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互助养老的可行性
2019-02-21孙永浩
上海农村经济 2019年2期
■ 孙永浩
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老年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出增长趋势。自河北省肥乡县互助幸福院试点成功以来,互助养老模式逐渐在全国农村地区推行开来。互助养老模式成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养老方式的有效补充,综合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优点,又顺应了社会发展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一、互助养老的涵义及意义
(一)互助养老的涵义
互助养老是指生活在同一地区的老年人,采取自愿参加的形式,老人之间相互帮助,进而满足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的养老方式。农村互助养老主要是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之下,由村集体或者社区主办,老年人群广泛参与,以合住或者自由居住、相互帮助的方式,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
(二)实现互助养老的意义
互助养老的实现,一方面,老人不用被迫离开自己熟悉的居住环境,在互助幸福院中居住的是同村老人,老人之间相互认识,在日常生活中不必对其他老人带有防备心理,可以加大与邻里街坊的交谈频率,满足了自身的精神需求,杜绝了过去单调、无聊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来讲,互助幸福院在运行的过程中得到了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和资金方面支持,社区基础设施以及健身器材等整体建设会有所提高,老人生活质量也有所改善,有利于社区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社区整体的凝聚力,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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