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方财政制度体质改革
2019-02-22刘娟
理论与创新 2019年12期
刘娟



【摘 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是目前完善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重要改革方向。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市管县的财政体制产生了很多问题与缺陷,县级政府不仅缺乏相应的财源,而且承担了过多的支出责任,导致县级政府的公共服务提供严重落后于需求。因此,本文在相关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浙江“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模式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浙江“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实践进行分析与研究,以期为完善我国财政体制的措施提供一点启示与借鉴。
【关键词】财政体制;省直管县;浙江模式
引言
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是指由“省—市—县”三级管理转变为“省—市、省—县”二级管理,减少“市”这个行政层次,对县的财政管理由省级政府接管,实行省直管县。我国目前实行的“市管县”体制是1983年以来逐渐形成的, 其主要目的主要是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步伐,以城带乡,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乡共同发展。从30多年该体制的实际状况来看,这个体制在对吸纳县域富余劳动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变以及政府行为逻辑的变迁,市管县体制下“市刮县”、“市卡县”的问题日益突出,基层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对称等问题逐渐暴露。
同时,由于“省直管县”的体制尚处于探索试点阶段,现有的研究更多的是针对省直管线体制的行政管理和事权划分等层面展开的,而对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的专项研究还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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