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寒食节假制度及其影响
2019-02-19马荣良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制度
马荣良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济南250100)
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休假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发展变化折射着古代社会的变迁和统治者的管理策略,并直接影响着官方的公务效率和官吏公余的个人休闲生活。[1]作为这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官员的节假制度在我国由来已久,至迟于汉代即已有之,[2]至唐代日臻完善,“普遍地以节日为法定假期”。[3]63关于唐代官员的节假制度,学术界已有不少研究成果,郑显文、丸山裕美子等中外学者皆有论述。[4]就笔者目力所及,对于唐代寒食节假制度的研究尚不多见,迄今无专文述及。本文拟对此问题作一探讨,以期进一步完善对唐代官员节假制度的研究。
一、唐代寒食节假制度的发展演变
在唐代,寒食节的地位显著提高,其中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其首次被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在唐朝存在的近三百年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和变动,寒食节假制度经历了一个形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一)唐代寒食节假制度的确立
据文献记载,寒食节假日的设置始于唐代,《旧唐书·职官志》云:“内外官吏,则有假宁之节,行李之命。”[5]1242具体而言,当始于唐玄宗时期。
唐玄宗开元年间,社会安定,政治清明,经济空前繁荣,百姓安居乐业,唐朝进入全盛时期,节日生活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盛景象。开元七年(719年),唐代官方首次以国家法令的形式将诸多节日规定为法定节假日,并给予长短不一的假期,从而将节日放假制度化(但寒食节并不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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