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务会计人才供给侧改革探讨
2019-02-21华耀军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会计专业
华耀军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2)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纠纷与犯罪事件日益增多,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均有可能涉及财务会计问题,且涉及到的财务会计知识较为复杂,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法官、纪检监察人员、律师、当事人等往往不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法律范围,法务会计人员便由此产生。法务会计人员可以有效地衔接司法和会计的沟壑,在涉及会计专业知识的诉讼及准诉讼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
一、法务会计的内涵
通常情况下,法学界学者认为法务会计培养的是懂会计的法律人才,会计界学者认为法务会计培养的是懂法律的会计人才。显然,二者都认为法务会计培养的是既懂会计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李若山等(2000)提出:“法务会计属于会计的一门新兴学科,它是特定主体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运用财务会计知识及审计调查技术,提出自主性专家意见,以用于在法庭上作证或作为法律鉴定。”
纪红梅、赵新安、秦藿(2012)结合多年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工作实践经验,指出:“司法会计是办案部门为了查明涉及财务会计业务的案件,对其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所进行的诉讼(或准诉讼)鉴定活动,其内容包括司法会计鉴定和司法会计诉讼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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