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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影响我国农户经营规模的主要因素及机理

2019-03-04张学彪黄艳芳刘洪霞曲春红

中国食物与营养 2019年1期
关键词:经营规模农村土地劳动力

张学彪,黄艳芳,刘洪霞,曲春红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81)

基于农户经营规模变迁的理论机制,系统研究各项因素的影响机理,准确把握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将面临的重大问题,及时发现乡村振兴过程中的趋势性挑战,为推动现阶段小农户顺利转型提供科学依据。

1 影响农户经营规模变迁的理论框架

假定国民经济发展可以提高农户的机会成本,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资本变得相对便宜,劳动力资源逐渐稀缺,并变得相对昂贵。为了确定农户最优经营规模,先做如下假设:一是假设每个家庭未雇佣劳动力,每个家庭的农业劳动力数量相同,交易成本为0;二是总产出用字母Y表示,仅取决于土地和劳动力投入,规模报酬不变,符合单要素收益递减规律;三是经营耕地不存在质量差异,即不存在异质性,且耕地数量固定;四是农户家庭会根据产出拥有对机会成本(记为U)的完全弹性;五是土地市场属于完全竞争市场。

如图1所示,土地经营规模记为N,单位面积地租记为R,土地总产出是经营规模的函数,记为F(N),因此,最优的农户经营规模要使式(1)最大化,即:

R=(F(N)U)/N

(1)

对式(1)求一阶导数,即得出最优经营规模,记为N*:

N* *F’(N*)=F(N*)-U

(2)

图1中N0和N1分别代表不同机会成本下的农户最优经营规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农户对土地的需求会逐渐下降,导致曲线下行,推动农户最优经营规模由N0增加到N1,即农户只有扩大经营规模才能使他们的收入水平维持正常生计。在该理论框架下,可以清晰得出农户最优经营规模将随着经济发展呈增加趋势(机会成本的不断提升)的结论,不过由于存在各种假定条件,客观上限制了该框架的解释力。即便如此,我们仍然可以得出农业科技进步、农村土地制度、农业政策等因素变化对农户最优经营规模变迁的影响,为制定应对农户经营规模变迁的相关配套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图1 农户最优经营规模的确定

2 农户经营规模变迁的机理分析

2.1 农业科技进步

农业科技进步是影响农户经营规模变迁的重要因素,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规模经济和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两个方面。由于各国农户经营规模存在巨大差异,学术界对于农户经营是否存在规模经济尚存争议,但目前可以证明的是在畜禽养殖领域的确存在着规模经济[1],在粮食生产领域并不存在显著的规模报酬递增现象[2-5]。与小农户相比,大农户更能够充分利用科技进步优势节约生产成本,使用资本密集型农业生产工具提高生产能力。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及农村劳动力的不断转移,劳动力成本持续攀升,资本成本相对下降,这将推动劳动节约型农业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进而影响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根据舒尔茨的农业理论,持续使用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是推动农业转型的关键,农业机械的不断使用是推动我国农户经营规模变化的重要动力。2004年以来,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等多项农业政策扶持下,我国联合收获机等大型机械数量大幅增加,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2015年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增加到63%,比2005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图2)。作为农业规模效应最重要的潜在原因,农业机械只有大面积作业才能把单位成本降至最低,因此农业机械化的迅速发展为农户经营规模的扩大奠定了基础。

图2 2005—2015年我国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

现阶段,农业科技已渗透到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及产后各个环节,其中动植物遗传资源与育种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一些关键技术的应用与推广,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塑料薄膜覆盖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带动了设施农业的发展,对作物生产过程中的抗病、抗旱、抗低温、反季生产等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极大地提高了产出效益。由于我国不同区域资源禀赋、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等差异较大,农作物品种较为丰富,客观上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的多样化。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资本密集型农业技术(农业机械等)将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资本要素的边际生产率提高,形成对劳动力的替代与节约,为农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奠定了良好基础。

2.2 农村土地制度

农村土地制度是影响农户经营规模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于20世纪70年代末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使农民获得了相对独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确立了我国以小农户为主的农业经营模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许多地方基于家庭承包责任制进行频繁的土地调整,部分地区还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制度创新实践,使土地承包制和土地承包关系得到进一步规范和稳定,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强有力保障[6]。进入21世纪以来,《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相继颁布与实施,使农民在土地承包中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其他各类土地财产权利正式获得国家法定的物权地位,农村土地制度迈入法制化阶段,小农户的经营模式得到法制保障。

根据产权理论,只要交易成本为0,初始的权利无论如何安排都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但是,农村土地制度涉及到农业农村方方面面,土地质量差异、合同不规范、流转随意性大等问题均增加了农村土地流转成本,影响了农户经营规模变迁,需要相应的制度进行规范。为应对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的局面,逐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中央政府在十八大后确立了本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即承包地“三权分置”,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有力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和农户经营规模化的提升。土地流转是以小农户为主的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方式之一[7]。作为以小农户经营为主体的典型代表,日本于1952年颁布《农地法》确立了农户土地所有权的永久地位,此后,日本政府不断地采取多种举措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法国也先后颁布《农业指导法》《农业指导补充法》来对农村土地流转制度进行完善。美国作为典型的市场化国家,农村土地流转也有完善的法律保护[8]。可以说,农村土地制度的完善是农户经营规模变化的根本保障,它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着相应的改革与调整,确保实现农业生产的高效率。现阶段,农村土地仍然是大多数农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产资料,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不完善、城乡二元结构仍然存在等背景下,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不可忽视,它对效率具有明显的正向作用,可以确保生产力不至于在突发破坏性事件(如疾病、失业等)发生时遭到摧毁性打击,这种对生产力的保护显然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率[9]。现阶段,我国的土地制度改革有利于规范土地流转,在推动农户经营规模扩大的同时确保小农户利益。

2.3 农业政策

现阶段,我国农业政策制定的基本出发点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且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规范农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等)。相比于小农户,农业规模化经营投入大、风险高,仅靠农户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及农业生产本身的资本积累,很难实现对农业的持续投资。因此,农业的弱质性客观上要求政府给予更多扶持。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农户规模化经营要有完善的配套政策保障,涵盖法律、补贴、税收、财政支持等多个方面。21世纪以来,我国在彻底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屠宰税的基础上加大了对一般性公共服务的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四项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良种补贴)为核心的强农惠农政策,先后出台了最低收购价制度(稻谷、小麦)和临时收储政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重要农产品),初步形成了支持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近年来,得益于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实施,我国农业经营形式的多元化发展取得较大进步,各类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迅速,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框架初步形成。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国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迅速增至91万个。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的同时,服务于农业农村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也逐步建立,为提升农户扩大规模经营意愿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当前的农业政策体系仍处于不断完善调整中,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过程,也是小农户转型的过程,各项配套政策与措施均要统筹考虑,确保农业生产各要素的积极性。

2.4 新型城镇化和人口结构的变化

由于比较效益的存在,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继续保持着对农村劳动力的吸引力。同时,人口结构的变化对我国农户经营规模的影响将逐步扩大。根据前面理论可知,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带来劳动力机会成本的升高,农户经营规模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主要体现在:

一是新型城镇化持续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继续快速转移。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达到6.9亿,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新型城镇化步入快速发展区间(图3)。由于农业比较效益持续偏低,近年来我国农民工数量仍呈逐年增加趋势。据统计,2016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2亿人。与此同时,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显示,进入21世纪以来,农村家庭劳动力和农业劳动力均呈持续减少趋势,务农劳动力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应增加,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和机械化。

图3 1978年以来我国乡村人口和城镇人口变化趋势

二是人口老龄化结构的出现将加重对农业农村的影响。按照国际通行标准,20世纪末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便已开始步入老龄化阶段[10]。进入21世纪以来,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将逐渐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动,人口老龄化对农业农村地区的影响将呈加剧趋势,主要是因为城镇地区的流动人口可以稀释人口老龄化的不利影响,但农村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现象将更为突出,今后一个时期,乡村振兴的最大难点将是如何应对农村地区“新人”(如何培养)和“老人”(养老及社会保障)问题。

三是农村务农人口的急剧减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有助于缓解农业劳动力减少的状况,但无论如何,新型城镇化将导致小农户数量的急剧减少,未来农户经营规模的扩大不可避免。因此,如何提升农户经营规模,增加相关的配套政策、配套技术等将至关重要。人口老龄化及新型城镇化对乡村振兴的影响已开始显现,在现有政策不调整的背景下该状况将一直持续,并呈加剧趋势,客观上造成农户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

另外,诸如家庭特征、土地流转条件及社会资本等也是影响农户经营规模的重要因素,并得到了学者们的研究证实[11-16]。

3 结论与讨论

农户经营规模的变迁不仅受到农户家庭特征等因素影响,更涉及到农业农村发展的宏观环境。依据Eastwood 等的研究基础,本文系统分析了农业科技进步、农村土地制度、农业政策、新型城镇化以及人口结构变化等因素对我国现阶段农户经营规模的可能影响,并得出以下主要结论:一是农户最优经营规模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调整,且需要配套政策和科技等支撑。农业规模化经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充分考虑制度设计、交易成本、经济发展、科技进步、要素流动等各项因素的影响,并为农户经营规模的变迁提供相应配套支撑,确保实现农户经营的规模经济,避免盲目规模化导致规模不经济现象的发生。随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和非农产业部门的发展,如果政策配套及时妥当,农户最优经营规模会呈规律性变化。二是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小农户仍将是我国农业经营的重要构成主体。农户经营规模客观反映出一个地区资源禀赋、经济发展及科技水平等综合性基础条件。基于特殊的基本国情,我国农业以小农户为主体的经营模式将长期存在。由于我国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导致农户经营规模的区域差异性明显,今后这一特征仍将持续。三是受新型城镇化及人口结构转变等因素影响,农户经营规模扩大或将呈加快趋势。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仍在不断攀升,对农村劳动力的吸引仍在继续,农户经营规模呈扩大趋势,且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将加剧这一趋势,并为乡村振兴带来加快培育“新人”和妥善安置“老人”的重大难题,因此,要及时制定针对小农户转型升级的综合性应对举措,确保新时期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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