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文化成因及其治理
2019-02-19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山东警察学院侦查系,山东 济南 250200)
我国内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港澳台黑恶势力向我国沿海地区渗透以及台湾当局策划江南命案之后。多年来,作为严重刑事犯罪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亦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之一。2000年12月和2006年2月,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分别开展了两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集中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问题。此次中央提出“扫黑”与以往“打黑”的最大不同在于,在强调“破”的同时,更加突出“立”。如何克服单一维度的治理,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结合起来,实现“打防结合”,形成预防与控制犯罪的长效机制是需要深入研究和总结的关键问题。本文主要以一些较为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为分析样本,深入剖析涉黑犯罪与文化的深层互动关系,以利于防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一、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迅速蔓延的趋势,其组织之严密、影响力之大、经济实力之强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具体来说,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犯罪组织滋生发展快,再生能力强,外围组织结构更加松散
2000年至2003年专项斗争打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周期大多数在5年以上,2006年专项斗争以来打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周期5年以下的占52%。[注]例如,河北耒阳2009年打掉严某、谢氏兄弟两个涉黑组织后,2011年又打掉涉及70余人、控制8个煤矿的周某涉黑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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