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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新媒体时代的民商法转型研究

2019-02-28张鋆

科学与财富 2019年1期
关键词:民商法新媒体转型

张鋆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媒体应运而生,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为社会发展提供巨大的可能性。民商法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部分,相当于经济法来说,民商法是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变革。在新媒体时代下,民商法如何根据社会发展而实现转型,已经成为当前重要的课题。对此,本文着重分析民商法的概述,论述新媒体时代的民商法转型价值,提出新媒体时代的民商法转型策略。

关键词:民商法;新媒体;转型

引言

新媒体的生成,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为当代人们提供全新的经济生活环境。新媒体时代下,为人们创造虚拟化的信息传播空间,体现出互动性价值,进而促进商业创新发展模式。民商法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此背景下,面临较大的转型机遇与挑战。同时,在信息技术发展背景下,传统民商法模式,已经不能够满足当代人对民商法的需要。因此,民商法应以乐观、开放、务实的姿态做出一定的调整,适应新媒体发展形势,创新民商法模式,进而促进民商法在新媒体时代下的转型。

一、民商法的概述

民商法是民法与商法统筹,民法主要是保护个体的个人利益,而商法主要个体在商事交易活动中应该遵守商品交易规则,在某种程度上,商法也保护个体个人利益。民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是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形成的,商法则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对我国民商法提出新的要求。民商法应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不断的创新,实现完美的转型,才能够更好的规范市场经济行为,更好的维护经济交易安全,进而为国民经济交易提供良性平台。

二、新媒体时代的民商法转型价值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到新媒体时代,而新媒体具有开放性、共享性,打破原有地域、国界限制,人们可以通过自身意愿,借助互联网设备,与任何国家的人们进行贸易、交流活动,進一步拓展人们的自由活动空间。同时,新媒体时代下,人们每天获取的信息量也日益加剧,人们通过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筛选,从中提前有价值的信息,进而为人们提供民主、自由的空间。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为人们提高平等、自由的活动空间,同时也为我国民商法带来平等、自由的发展空间,为商业主体与民事主体提供交流平台,进而为两者经济贸易提供良性空间。在传统民商法体系中,自由是其根本性价值,随着高科技技术的发展,人们更加追求自由价值性的实现。自由是民商法的根本价值,只有尊重国民基本人身权利,为国民提供自由的言论平台与自由的活动平台,才能够实现民商法的公平与公正性。可见,新媒体时代下,民商法转型具有可行性。

三、新媒体时代的民商法转型策略

(一)民商法对象的调整

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国民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而新媒体具有信息量大、传播快的特点,为当代经济活动提供便利与可能性。新媒体信息价值与自身价值,成为我国民商法活动主体,为国民经济贸易提供自由、平等平台,有助于经济贸易的有效发展,进而增强我国在国际中的竞争力。在新媒体背景下,民商法在网络空间活动,不仅为国民提供经济往来便利,还涉及到个人的隐私。在此背景下,民商法要想更好的符合现代人发展需要,需要在转型过程中考虑到民商法主体,适当的调整民商法主体,拓展民商法对象,在促进互联网经济贸易的有效性同时,保护民商法对象个人隐私,进而使民商法更好的保护国民合法权益。

(二)突显安全性

在新媒体背景下,安全性是确保民商法活动进行的有力保障,更是民商法立法的基础。新媒体虚拟环境中,国民经济活动便捷、快捷,但也存在一定的安全性,轻则有损国民经济财产,重则会使国民在经济贸易中付出较多的代价。因互联网平台,较为虚拟化,一些电脑黑客,会不时的侵入到国民经济贸易中,会对双方经济贸易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民商法在新媒体环境中,考虑到民商法活动的安全性,构建安全性民商法活动机制,进而为国民经济活动提供安全性保障。例如:在互联网支付与电子交易方面,民商法要构建实名制版块,需要用户进行实名登录才能够进行经济贸易,同时要求国民在经济贸易活动中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进而才能够促进国民在新媒体中更好的进行交易。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平台贸易的频繁,互联网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以电子商务为例,存在的网络安全有两方面:互联网平台空间,信息存储会造成泄露;病毒、黑客会随时随地侵入到用户电脑中,黑客能够随意更改用户信息。因此,在民商法转型中,要对这些问题予以重视。

(三)民商法权力的拓展

民商法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演变的,不同的时代下,人们对民商法的需要不一,需要民商法与时俱进,创新传统民商法模式,在新媒体背景下,更好的满足当代人经济贸易需要,更好的服务与当代人,进而凸显民商法的实效性。在新媒体时代下,信息成为国民经济活动的有力保障,国民在经济贸易中借助信息,进行有效的经济贸易活动。同时,互联网背景下,域名是国民经济活动的标志,不仅具有较强的使用价值,还具有商业价值。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民商法应该拓展权力体系,完善互联网民商法权益,为国民互联网经济贸易提供安全交易保障,进而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发展。

(四)突显效益性与平等性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我国经济与法律带来一定的效益。因经济基础决定民商法体系构建,因此,民商法体系的构建会受到经济基础的影响。民商法构建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国民合法经济利益。因此, 在新媒体时代下,民商法转型,需要重视个体经济效益,维护个体合法利益,进而促进经济活动双方更好的进行经济贸易。同时,平等是民商法的基本要素,在新媒体背景下,要尊重个体,突显个体在经济活动中的主体性,为了个体合法权益,进而促进民商法的转型。因此,互联网环境中,民商法转型需要突显平等性。

结语

综上所述,新媒体的生成,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为当代人们提供全新的经济生活环境。而民商法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此背景下面临较大的转型机遇与挑战。因此,民商法需要与时俱进,整合民商法体系,结合新媒体发展经济贸易发展形势,完善民商法体系,进而促进民商法满足当代人经济贸易需要。

参考文献:

[1]郑建设.新媒体时代民商法的发展与创新探究[J].法制博览,2018(33):273.

[2]聂嫄芳.民商法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的价值体现[J].人民论坛,2018(31):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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