因果解释模式探讨中,出现了从历史解释到历史叙事的研究视域转换。20世纪60年代末,后结构主义思想家巴尔特将文本主义的理论和方法运用到了历史叙事研究中,从而开启了史学领域的“语言学转向”。海登·怀特进一步分析了叙事文本的形式与内容,从而建立起了一种系统的文本主义史学理论。文本主义史学理论立足于文艺立场阐释了史学的真理性,但却难以从自身层面克服历史客观性被解构的缺陷,从而促使20世纪70年代至今,史学在重塑客观性的问题上对其进行扬弃,并逐渐走向一种新的科学立场。

关键词 历史叙事 语言学转向 文本主义 巴尔特 海登·怀特

〔中图分类号〕K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9)02-0094-12

20世纪的西方史学理论有两次重大转折。第一次是1942年卡尔·亨普尔(Carl G. Hempel)《普遍规律在历史学中的作用》一文的发表,标志着史学的科学性范式占据了上风。自此,学界围绕着历史解释及相关问题讨论了30年。第二次是1973年海登·怀特(Hayden White)《元历史学》的问世,标志着史学理论的后现代转向或“语言学转向”(linguistic turn)的完成。自此,学界围绕着历史叙事及相关问题又讨论了30年,直到本世纪初才逐渐把话题回到了记忆、经验、证据、在场等历史客观性问题上。董立河:《后-后现代史学理论:一种可能的新范式》,《史学史研究》2014年第4期。

今天,当回顾这段学术史时,不禁要问:这两次转折之间,也就是从历史解释到历史叙事的动因和内在理路是什么?学界在讨论历史叙事问题时,又是如何借鉴了语言学的思想资源来切入到对叙事的剖析中的?在语言学转向下,史学理论又有什么样的发展变化,它的意义和影响是什么?

一、从历史解释到历史叙事:一个研究视域的转换

关于史学自身性质和地位的探讨,从19世纪初职业史学诞生之时起便从未停歇。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新康德主义、新黑格尔主义对实证主义史学的种种批判与反思所反映的就是史学科学性和艺术性这两种立场的论争。至20世纪中期,大半个世纪的讨论大致形成了一個共识,即“史学既非严格意义上的科学也非真正的艺术,而是一门兼具科学性与艺术性的学科”。

但这种共识只是暂时性的,持不同立场和洞见的学者总不会满足于这种费边策略式的论调。随着20世纪40年代逻辑实证主义兴起,上述论争又出现了新进展。逻辑实证主义者亨普尔重申了史学的科学性,认为史家的工作就是力图发现过去的实在(事实),并以一种严谨的科学解释来尽可能地对历史事实的原相进行还原。并且,在掌握了大量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史家还应对不同历史事实所体现的共同规律进行总结,并根据规律的因果性来对尚未发生的事件(events)进行可能性预测。这就意味着,在历史中必然存在着某种普遍规律,这种规律对史学的作用就好比数学公式对自然科学的作用一样:通过它,一方面,可以从已知事件出发去回溯这些事件发生的原因(由果溯因),即对历史的“解释”(explanation);另一方面,还可以从已知事件出发去推导这些事件导致的结果(由因导果),即对未来的“预测”(prediction)。Carl G. Hempel, “The Function of General Laws in History,”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39, no.2, 1942, pp.35~48.在经验科学的意义上,当前能被直接感知的现象就一定是确定的、真实的事件,那么只要我们根据普遍规律,就可以从当前出发得到关于过去事件的解释,以及关于未来的预测(尽管史学家一般不将预测未来视为史学的任务)。这同时也意味着,只要关于某一历史事件的解释是根据普遍规律得出的,那这种解释就是科学的,因为它不是思辨的历史哲学那种“上帝意志”或“自然计划”的目的论解释,而是“建立在普遍规律的假设之上的理性的、科学的预见”。“历史事件并非是偶然发生的,而是基于某些先行条件或同时性条件的必然结果”。Carl G. Hempel, Aspects of Scientific Explanation and Other Essay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65, p.235.这一论断的提出,标志着实证主义(或科学主义)在史学中占据了上风,以往实证史学的种种问题似乎都能在这里得以解决和完善。

但是,一些学者很快发现,史学中的普遍规律并没有像预期地那样起作用。如果按照上述说法,当要解释“一战”爆发时,我们先要给出一组关于“初始条件”(事件)的描述性陈述:萨拉热窝事件,奥匈帝国向塞尔维亚宣战,俄军进攻东普鲁士,德军开进比利时,等等。同时,还需给出第二组解释性陈述:德国国力迅速增长,英国霸权受到德国挑战,德国在欧洲中部寻求同盟,英、法、俄等国结成反德协约,等等。在这组陈述中,就暗含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强必霸,两霸必战”等普遍规律的假设。在亨普尔看来,此时我们不仅对一战爆发过程进行了陈述,也根据普遍规律解释了一战爆发的原因。但这里存在的问题在于:首先,在一般的史著中,很难区分上面两组陈述。史家不可能也不会像科学家那样,运用数理规则得到关于某一具体现象的精确描述,而是以“叙述”(narrate)的方式对历史进行陈述的。比如通常的史著对一战的叙述应是:对标志一战开始这个事件前,各个事件的陈述;对一战开始后各个事件的陈述;以及对标志一战结束事件的陈述。在此,描述性陈述和解释性陈述并没有得到明确区分,而是被包含在了关于事件的整体叙述之中。换言之,史学不像自然科学那样能够精确区分两种不同的陈述,史学的陈述是寓于叙事中的,叙事是陈述的综合;其次,在史著中,普遍规律往往不是预先给定的,而是暗含在关于事件的陈述中的。如果我们追问,到底什么是一战爆发的原因,是暗含着普遍规律假设的陈述呢,还是普遍规律本身呢?如果是普遍规律本身,那么我们就无需给出第二组陈述,直接将它视为是一切战争的原因不就行了?显然,这是不可取的。波普尔(Karl Popper)就曾把这种方法称为“历史决定论”(historicism)而加以猛烈批判,因为它缺乏环环相扣的逻辑推理,而只是直接“把特定初始条件的趋势与普遍规律混为一谈”。Karl R. Popper, The Poverty of Historicism, New York: Happer Torchbooks, 1957, p.128.这好比我们在读一本故事书时,刚读到开头时就说已经知道结局是什么了,但实际上故事的结局往往与我们预想的不同。因为故事的开头只是一种趋势,它并不必然导致与它相同的结果。历史事件是由人的思想和行动导致的,而人的思想行动又受到形势、情境、心理、道德准则、意识形态等多重因素的制约,从而导致历史的发展总是充满着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在史学中我们不能预先给定一个大而不当的普遍假设,而是要根据一组特定事件的陈述来总结出其中的原因。这又反过来表明,历史解释实际上不是由预先的普遍假设来决定的,而是由关于历史事件的一组陈述来完成的,这一组陈述就是叙事。因此,历史叙事是历史陈述的载体,也是历史解释的表达形式。

以上便使历史叙事这一问题浮出水面。从20世纪50年代初至60年代末,学界对叙事的探讨主要是在两个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其一是历史叙事与历史解释的基本关系。在此问题上学界大致认为叙事是解释的表达形式,解释内在于叙事之中。其二是历史叙事自身的合理合法性。在此问题上,学界大致认为:一方面,历史叙事是“描述性”(descriptive)的,科学性的因果解释在其中并不适用。史家在叙述一个事件时,往往不把分析它的原因(为什么)当作首要任务,而更多的是描述它的面貌(什么样)。史家的叙事就好比是对一场体育赛事的赛后报道一样,尽管媒体对比赛结果的解释会受到预先的“趋势”或“规律”的影响,但却往往不会把它视为是比赛结果的决定因素,而是详细叙述比赛过程中的众多偶然事件及其对比赛走向的影响。同样,对于一个过去事件而言,因果解释是一种预先设定的、蕴含着某种趋势的陈述,但它并不一定就是史家追踪過去的合理模式。“历史过程并不像一部机器,可以由幕后形而上的发电机使它保持运动。没有绝对的真正原因等待史家以足够强大的放大镜去发现,存在的只有根据不同程度和在不同地方写作的史家,在不同背景中和从不同观点来写作的史家”。[英]帕特里克·加登纳:《历史解释的性质》,江怡译,文津出版社,2005年,第104页。这就是说,历史中不一定存在所谓绝对必然的原因,史家更多地是基于个人的实际背景和立场出发,并依赖于个人的思考来描述他所认为的历史面貌的。并且,如果我们在史学中过于依赖普遍规律的假设,就会陷入波普尔所批评的“预先判断”的决定论中。正如丹托(Author C. Danto)指出的:“历史并不能成为一门科学,因为科学允许预言存在,而对于历史描述具有本质性的叙事句则是以一种完全非科学的方式指称未来的。这里并不存在允许某些预言存在的规则,这就使历史解释成为了问题”。[美]阿瑟·丹托、刘悦笛:《从分析哲学、历史叙事到分析美学》,《学术月刊》2008年第11期。

另一方面,历史叙事又是“建构性”(constructive)的,历史叙事本身就是自明自律的解释,它不需要以一种外来的科学解释模式来作支撑。史家对过去的叙述是主观性的,所谓对历史人物思想动机的“理解”(understanding),以及对他们行动情境的“重演”(reenactment),都是史家在自己的大脑中所构造出来的东西。持此观点的学者都或多或少地借用了柯林武德等新黑格尔主义者的思想资源,如雷克斯·马丁就认为历史解释是一种“重演解释”:“史家通过洞察行动者的思想并想像他自己参与某个理性行动,他就理解了这个行动。而以一种叙述方式表达了这种重演之后,他也就完成了对这一行动的解释,解释和理解是同一的”。张曙光、董立河:《从历史解释到历史叙事》,《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这表明,史家在叙事的同时也在理解和解释。史学自身就是自主自律的,它通过叙事这一独特形式就可以塑造其合理合法性。持类似观点的还有明克、加利、德雷等。Louis Mink, “The Autonomy of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 History and Theory, vol.5, no.1, 1966, pp.24~47; W. B. Gallie, Philosophy and the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 Chatto and Windus, 1964; W. H. Dray, “On the Nature and Role of Narrative in Historiography,” History and Theory, vol.10, 1971, p.154.这也预示着,叙事是史学的本质形式,一切关于历史认识的问题都可被放在叙事层面上去探讨。

尽管这一时期关于历史叙事的讨论还未完全脱离历史解释的框架,且未具有明显的“语言学转向”特征,但学界在对科学的因果解释模式持不同程度的保留和批判时,就使史学的艺术性被抬升到了一个相对显性的高度。同时,学界对叙事问题的初步探讨,使叙事上升为史学的一个核心问题而广受关注。这就为一部分后结构主义思想家对历史叙事的剖析提供了铺垫。“后结构主义”(post-structuralism)是20世纪60年代左右,部分结构主义结构主义是20世纪上半期在人文领域中的一个影响力较大的思潮。广义上,它泛指一切将社会、历史、文化等研究对象视为一种由基本概念组成层次,再由层次组成整体结构的观念。在此意义上,20世纪人文社科中许多理论流派都是结构主义的。狭义上,结构主义指由19世纪末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 Saussure)所开创的语言符号学,以及运用符号学分析人文学科(文、艺、哲等)中的话语和文本的理论方法。一般认为,结构主义是20世纪上半期人文学科中“语言学转向”的理论源流。学者在后现代思潮的影响下,对结构主义的一些传统进行解构后所产生的新理论。总体上,后结构主义在方法上继承了结构主义的大部分资源,尤其是符号学和形式分析法,但它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却与结构主义大相径庭。在本体论上,结构主义是传统形而上学的那种将观念与现象对立起来的二元论立场,也就是设立一种语言对现实世界的指涉关系。语言作为一种抽象范畴,它是对现实事物的反映和指代。而后结构主义用一种语言的一元论来代替了二元论,也就是取消语言与现实世界的二分,认为一切事物(包括抽象概念和现实事物)都处于语言这个最高范畴之中。如此一来,语言所指涉的就不再是现实事物本身,而是关于它的观念(意义)。而意义又是由语言的形式所决定的,不同的语言形式会产生不同的意义;在认识论上,结构主义一般是实证主义的知识观。它主要是通过对语言进行具体的功能性分析而形成一种确定的、统一的知识。但后结构主义却否认整体性和确定性的知识存在,认为所谓统一的知识标准都是主观建构的语言游戏规则,在人们的主体间性中所达成的暂时性共识。而在语言游戏中,主体及意义都是处于一种时间延迟下的差异关系(延异)中的,因而一切知识都是有差异的、不确定的。

在德里达(J. Derrida)、福柯(M. Foucault)等后结构主义思想家那里,上述本体论和认识论倾向就发展为了一种“文本主义”“文本主义”(textualism)起初是指后结构主义将认识论从原来对主体意识与对象世界关系的探讨转向对主体意识与语言、文本关系的探讨。巴尔特和海登·怀特领引了历史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后,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在20世纪80年代用该词来概括当时历史哲学否认文本与历史实在的直接指涉关系的观点。详见R. Rorty, “Nineteenth-century Idealism and Twentieth-century Textualism,” The Monist, vol.64, no.2, 1981, p.155~174。此后,文本主义一词就成为了概括历史哲学的语言学转向特征的常用术语,包括安克斯密特在内的许多学者都使用过这一概念。理论,即把关于一切事物的本质,以及真理、知识等的讨论都视为是由语言生成的话语(discourse),都可以运用符号学和形式分析法去探讨。而文本是话语的载体,那么对文本的形式分析就成了一種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人文学科研究方法。在此影响下,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关注到了历史学家的话语,并首次运用了符号学和形式分析法对历史叙事话语进行了剖析。而海登·怀特则是在巴尔特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文本主义与历史认识论、方法论结合了起来,从而发展出了一种较为系统的文本主义史学理论。在某种意义上,“语言学转向”本身就意味着某个学科领域运用语言学的理论资源来研究自身学科范畴中的问题,而20世纪60年代史学的重点问题就是叙事。因此,巴尔特对历史叙事的形式分析就可被视为是史学领域“语言学转向”的开端,或更准确地说,是历史叙事研究的“语言学转向”的开端。

二、叙事文本与历史客观性的解构

在1967年的《历史的话语》中,巴尔特指出,历史叙事与文学叙事并不像我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有本质上的区分。史学的话语与文学类似,都是“通过某种特定的构句规则将若干词项(符号)编排为某种特定的‘组合段(syntagms),并用于实现某种指涉性功能的‘转换语(shifters)”。“组合段”和“转换语”是结构主义符号学家雅各布森(Roman Jakobson)的术语。简单地说,组合段就是指一个文本段落是通过某种构句规则将符号(词项)组合成句子,再通过某种组织意义的规则将句子组合成段落。转换语是指在不同的组合过程中,意义随着语言形式的变化而发生转换,一种形式的句子的意义可被转换到另一种形式的句子中。详见Roman Jakobson, Essais de linguistique Générale, Paris: Les Editions de Minuit, 1963.这里是说,历史叙事可被视为是将若干词项按照特定编排方式组合而成的结构。词项可分为“实存项”(existents)和“发生项”(occurrents)两种:前者是指代某种现实事物的词汇,如君主、将领、士兵、平民和场所等;后者是指代某种历时活动的词汇,如侵略、远征、联盟、祭祀和耕种等。一个基本的历史陈述(历史事件)就是这两项的结合,如“某将领远征”。但一部历史著作是由众多陈述组成的,它内含着复杂多样的符号信息,这就涉及到用何种编排方式来处理词项的问题。在巴尔特看来,话语的编排取决于它的转换方式,主要有三种:其一是“审核模式”(monitorial mode),即对资料的审查和评述,它把“信息”(事件)、“信码陈述”(事件报道人对事件的陈述)以及“关于信码陈述的信息”(史家对其资料的评价)组合在了一起。[法]罗兰·巴尔特:《历史的话语》,李幼蒸译,张文杰编:《历史的话语: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12页。此种转换语包含着,资料作者对事件的陈述,以及史家对资料作者陈述的论述。这就意味着史家是站在当前个人经验的角度来对史著中的过去进行“审视”的。其二叫做“组织转换语”(organization shifter),这包括两种情况:(1)史家用自行构造的时间框架(日、月、年、世纪等)和叙事框架(故事开端、进程和结局),来统合并整理复杂的历史事件。比如在马基雅维利的《佛罗伦萨史》中,同样字数的两章可以分别囊括20年和几个世纪所发生的事情。(2)史家建立一种第三人称的话语代替自己的话语,来对历史进行复述。如奥古斯丁、鲍修哀用“上帝之口”来述说人类历史,其实是用上帝代替了言说主体的自己。其三是一种特殊情况,即史家既是话语行为者又是历史当事人,如色诺芬的《长征记》和凯撒的《高卢战记》等。在此,历史话语与行动是一体的,史家与事件是同时在场的,故而这种史著通常被认为是最“客观的”。③④⑤[法]罗兰·巴尔特:《历史的话语》,李幼蒸译,张文杰编:《历史的话语: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13~117,120、118,116,122页。

上述预示了历史话语是通过意义转换来规定其形式的。虽然巴尔特在此还未明确使用“转义”(trope)一词,但不难看出它是海登·怀特四种转义方式的来源:首先,当叙事以“标志性”(指涉性)为主导时,话语就是隐喻式的。通常史家在阅读资料时会面对大量的符号信息,于是他们往往会使用一些类概念来统合具体的符号,这就导致了如下情况:陈述中的谓词通常是一种类概念,它往往不是以表征意义,而是以它所暗含的指涉涵义来对主词进行定义或修饰的。意即,陈述者的真正意图并不在于谓词的字面意义,而是通过该谓词的能指层面“能指”(signifier)与“所指”(signified)是符号学的一对基本概念。能指就是语音和语形,也就是话语的形式层面。所指就是语义(意义),也就是话语的内容层面。由符号所组成的语言结构就是包含着能指和所指两个层面的整体。参见Ferdinand de Saussure, 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 trans. by Wade Baskin,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59, pp.66~69.来指代现实事物本身,并以谓词的暗指涵义来赋予现实事物以意义,这就是隐喻(metaphor)。隐喻在史著中十分常见,如米什莱用“中世纪末的道德崩溃”来指涉15世纪初混杂俗艳的艺术风格,马基雅维利用“美第奇的阴谋”来指涉15世纪末佛罗伦萨的各种政治斗争等。③其次,当叙事以“功能性”(组织性)为主导时,历史话语有两种转义:一种是提喻(synecdoche),即部分与整体、种与属、具体与抽象之间的相互指代。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用“天下”这个整体来指代了周朝领土这个部分,“拿破仑在滑铁卢输掉了战争”用战争这个较大的属指代了滑铁卢战役这个较小的种,“德意志聚集了众多渊博之人”用渊博这个抽象词指代了学者这个具体词,等等。提喻取决于叙事的框架,当史家需要用较少的文字来总括较长时段的历史,或用较多的文字来描述较短时段的历史时,他们所采取的“以小见大”“以一般代替个别”等方法都是提喻式的。另一种是换喻(metonymy),即用一个名词来代替另一个名词,如奥古斯丁、鲍修哀用“上帝”来代替自己;然后,当史家通过“移情”“理解”等方法重演历史当事人的思想,并致力于再现其行动的场景时,叙事就以一种反思和批判性的否定式推论为主。这种话语就是反讽的,或讽喻(irony)的。

接着,巴尔特对实证史学所秉持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进行了质疑,他指出了这些概念在历史话语中所显现的悖论:首先,史家总是想在史著中消除主体性以彰显客观性。他们往往在写作中尽可能地省略涉及他本人意图、动机等主观思维的直接表述,如“据我所知……”与“我认为……”等。这就给人造成一种幻觉,仿佛史著不是由史家写成的而是由历史自行写成的,历史在自言自语。这显然是荒谬的,于是史家就试图在话语中标榜一种价值中立的“客观性”立场,把自己变成一种“客观的主体”安放在文本中。但这同样也是一种幻觉。因为在此,主体以一种无意义的姿态进入到了话语中,这就仿佛话语的所指(意义)被去掉了,而所指物(话语的指涉物,即历史实在)占据了原先意义的位置。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的意义不见了,所指物代替了意义,所指物在自言自语,这就跟历史自己会说话是一个道理。巴尔特把这种情况称为“指涉性幻觉”(referential illusion)。④在其影响下,史家往往认为历史话语的能指与历史实在是直接相关联的,历史实在可以直接进入到话语中,而不需要一种指涉性的意义为媒介。于是,意义就成了多余的、可以去掉的东西。

但这真的可能吗?结构主义符号学早已表明,在一个由符号组成的语言结构(话语)中,能指与所指是二元一体的。但凡一个符号信息进入到了话语中,它就不可能脱离语义成为单独的存在。甚至,即便是“缺席”(absence)的、不在场的符号,只要它被纳入到话语中,也是能够有意义的。正如尼采所说的“不存在事实本身”,“事实若想存在,我们必须先引入意义”那样,⑤当史家极力想剔除主体及意义以彰显事实本身时,这种做法其实就是一种主体及意义在场的体现。这就好比沃尔什(W. Walsh)说过的,史家的任务通常被认为是搜集大量事实来填补“纯粹、无意义系列”意蕴所形成的真空,但是他所选择的东西不能立即满足无意义系列,这意味着史家始终处在意识形态中。W. Walsh, “‘Plain and ‘Significant Narrative in History,”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55, no.11, 1958, p.480.由此,巴尔特总结道:“历史话语本质上是意识形态的产物,或更准确些说,是想象的产物......正因如此,历史事实这一概念在各时代中似乎都是可疑的了”,“史学家与其说是在搜集事实,不如说是在搜集能指”。[法]罗兰·巴尔特:《历史的话语》,李幼蒸译,张文杰编:《历史的话语: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22页。在此,不难看到:首先,在历史话语中,没有“客观的”历史实在,只有关于历史的意义。历史话语的所指物(历史实在)是缺席的、不在场的,但意义必须是在场的,否则就不成话语。话语赋予了实在(假设真的有)以意义,使关于实在的意义在场于话语中,但实在本身是不在场于话语中的。因此,历史话语的合理性无关于历史实在在场与否;其次,意义是由话语形式决定的,话语形式又取决于史家的意识形态。转义就是意识形态生成意义的机制,史家通过转义方式将自己的意识转换为话语的意义,这归根结底都属于心智活动,是想象建构的产物。

总之,巴尔特向我们展示了:在历史叙事中,关于历史的意义替代了历史实在而实现了在场。而意义则是由话语的形式来决定的,而话語的形式又是由主体意识通过转义来构建的,因此我们就应该进一步把探讨重心放在对叙事话语的形式及其背后的意识形态的分析上。如果说此前学界关于历史叙事的讨论或多或少地保留了一些科学性和客观性的因素,那么巴尔特的观点就进一步地抽掉了史学的科学性根基。不过,巴尔特的相关论述并未引起当时史学界的过多反响。这主要还是因为尽管他对叙事话语进行了分析,并以此质疑了历史叙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但其分析还停留在初步阶段,更重要的是他还未提出一种在脱离科学性范式之后,史学如何建立新范式的方案。这就使得在当时史学界看来,他的观点就跟以往文论界对历史作品的批评是如出一辙的。

三、元历史学:建构与再现的历史

但是,在海登·怀特这里,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早在1966年,怀特就曾鲜明地指出,自19世纪以来史学一直面临着难以自处的尴尬境地:一方面,可以说史学既是科学又是艺术,并不断地在这二者之间摇摆,但史学又从未甘于成为二者的附庸,而是以一种“中介”姿态自居;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史学既非科学也非艺术,但史学又从未真正脱离二者而独立,它需要不断地从二者中汲取养分。怀特认为,20世纪人文社科中的种种反历史主义和怀疑论思潮,其反映的是学界对职业史学的不满情绪,因为:史家总是信守着某种“幼稚的”方法论,并埋首于浩瀚的史料中,这使得他们没精力去了解艺术和科学等领域的最新发展,并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动机而对外界思潮持拒斥态度。正因如此,史家们往往不知道,他们所坚持的科学与艺术截然对立,从而标榜自身中立性的做法已过时了。19世纪时认为科学与艺术根本相异的看法,其实是浪漫主义和实证主义彼此之间的无知和误解所造成的。④Hayden White, “The Burden of History,” History and Theory, vol.5, no.2, 1966, pp.112、130~134.20世纪逻辑实证主义打破了19世纪实证主义的独断性,而认知心理学和文艺理论也充分证明了艺术表现和语言修辞与科学解释存在共通之处。那就是,科学不仅仅是分析的,也有综合的。艺术不仅仅是综合的,也有分析的。那么,我们就不应该把史学建立在区分科学和艺术的差异性上,而应该反过来,把史学建立在二者的共通性上。“史学就是科学与艺术的综合”,而史学的理论前提需回归到人性这个一切知识的基本出发点上。科学和艺术都是人类出于不同的伦理、道德、意识形态立场和具体时代的形势、情境所选择的不同的认识、理解世界,并建立知识话语体系的方式,④但这背后所体现的人性却是相对稳定的、可探寻的。人性可被分为“理性”和“诗性”“诗性”是与“理性”相对的一个概念,它主要来自于维柯(G.B. Vico, 1668-1744)的“诗性智慧”说。详见[意]维柯:《论意大利最古老的智慧》,张小勇译,三联书店,2006年,第59~79页。诗性是人类通过感性意识活动(直觉、体悟和想象等)认识和理解世界的能力,人类通过它所得到的知识是以“诗”(包括诗歌、神话和故事等)的形式来体现的。两个层面。与大多数后结构主义思想家一样,怀特也反对理性主义的知识传统,由此他主张回归到人的诗性意识中去探寻一种新的史学理论。

在此,怀特已初步提出了“元历史学”(meta-history)的计划。他在巴尔特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当我们试图解释一个话题时,我们所实际表达的话语总会与我们想要表达的意义不一致(能指与所指有所差异)。这并非由于我们的意识与实在的本来面貌有所差异,而是我们的意识与能指有所差异,或者说,来自于我们建构话语形式的意识结构的多样性。“当我们确立一个研究对象的领域并试图弄清这个领域中各因素之间的关系时,我们首先要确立起分析这个领域的语言,使其足以描写似乎占据这个领域的诸客体。话语通过一种‘预设(prefigurative)来获得这种充分性,而这种预设与其说是逻辑的,毋宁说是转义的”。[美]海登·怀特:《转义、话语和人的意识模式》,《话语的转义:文化批评文集》,大象出版社、北京出版社,2011年,第1页。这就是说,当研究某一对象话题时,我们都是通过自己的诗性意识理解对象客体,并用转义来建构出关于对象客体的话语,从而把对象客体纳入到话语中使之得以表现。那么,当史家书写文本时,他并非是在摹写或描绘所谓历史实在本身,而是在建构一种话语来再现过去的历史,这种话语的形式取决于史学家意识的转义方式。于是,我们似乎就可以说,史学理论就是要关注史家话语的转义方式,并探讨他是如何用转义来构建历史文本的。这就是元历史学(一种史学之上的元理论)的涵义所在。

元历史学的第一步就是探讨历史话语(文本)的表层形式。怀特总结了历史文本的五个要素,也是历史编纂的五个阶段:编年史、故事、情节编排、论证模式、意识形态意蕴。“编年史”是一个单纯罗列事件的名单,它包含着许多尚未编排的符号信息,但它也是经过了史家的筛选、并按时间顺序来排列的。因此,编年史也暗含了史家的意图和动机,并初步具备了故事的开端、过程和结尾。但编年史还不能等同于故事(指文学故事),因为编年史中的事件是曾在时空中真实存在的,它不是被“发明”出的而是在现实中被“发现”的,而文学故事中的事件则正好相反。④⑤Hayden White, Metahistory: 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Nineteenth-century Europ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73, pp.5~7、7~11、14~21.在怀特看来,历史叙事就是编年史和故事的结合,也就是把史学和文学的方法综合在一起的结果,它的构成需要经过三个步骤:

首先,史家要把编年史转化为故事,也就是为编年史中的事件编排情节。情节模式源于弗莱(Northrop Frye)的《批评与剖析》,弗莱在该书中指出,任何文学性的历史作品(如史诗和历史小说)都是由“神话”和“原型情节结构”构成的虚构和主题的结合体。情节结构是任何一部作品的基本“原型”,相当于叙事的主题框架。当我们把“虚构的故事”(如神话)投射到一个明确的主题框架中时,文学作品就具有了“直白的推论性”而变成历史作品。详见Northrop Frye, Anatomy of Criticism,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7, pp.64~66.主要有浪漫剧、悲剧、喜剧和讽刺剧四种。这四种模式是任何一部历史作品必不可少的原型情节结构,“每一部历史,甚至是最共时的或结构的历史,都必将是以某种方式编排的”。④史家根据不同的情节筛选历史事件,并对他所需要的事件進行归纳和编排,从而编造出故事。其次,史家需要解释故事的涵义,也就是在形式上对故事进行论证。怀特借用了佩珀(Stephen Pepper)在《世界的假设》中的方法,把论证模式分为形式论、有机论、机械论和语境论四种。形式论是“描述性”的,它着重于识别历史客体的个体特征。史家通过它在历史领域内确定其研究对象的唯一性,同时也表明该领域内现象类型的多样性;有机论是“综合性”的,它把历史个体看作是历史过程的组成部分,并认为由这些部分聚集成的整体大于或在性质上不同于各个部分的叠加。因此,有机论往往注重历史的整体性,并以一种预先设定的原则或目的来整合历史事件,从而具有“用一般掩盖个别”的特点;机械论是“还原性”的,它注重的是科学的因果规律,并运用规律来还原历史客体的“本来面貌”;语境论是“建构性”的,它通过用语言来建构历史客体的具体情境(或场景),来解释历史事件与它周围环境的关系,以及它与这个空间内其他事件的关系。语境论站在了形式论与有机论、机械论的中间立场,它既避免了过于分散的个体描述,也避免了过于抽象的整体综合,而是一种“相对的整合”;⑤然后,史家的论证方式还取决于他的先见,即他在实践活动时所采取的基本立场。怀特根据曼海姆(Karl Mannheim)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总结出了无政府主义、保守主义、激进主义和自由主义四种意识形态立场,曼海姆在该书中列举的意识形态并不止四种。怀特将其做了一些简化,比如将“官僚主义”和“历史主义”并入保守主义,把“法西斯主义”认为是19世纪无政府主义发展到极端的显现。参见Karl Mannheim, Ideology and Utopia: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New York: Mariner Books, 1955, pp.104、190~220. Hayden White, Metahistory: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Nineteenth-century Europ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73, pp.22~23.其决定了学者对知识学科地位和作用的态度,以及对维护或改变社会现状的方法的构想。

以上是历史叙事的生成过程,也是文本的表层形式。然而,表层形式还取决于文本的深层结构,即史家意识的转义方式。那么,转义是怎样决定文本形式的?怀特指出,隐喻是形式论的,它通过类概念来指涉符号信息,其功能在于表现现实中的个别事物,它对应的是18世纪末以来的浪漫主义、历史主义及反权威的无政府主义立场;提喻是有机论的,它是部分与整体的相互指代,其功能在于指向一个整体性的目的和过程,即用抽象的整体概念来综合现实的个别事物,它对应的是形而上学的普遍史传统及顺应现状的保守主义立场;换喻是机械论的,它是两个词项或概念的相互替换,其功能在于用一个事物来代替或还原另一个事物,它对应的是实证史学及要求变革的激进主义立场;反讽是语境论的。它通过建立一种情境与事物的关联来对事物进行否定式的表达,其功能在于批判和反思。20世纪实存主义、后现代主义思潮及弘扬个体性的自由主义立场都可被视为是反讽的。

不过,转义与文本形式的对应关系并非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怀特指出,史家的诗性意识是从隐喻开始,经过换喻和(或)提喻,最终走向反讽的。隐喻是我们最初通过诗性直觉感悟到对象客体(外界)后,将大脑中的意象转化为话语所采用的方式。当隐喻发生时,对象客体就以意义为载体进入到了话语中。接着,我们需要考虑什么样的语言结构能够产生什么样的意义,从而指涉什么样的对象客体的问题,这就需要用到提喻和换喻的手法。这个过程也就是作者“从原本对经验领域的隐喻描写,通过对其诸因素加以换喻的建构,转向对其表面属性与其假定本质之间的关系进行提喻的表现,最后到对所能发现的任何对比或对立因素的(反讽的)表现”。[美]海登·怀特:《转义、话语和人的意识模式》,《话语的转义:文化批评文集》,大象出版社、北京出版社,2011年,第6页。当史家自觉运用反证、对比、否定等方法对前述话语进行扬弃时,他就上升到了反讽层面。因此,反讽是居于其他三者之上的“元转义”,Hayden White, Metahistory: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Nineteenth-century Europ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73, p.37.在此阶段主体意识与文本意义方能达成融贯一致。因为在任何单个的叙述句中,前三种转义可能同时出现,但反讽必须建立在由叙述句构成的整体叙事上。比如“该地区有成千上万的饿殍”这句话可被看作既是隐喻的(暗指饥荒或战争等事件),又是提喻的(用“饿殍”这个抽象词指代具体的饥民),还是换喻的(用“饿殍”这个名词代替“饥民”这个名词),但却不能被看作是反讽的。除非,我们有意识地将上下文的意义所指涉的情境与该句话的意义联系起来,发现该句存在着与上下文的意义相反或相异的情况,这就是语境论的体现。反讽是建立在隐喻、提喻和换喻之上的,同样语境论也是建立在形式论、有机论和机械论之上的。[美]海登·怀特:《历史解释中的形式主义与情境主义策略》,黄红霞译,《东南学术》2005年第3期。这是必然的,如果沒有对一个具体事物的确定,也不可能有对该事物与其外部环境以及该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关系的探讨。此外,反讽还蕴含着更为成熟的价值观,它是对前三种意识形态的一种反省。随着转义、论证模式和意识形态的变化,叙事的情节编排也会出现相应的改变。“隐喻-反讽”的转义过程与其所对应的文本表层形式大致如下:

总体上,元历史学是文本主义的史学理论,它在认识论上是相对主义的,在方法上是再现式的。相对主义就是否认普遍、客观的真理和价值标准的存在,而把真理和价值的标准建立在个人的主观立场上。在某种意义上,怀特的语境论就是相对主义的体现。语境论与有机论和机械论不同,后者要么依据的是形而上学的普遍史观,要么依据的是科学主义的知识观,它们都是统一性和确定性的。而语境论依据的是主体意识对过去在场而现在不在场的历史场景的想象,并通过语言把对过去场景的想象转换为话语(文本),使之能够作为对过去历史的再现而存在。于是,史学的评判标准就取决于我们想象建构过去历史的这种方法是否合理,而这又会受到我们的意识形态、知识储备、观念立场、直觉悟性等影响。如此一来,确定的、统一的历史知识标准便不存在了,所谓历史“事实”“真相”便只能在不同个体的主体思想中方可成立。这就意味着,在语境论策略下,过去历史的面貌会因每个史学家建构场景的不同而不同,绝对真实和客观的历史是不可能达到的。或者说,在历史文本中,根本没有所谓客观的实在。在这一点上,怀特与巴尔特是一致的。

这里似乎就有一个矛盾:既然历史事实在文本中不存在,那何以说文本是再现式的?如果它是,它所“再现”的是什么?在此我们有必要对“再现”做一个简要辨析。“再现”(representation)的字面意思是对事物的“再-呈现”(re-presence),也就是使过去在场而当前不在场的事物“再次在场”。以往文艺理论一般认为,语言形式和内容所反映的是关于客观世界中事物的表象或表征,而不是真实存在于客观世界中的事物本体。在此意义下,学界也通常把representation译为“表现”,主要是为了突出“文本是一种语言所建构的关于客观事物的表象”之意。当然,国内学界也多倾向于将historical representation译为“历史表现”。但本文在此仍沿用“再现”一词,主要是为了突出该词在史学中的意蕴,即历史文本“使过去在场而当前不在场的事物再度呈现”。

因此,在文本主义语境中,“再现”并非是对过去事物本来面貌的还原或真实替代,而是我们主观建构的关于过去事物的场景,这个场景不能等同于过去实在本身。然而,在以往学者那里往往存在一种误解,那就是历史文本再现的是历史实在本身。如巴尔特曾说:“叙事并不展示什么,也不模仿什么……它的功能并不是‘再现,而是建构一个景观”。Hayden White, “The Question of Narrative in Contemporary Historical Theory,” in Hayden White, The Content of the Form: Narrative Discourse and Historical Representation,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7, pp.42~43.实际上,巴尔特所说的“再现”与怀特有着明显的不同,前者与其说是再现,不如说是怀特所批评的那种机械论的还原。当然,巴尔特自己并不讨论再现及相关问题,他在此也只是对以往学界观点的一个总结。而在怀特这里,文本形式与内容(意义)绝非是传统实在论的那种表象与实体的二元对立,形式与内容是同一范畴内的东西,形式决定内容,内容通过形式得以再现。文本内容是以话语意义来体现的,我们主观建构的历史场景也是以意义来承载的,意义才是话语的真正内容。因此历史实在在文本中在场与否并不影响文本再现历史这一命题的合理性。

在怀特之后,历史再现这一命题逐渐成为文本主义史学理论乃至整个历史叙事研究的重点话题。再现是史学的基本方法,也是它的目的,这就在一种实用性意义上为叙事塑造了新的合法性依据。可以说,自怀特开始,历史叙事研究才真正脱离了历史解释的问题框架,而转向对历史再现及相关问题的探讨中。新世纪后,安克斯密特(Frank Ankersmit)对历史再现中的意义与指涉物、指涉物与实在之间关系的再认识,详见F. R. Ankersmit, Historical Representation,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F. R. Ankersmit, Meaning, Truth and Reference in Historical Representati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12.也是在怀特的基础上对文本主义理论的进一步延伸。

四、文本主义的扬弃与历史客观性的重塑

有学者认为,元历史学不仅涉及历史认识论和方法论,它还蕴含着“以历史的思维或观念来构思一种广义的历史哲学”的计划。陈新:《当代西方历史哲学的若干问题》,《东南学术》2003年第6期。但鉴于论题所限,本文仅在前一层面,即史学理论(狭义)层面上对其进行反思。总之,如许多批评者所指出的,无论是巴尔特还是海登·怀特,他们所致力于的就是建立一种文艺性的史学理论。如果说,此前一个世纪中,史学理论一直在科学和艺术间摇摆不定的话,那么文本主义理论就是要扭转这种中立立场而将其拉向艺术这边。如果说,此前一个世纪中,各大史家和哲学家们所坚持的史学自主自律性的认识论立场以及“理解”“重演”等方法,在凸显史学文艺性方面还稍显不够的话,那么巴尔特和怀特就更进一步,直接从文学和诗学出发来构筑一种新的史学理论。这种史学理论力图告诉我们,叙事作为史学基本形式这一洞见决定了史学的基本特征在于文艺性而非科学性,而文艺性的史学理论并非像许多学者所认为的那样,是要剔除史学的真理价值,进而把史学等同于文学,从而消解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意义。它只不过是用另一种话语来阐明了史学真理性的涵义,并在另一种意义上维护了史学的独立性而已。

如怀特所言:

叙事性的历史编纂完全可能把歷史事件戏剧化,把历史进程小说化,但这只说明叙事性历史所涉及的真理属于另一种不同于社会科学的秩序而已。在历史叙事中,特定文化或社会的意义生产系统是经由“真实”事件所产生和检验的。如果这些系统在文学或诗歌领域中得到了最纯洁、最充分的发展,以及在形式上最连贯的再现。那么,就没有理由把它们作为纯粹的想象建构加以排除,这种排除就是否认文学和诗歌也能教我们有效地认识“现实”。Hayden White, “The Question of Narrative in Contemporary Historical Theory,” History and Theory, vol.23, no.1, 1984,p.44.

这里隐含了两个意思:首先,史学之真是一种融贯论的真,而非符合论的真。符合论一般认为,判断一个理论是否是真理就看它能否客观地反映对象客体的本来面貌。一个命题判断(单称陈述)的真实度就在于它的谓词(对象客体)的客观性程度,而一个文本(陈述的集合)的真实度就在于其中各个陈述句的真实度的叠加。融贯论则认为,真理是主体对客观事物的理解和阐释,它的判断标准不是所谓客观度,而是不同的人在主体间性中所达到的信念共识。在融贯论下,文本的真实性就不再是建立在所有陈述都为真这一前提下了,它允许存在主观建构的成分。就像80年代初,托波尔斯基(Jerzy Topolski)和安克斯密特得出的那样:历史叙事的真实度并不能以陈述的真实度比重来保证,即使所有陈述都是真实的,整体叙事也不一定是真实的。而即便某些陈述是虚构的,整体叙事也不一定是假的。因此,叙事的逻辑与陈述的逻辑是不同的,陈述是一种主谓词逻辑判断,而叙事不采用这种逻辑。Jerzy Topolski, “Condition of Truth of Historical Narratives,” History and Theory, vol.20, 1981, p.51; F. R. Ankersmit, Narrative Logic: A Semantic Analysis of the Historians Language,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1983, p.127.在某种意义上,怀特的真理观也是受到上述两位学者的一定影响,并以文学和诗学的视角对其加以重新阐释的。在此,怀特用融贯论重塑了史学的真理性,不仅维护了史学作为一种知识、一门学科的合法性,同时也为其文艺性的史学理论正名。

其次,历史叙事并不能等同于文学叙事。诚然,无论我们如何用想象来填充资料所无法穷尽的空白,用诗性意识来建构过去的场景,但我们的想象与建构一定是建立在历史事件之上的。就算在文学和诗学中,也没有完全脱离现实的想象。也就是说,史学文本一定是以“事件”(无论它是否是实在)、也就是怀特所说的编年史为根基,再辅之以一定的文学方法加工而成的。在上引文中,怀特所说的“真实”事件也是这个意思。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文学叙事也是建立在事实之上的,但它是以虚构故事为目的,它从事实开始,最终回到故事中去。而历史叙事则不同,它以探索事实为目的,它从编年史开始,最终要指向事实本身。因此,我们不能轻易地把历史叙事等同于文学叙事,不然就会重走19世纪浪漫主义与实证主义之争的老路。当然,史家要有自己的立场,那就是坚持历史叙事与文学叙事是两种不同的范式,从而维护自身学科的独立性,就像文学家认为艺术是一种与科学不同的、特殊的认识世界的方式那样。

然而,我们也需清醒地看到,尽管文本主义理论重新阐释了史学的真理意义和知识性,但其理论缺陷也是不容忽视的。它最大的问题在于完全以后结构主义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立场为基调,将语言视为承载一切事物的唯一范畴,将主体对一切事物的认识都放在语言建构的文本场域中去进行,这就使我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变为了对文本的认识。或者说,我们只能认识文本,而不能认识文本之外的任何事物,那么在史学中就只有主体意识与主体语言及文本之间的关系,而没有主体意识与客观历史实在之间的关系,那么历史客观性问题就成了一个永久性的悖论。因此,可以说,从20世纪70年代文本主义理论兴起至今,史学理论的一个基本主题就是讨论如何解决文本主义所提出的种种问题,如何重建已被解构了的历史客观性。在此我们可大致将30多年来学界对其的讨论分为三条线索:

其一是站在文本主义理论内部立场对其扬弃的学者,他们一方面肯定了文本主义理论对史学真理性意义的阐释并从中汲取合理性资源,另一方面对文本主义理论消解历史客观性进行质疑。比如明克(Louis Mink)认为,叙事的情节结构是“构型”历史理解的基本场域,明克曾总结过人类认知的三种理解模式——理论的(theoretical)、范畴的(categorial)和构型的(configurational),分别对应自然科学、哲学和史学三种知识领域。其中,历史理解与科学不同,它不是用一种既定的公式或定律来检验经验现象,而是通过对过去的时空情境进行建构来对过去事件进行综合的概括。详见Louis O. Mink, “Modes of Comprehension and the Unity of Knowledge,” Atti del XII Congresso Internazionale di Filosofia, vol.5, 1960, pp.411~412.并认为历史叙事与文学叙事一样具有“共同的特征、框架、规则和策略”,Louis O. Mink, “History and Fiction as Modes of Comprehension,” New Literary History, vol. 1, no. 3, 1970, p.553.二者并不能在严格意义上被截然区分。但是,明克从文本间性(intertextuality)出发,指出叙事结构是一种“交织描述的网络”,即在一个文本中,意义与情节结构是相互交织、共同构造的,前一故事的意义可以渗透到后一故事的情节中,后一故事的意义也同样会影响到前一故事的情节。同理,在文本间,意义与故事情节也是这种关系。这就意味着,在文本中,意义始终是延异的,所谓统一和普遍的意义是不可能的,因此文本也不可能再现一种整体性的历史全景。据此,明克指出,所谓历史再现只不过是先验预设了一种理想的普遍历史,并建构一种语境场域来筛选并综合事件,但这存在着一种将历史叙事的建构流于随意性和独断性的危险。Louis O. Mink, “Narrative Form as a Cognitive Instrument,”in Robert H. Canary, eds., The Writing of History:Literary Form and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 Madison,1978,pp.140~146.明克对历史再现的质疑引起了安克斯密特的关注,他通过对怀特元历史学的考察,肯定了转义在融贯论意义上对史学真理性的阐释,但又指出转义理论(尤其是隐喻)本身是一种先验式的“传统认识论”:隐喻试图用一种先验直觉所建构的语言场域去统摄过去事件,这是一种将陌生的过去引入到我们自己的认知领域中使其熟悉化的传统认识论路径。F. R. Ankersmit, History and Tropology: The Rise and Fall of Metaphor,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4, pp.12~13.在此意义上,史学就永远屈从于语言的能指场域,历史实在就不能真正被纳入到文本中,文本对过去的再现就始终是不完全和不充分的,历史客观性问题就难以得到实质性的解决。自此,安氏开始趋向于跳出文本主义及其背后的传统认识论来探寻一种解决史学客观性危机的出路。

其二是站在文本主义理论外部立场对其借鉴的学者,他们一方面大都坚持分析的历史哲学中的经验与实在论立场,另一方面又对文本主义及其符号学、阐释学的优良成果加以吸收,旨在建立一种超越逻辑实证主义的“后实证主义”史学。后实证主义重视证据对客观性的维护,坚持史料分析和考证是史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方法前提。同时,它也重视文本主义在语言层面对历史叙事的分析,承认叙事是史学理论的核心问题,并致力于将实在论的立场与历史叙事研究结合起来,并在一种实用性(史学实践)的面向上弥合不同立场的学者之间的对立。比如塔克尔(A. Tucker)指出:“重要的问题不是史学是不是叙事,而是史学与证据的关系。历史哲学最重要的研究计划应是检测历史输入(证据、原始史料)与历史输出(任何形式的关于过去的叙事)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新世纪史学理论的任务在于立足于史学实践的不同分支学科之间的对话来领引历史哲学未来的开放性、多元化趋势。Aviezer Tucker, “The Future of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iography,” History and Theory, vol.40, no.1, 2001, p.44、51.扎米托(John Zammito)也认为,强调规律或一般性的逻辑实证主义并不能很好地适用于关注具体事件的史学实践,而“语言学转向”以来的种种研究已证明了史学既不能站在一种先验性和主观化的逻辑,也不能墨守旧有实在论的成规,而是应当寻求一种合理的中间路线。这种中间路线就是后实证主义,它“摒弃了关于科学必须是什么的实证主义幻觉,同时也摒弃了关于语言在认知方面绝无指涉价值的后现代主义幻觉,因此我们就能够解决关于科学可能面貌的问题,并将历史认识和史学方法回到一种更为合理的语境中”。John H. Zammito, “Post-positivist Realism: Regrounding Representation,” in Nancy Partner and Sarah Foot, SAGE Handbook of Historical Theory,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2013, p.402。另見董立河:《后-后现代史学理论:一种可能的新范式》,《史学史研究》2014年第4期。

此外,部分学者在扬弃文本主义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心灵哲学、伦理学和美学中的一些成果,另辟蹊径,来走一条超越以往历史哲学的新道路。比如后期安克斯密特既不同意文本主义的语言先验论和相对主义色彩,也不满足于传统经验论的方法,而是提出了一种主体与客观世界相互融贯的“智识经验”(intellectual experience)以代替传统将主体与客体截然二分的“感官经验”(sensory experience)。F. R. Ankersmit, Sublime Historical Experience,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pp.7~8.在智识经验中,我们的主观感受与对象世界本是一体的,但由于经验的历史性使得我们当下的经验与过去的经验分离了,于是历史经验就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了与我们相陌生、疏远的东西。安氏认为,主体对过去创伤经验的记忆、对原初经验的疏离感以及对崇高事物的审美愉悦,都是促使当前的我们对历史经验关注的原因。据此,安氏将历史经验分为“客观的”“主观的”和“崇高的”三个层次。“客观的历史经验”就是传统认识论用主观意识来复制和还原的那种经验,但它只是一种“关于过去的经验”而非原初的历史本身。“主观的历史经验”是史家将个体的自我经验切入到对整体历史的感觉中所得到的经验,也就是采用一种类似于“移情”“重演”等方法将自己融入到过去的时空情境中来研究历史。“崇高的历史经验”是一种“先于被认知范畴所限定并加工过的关于实在的经验,因此它是一种保留了其与我们主体认知根本相异的本体性实在”,F. R. Ankersmit, “Trauma and Suffering: A Forgotten Source of Western Historical Consciousness,” in Jorn Rusen, edS., Western Historical Thinking: An Intercultural Debate, New York: Berghahn Books, 2002, p.75.

是一种“彻底的过去经验”,是最原初的也是最真实的历史。安氏认为,历史经验的三层次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当史家自觉地从个人的价值观和审美直觉出发,有意识地去追寻过去的崇高事物时,崇高的历史经验就能够转化为主观经验而被认识和表达。这就意味着,我们似乎已找到了一条认识真实客观的历史的途径,但这种方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安氏的观点吸引了一批精神分析学传统的学者的关注,如鲁尼亚(E. Lunia)重新对在场概念进行了思考,指出了在场的非连续性与非历时性,认为过去的实在可以超越它与现在之间的时间断裂,通过当下我们心灵对其有意识或无意识地重演而在心中实现在场。如此一来,文本主义理论所认为的文本意义不能完全再现历史实在本身的问题就似乎被破解了,历史实在就可以不只以意义为载体,甚至可以摆脱文本语境的束缚而被史家所认知。Eelco Runia, “Presence,” History and Theory, vol.45, no.1, 2006, p.5; Eelco Runia, “Spots of Time,” History and Theory, vol.45, no.3, 2006, p.316.此外,拉卡普拉(D. LaCapra)将创伤理论运用到了史家的历史经验分析中,对主体创伤记忆的“历史性”与“结构性”(共时性)进行了思考,并试图探讨史家心理所蕴涵的伦理、政治及社会等现实取向。Dominick LaCapra, History in Transit: Experience, Identity, Critical Theor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04.总而言之,上述走“第三条路”的学者既对文本主义史学理论进行了反思,又积极将其他分支學科的前沿理论运用到史学领域中,这就促使了当前史学逐渐走向一种超越文本主义与实证主义的新科学立场来重塑历史的客观性。

经验与观念、科学性与艺术性、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间的张力是史学的永恒主题。而正是由于这种思想的张力,史学才能够在不断的自我反思中推陈出新,历史理性批判才有所可能。正如著名历史哲学家克罗齐在一个世纪前所说的“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那句名言所昭示的那样,在当前后现代主义逐渐褪热,史学理论亟需确立起新的指明灯的形势下,反思语言学转向下的史学理论并从中汲取合理性资源,是我们需认真对待的一项重要话题。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责任编辑:黄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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