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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离家的隐患

2019-02-21复林余深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19年2期
关键词:离家晶晶

复林余深

2018年11月28日,歌手陈羽凡吸毒的新闻上了热搜。白百何“为了孩子离婚不离家”的理由也开始受到网友质疑,在陈羽凡吸毒的前提下,选择离婚不离家,究竟是为了孩子,还是为了双方的经济利益?无论是为了什么,离婚不离家的选择,似乎都没有让他们实现初衷。在现实中,还有很多人选择离婚不离家,他们的命运又会如何呢?

为了面子,她抑郁成疾 

时年62岁的居露萍有洁癖,可丈夫赵广新却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因为卫生习惯的巨大差异,夫妻俩吵了30多年,冲突激烈时,双方还拳脚相加,发生家庭暴力,感情消磨殆尽。

2015年春节期间,赵广新一个人喝闷酒,酒醉后,在房间里吐得一塌糊涂,居露萍又与他发生了争吵,双方扭打在一起。赵广新彻底厌倦了吵吵闹闹的日子,正式向妻子提出离婚。

儿子赵钢和女儿赵雯闻讯赶过来阻止,“你们一把年纪还离婚,我们的面子往哪儿搁呀?”居露萍也大骂道:“老不正经的,我可丢不起这个脸!”见父母已经势同水火,赵钢和赵雯提出了离婚不离家的解决方案,离婚后以夫妻名义继续生活,但是互不干涉。3月,赵广新与居露萍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继续在一个屋檐下生活。

离婚前,赵广新为了维持婚姻,还能压抑自己。离婚后,他开始肆无忌惮,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居露萍对前夫的陋习非常愤怒,又没有资格发火,只能生闷气,每天郁闷不已。

从2016年9月起,居露萍的睡眠质量越来越差,经常失眠,白天不停地在客厅转来转去,赵广新选择眼不见为净,每天早出晚归,有时深更半夜才回家。压抑和沉闷的气氛让居露萍倍感窒息。

2017年初,居露萍独自去医院做检查,诊断结果为情绪低落,呈抑郁相。赵钢和赵雯要把她接到身边生活,居露萍断然拒绝,“我离开,不正好遂了他的心意?绝对办不到!要走也是他走!”他们只好恳求父亲多多照顾母亲,赵广新虽然满口答应,但并不付诸行动,经常独自外出旅游,几天不回去。前夫的不管不问,加剧了居露萍怨恨、忧郁和厌世的情绪。

2017年6月2日凌晨5时许,居露萍又是通宵未眠,坐在卫生间的小木凳上。赵广新来到卫生间解手,对她嘟哝道:“快点儿闪开。”居露萍勃然大怒,抓起小木凳往赵广新的头上砸去。见前妻情绪不对,赵广新跑到窗台向外呼救,居露萍竟然把赵广新从窗台推出去,赵广新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出鉴定意见:居露萍抑郁症发作,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2018年3月21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居露萍有期徒刑6年。

为了孩子,他人财两失

因為交友不慎,家住湖南省耒阳市的顾夏染上毒瘾。为了替妻子还债,周明华不得不卖掉房子。在婆婆李兰芳的坚持下,2016年6月,周明华与顾夏协议离婚。离婚后,周明华带着5岁的儿子新新和3岁的女儿晶晶住在母亲李兰芳家,顾夏每星期上门探视一次。

妈妈的离开,让新新和晶晶很伤心,特别是3岁的晶晶,不停地闹着要妈妈,每天哭得撕心裂肺。顾夏每次前来探视,新新和晶晶分别拉着她的左右手,边哭边说:“妈妈,你不要走嘛!”望着可怜巴巴的两个孩子,顾夏心里很难受,但是看前婆婆的脸色,她知道自己不能留下来,只好抹着眼泪离开。

为了攒钱买房,周明华经常开货车跑长途,两个孩子由李兰芳照顾。2016年9月,李兰芳送新新去幼儿园,在返回的路上被一辆汽车撞倒,右腿股骨粉碎性骨折,做完手术后,被女儿接到家里养伤。

新新和晶晶无人照顾,周明华不得不向前妻求助。顾夏立即回到孩子的身边,周明华再次与顾夏共同生活。顾夏表示她已成功戒毒,决心痛改前非,周明华也感到前妻有了很大的转变,本来感情基础就很好的两人旧情复燃。

新新和晶晶每天围在妈妈身边,晚上依偎在妈妈的怀里睡觉时,脸上还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周明华看在眼里,又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

2016年12月下旬的一天,周明华跑长途回到家中,听见新新对顾夏说:“好妈妈,我们要永远不分开!”等新新和晶晶睡着后,他对顾夏说:“我们复婚吧!”顾夏说:“我也想复婚,但是你妈妈不会同意的。”

果不其然,李兰芳坚决反对:“傻儿子,你是好了疮疤忘了痛!”她立即收拾衣物回了家,要赶走顾夏。在周明华的坚持下,母子俩最终达成协议,等周明华买了房子再搬走,他和顾夏在一起同居。

2017年5月,周明华在市区一处新开的楼盘交了首付,按揭了一套期房。为了表示自己复婚的诚意,在签房产合同时,他写了自己和顾夏两个人的名字。顾夏看见房产合同,感动得落下眼泪。

由于新房要等一年才能收房,顾夏仍然住在李兰芳家。李兰芳对顾夏非常不满,不停地念叨:“做人要讲良心,你如果再不改邪归正,就对不起我的傻儿子!” 顾夏受不了她的唠叨,周明华又经常外出跑长途,她开始夜不归宿。

6月,顾夏又和前男友徐钲走到一起,向周明华提出分手。周明华非常气愤:“我对你掏心掏肺!为了两个孩子,我在房产合同上也写了你的名字,你对得起我吗?”面对前夫的一连串指责,顾夏沉默不语。见前妻不肯回头,周明华决定放手,提出更改购房合同,顾夏却避而不见。

2017年8月8日,周明华来到徐钲的住处。看到徐钲和顾夏搂着肩膀有说有笑地下楼,顿时怒火填胸,发动车子朝两人撞去!随后,他又下车痛打徐钲,

把顾夏从车底拖出来继续殴打,一边打,一边愤怒地喊着:“你把我毁了!你把两个孩子也毁了!”附近居民闻讯赶来制止,周明华随后打电话报警自首。

2018年6月5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周明华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为了房子和子女,再婚夫妻变成同居人

75岁的吴平展与前妻万雨敏育有儿子吴亮、女儿吴欣。2011年下半年,万雨敏病故,吴平展独居在广州市花都区,这是他与亡妻及子女共有的产权房。2012年上半年,他与66岁的周逸芳再婚。

母亲去世不到一年,父亲就再婚了,吴亮和吴欣都无法接受。尤其是得知周逸芳将父母的房子出租,“爸,她是为了霸占我们家的房产啊!你再婚可以,但是必须把你的房产份额给我俩!”因为房子问题,吴平展和儿女几乎见一面吵一次,最终闹上法庭。2014年上半年,经法院调解,吴平展与儿子、女儿达成变卖房屋的协议,按房屋时值折算,吴平展能获得56万元,但必须等到房产变卖才能拿到钱。吴平展一气之下住进了周逸芳家,拒绝与儿女来往。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周逸芳的儿子说:“哪有男方住在女方家的道理,到时候咱家房子的问题又说不清楚了。”他每次探望母亲的时候,总是对吴平展板着脸,这让吴平展心里很不是滋味,更加想念自己的孩子,悔不当初。

2015年7月中旬,吴平展突然向周逸芳提出离婚,他解释说这是为了照顾她儿子的感受。因为离婚后,自己没有房子可住,他对周逸芳说:“离婚后,我仍然住在你家里,只要给我养老送终,一定会给你足够的经济补偿。”结婚刚满3年,两人一把年纪还去离婚,周逸芳觉得荒唐。但望着吴平展期盼的眼神,想到自己儿子的顾虑,周逸芳还是同意了他的主张。为了表示诚意,吴平展立下书面遗嘱:“我去世后,法院调解书中归我所得的56万元,由周逸芳与我的外孙女楚悦各半继承。”

7月30日,夫妻俩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吴平展将离婚证复印件递到花都区的地址,希望儿女联系他,却杳无音信。此后,周逸芳悉心照料护理吴平展。2016年6月,吴亮通过法院支付给吴平展房款41万元,当月中旬,躺在病榻上的吴平展对儿女心灰意冷,又立下新遗嘱,撤销原遗嘱中对外孙女楚悦的遗赠,扣除费用,剩余全部由周逸芳继承。7月10日,吴平展病故,周逸芳料理后事时,吴亮兄妹没有在场。

周逸芳因无法与吴亮、吴欣沟通对话,2017年初,她将两人告到法院,要求继承剩余房款15万元。法庭上,吴亮兄妹拿出父亲与周逸芳离婚的证据,反驳说,周逸芳早已不是吴平展的配偶,不仅无权主张15万元的剩余房款,还应清算她保管的41万元及近几年的父亲工资结余。

“老头子和我是离婚不离家!”周逸芳当庭亮出《离婚协议书》和前后两份遗嘱以及住院费用等证据,声称吴平展生前工资所得全部用在生活上。2016年6月,吴亮转给其父的41万元虽由她支配,也用于吴平展治病和住院的各种开销,不仅没有剩余,还有一些欠账。而对于吴平展死亡时子女未在场的问题,双方也各执一词,吴亮兄妹抱怨说,自从父亲去了周逸芳的住处,他们根本无法探望,也没有听说父亲生病住院,更没有接到父亲死亡的音信。

2017年8月,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剩余的15万元应作为吴平展的遗产,周逸芳所称吴平展生前离婚不离家,并不代表她是法定的继承人,且周逸芳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表示接受遗赠,遂驳回了周逸芳的诉讼请求。

周逸芳不服一审判决,向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她在上诉状中写道,她和吴平展系离婚不离家,他生前居住在她家,由她照料生活,包括打理生病住院以及料理后事,并立下“房屋所得款项如果有结余,全部归周逸芳所有”的最终遗嘱,她也按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剩余15万元是对她的补偿。

法院在二审判决中确定,吴平展与周逸芳签订的离婚不离家协议和两次遗嘱的内容,实际上是吴平展在离婚时表达了让周逸芳遗赠扶养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周逸芳已按双方协议履行了对吴平展的扶养义务,应该享有接受吴平展遗赠的权利。退一步而言,即使没有扶养关系,由于死者在生前遗嘱中已明确意愿,周逸芳也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

2018年3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吴亮兄妹返还周逸芳15万元。

近10年来,全国法院审理的“离婚不离家型”案件累计有1132件。数量虽不多,但能呈现出一种社会趋势:2008年至2013年只有65件,2014年至2018年却剧增至1067件。离婚不离家已悄然成为一种另类的存在。

“离婚不离家”案件数量的上升,最主要的原因是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的房价持续高涨,已经到了让人望而生畏的地步。工薪阶层的夫妻,往往共同拥有一套房子,离婚后,无房的一方无力另购新房,有房的一方也无力支付房屋折价款,只能双方妥协,选择离婚不离家,同住一个屋檐下。如果双方的感情很差,就很容易像居露萍夫妻一样发生矛盾,甚至是暴力冲突。

离婚不离家是一种安慰剂,只能暂时缓解矛盾,但是它会产生更大的危机,因为这种藕断丝连的关系,会让每个人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让家庭处于一种更大的动荡和不安之中。离婚不离家,只会比干脆的离婚更痛。

专家点评

谢际春北京布谷鸟心理咨询中心

由于房价及生活成本高涨,离婚不离家越来越常出现在当代人的离婚案中。它是离婚中现实矛盾—房产、财产、孩子、成年子女、养老等,与心理矛盾—情感、性格、自我、价值观等冲撞后达成的一种妥协形式。

但许多当事人都远远低估了心理矛盾带来的痛苦、自己对痛苦的忍耐力以及嫉妒、报复的毁灭性力量。以居露萍为例,她认定婚内的痛苦来源就是老公(其实不尽然),可离婚后却仍执拗选择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她做不到视而不见,又不愿搬离拉开物理距离以便拉开心理距离,最终酿成悲剧。

不离家容易将过去婚姻的恩怨时时唤起,藕断丝连,何况离婚的两人很难同步开始新生活,没有清楚地结束、切割、告别,在一个空间里激荡着不同的幻想、失落、欲望、嫉妒、旧恨新仇,极易引发强烈不可控的情绪和冲动。

奉劝离婚的人,不要为了孩子勉强或心存幻想,也不要为了经济利益或损失,更不要为了报复对方而选择离婚不离家。既然离婚,还是选择各有各的空间,各自安好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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