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条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研究
2019-02-19闫文晓
上海国土资源 2019年2期
闫文晓
(1. 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上海 200072;2. 上海市国土资源调查研究院,上海 200072)
2018年的机构改革,自然资源部整合了原国土资源部的国土资源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地质勘查等职能,原国家发改委的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能,原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原国家海洋局的职能以及水资源、草原、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的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能。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要素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后,地质、水土等自然资源要素的承载力对国土空间规划的支撑强度必然会加强。2019年,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总体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
从管理职能和规划体系上,地质勘查和国土空间规划统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为地质勘查和研究服务国土空间规划提供了更多的可行性和便利性,使两者的互动更为便捷。从必要性上,任何城市建设都是发生在特定的地质体上,成为城市环境的一部分,城市的土地利用、城市安全问题、城市饮水问题等都必须考虑地质条件;同时城市建设有会影响地质环境,甚至引发工程地质问题。城市建设与地质环境相互制约、相互影响,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地质要素应该作为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的重要因素。地质环境条件对城市建设和人类活动的影响的相关研究有地质适宜性研究、地质灾害危险性研究、地质环境承载力研究等,这些概念内涵相近,下文中统称地质承载力研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