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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医药物流布局及启示

2019-02-18

社会科学家 2019年3期
关键词:物流园区医药药品

经 蕊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经济研究院,北京 100029)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保持稳步增长,行业结构逐步调整,医药品供应链也随之变化,对医药物流运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德国是世界第四大医药市场,已经形成供应监管严格、供应链环节较少、专业化服务能力较强、运转效率高的医药物流体系。学习借鉴德国医药物流布局经验,有助于我国统筹规划医药供应,实现更为高效的医药物流运转体系。

一、德国医药物流行业发展现状

(一)德国医药产业总体发展良好

德国在全球医疗产业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是欧洲最大的医药市场和世界第四大医药市场。德国医药产业的产业链完整,得益于最前沿的科研设备、长期制造业的优良传统,以及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高度多元化的融合,研发、生产和销售了高品质的医药产品,服务于全球市场。制药业是德国卫生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超过660 家的德国制药公司和跨国公司设在德国。但德国制药业由中小企业主导,其中约有400 家公司的员工人数少于20 人。BPI Pharma-Daten2018 报告显示,2017年德国制药业销售额超过401 亿欧元。2017年,德国有130,900 名员工从事制药业,较2011年相比制药业员工人数的增长超过了11%。2017年,德国出口药品价值754 亿欧元(同比增长6.8%),进口药品价值达527 亿欧元(同比增长8.0%)。从德国医药零售业来看,德国药房市场近年来也在经历转型。目前,德国拥有药店总数为19748 家(含主店和分店),2017年的收入达到481 亿欧元,平均每个药房的营业额达230 万欧元。此外,药房邮购业务正在快速发展,成为推动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可见,医药业为德国经济和提供就业岗位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二)制药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共同实现德国药品流通

德国的药品流通渠道基本可分为三类,即“全线批发”,“短线批发”和“直接销售”。其中,“全线批发”是德国药品流通的主要渠道,即德国药品从制药商出厂后,经过批发商、零售商最终达到消费者手中,长线批发商拥有德国市场上所有药品的批发权。“短线批发”则是指批发商拥有部分药品的批发权。近年来,也有少数药品制造企业选择“直接销售”,即不经过批发环节,直接通过雇佣医药物流企业实现药品向药店的转移。这些医药物流企业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医药批发企业的分公司或下属企业,另一种则是像敦豪全球货运(DHL)这样获得医药物流许可的专业物流企业。德国药品批发协会(PHARGO)2018年发布的报告显示,截止2018年8月,德国共有11 家“全线批发商”,均是德国药品批发协会(PHARGO)成员。这11 家批发商通过其113 家分公司平均向全德近两万家药店提供多达10 万种产品(包括药品、医疗设备和其他产品),以确保或者可以随时随地接受药物的治疗。这些药品批发企业向制药企业采购药品,再向药店供货,是德国医药产业供应链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德国药品需求供应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11 家批发企业中,PHOENIX Pharmahandel、NOWEDA、GEHE、Sanacorp Pharmahandel 和Alliance Healthcare 五家规模较大,业务遍及全德,其余批发商业务只涉及一至两个州。德国前5 家药品批发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在2015年达到94%,医药物流市场已处于相对垄断地位,医药批发企业通过扩大企业规模及占有市场份额,获得规模经济地位,从而降低整个医药供应链的物流成本。总的来看,德国批发企业在药品流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三)德国医药物流效率较高

德国医药物流供应链总体效率较高,其配套设施较为完备,在订单响应、拣货配货和保证供货方面处于领先水平。在德国,几乎任何地方都能获得必需的重要药品,并在一个小时之内重新补足库存。以德国药品批发企业Alliance Healthcare Deutschland 为例,其下属的药品物流公司在德国全境保证1 周6 天,每天24 小时,按时按需提供药品,药品在仓库的流转时间不超过25 分钟;当收到订单时,1.5 小时内完成配送。德国的医药流通如此高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德国物流产业总体发展良好,为医药物流的高效运行夯实了基础。德国物流产业是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的十年中保持了4%左右的增长。多种原因促使德国成为理想的物流产业基地。首先德国经济发达,是欧洲人口最多的国家,这使其拥有较大的商品消费市场,对物流的消费需求较大。再者,德国在欧洲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条件,使其扮演了欧洲交通枢纽的角色。其次,德国较高的工业化程度和贸易开放水平也增加了其物流总量。更重要的是德国高密度和高质量的交通设施在欧洲也是独一无二的。根据世界银行物流表现的排名,德国自2014—2018年在167 个国家中排名保持第一(我国排名第27),其贸易便利化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全球领先。因此,德国在物流总体运营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为其医药物流的运行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经验和基础保障。

第二,德国建立了药品订货系统,使药品供应商可在第一时间了解订单情况,实现了整个产业链的信息共享,大大提高了效率。自2015年起,在全德范围内药店通过新的订货系统MSV3 向药品批发企业订货,该系统由德国药品批发协会、德国药店软件协会(ADAS)和德国药店协会(DAV)共同开发。与之前通过电话订货的MSV2 系统相比,MSV3 系统以互联网为基础,并统一了各批发企业的网络服务,药店通过系统下订单只需几秒钟时间,并可在订货时间内自行决定何时下单,在一个单位订货时间内的多笔订单可一次送货。

第三,德国药品批发协会及相应法律规定对德国药品批发企业提出了较高要求,使其遵循全供给、保障供货、平等供货、低价供货等原则。药品批发企业在从药品生产企业进货时需遵守中立原则,即平等地向药品企业进货,不得有企业倾向,并保证仓储存货能满足药店需求。保障供货能力要求药品批发企业从组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保证随时向药店在最短时间内提供其所需药品。总体来看,德国药品批发企业供货保障能力很强,批发企业每天多次向药店供货,各家企业所属分公司相互配合,通过夜间供货以节省时间,能较快地从库存中找出稀缺药品或外国药品。平等供货体现在药品批发企业对其供货的所有药店提供同等服务,以保证顾客在所有药店都能获得同样的药品。德国药品批发协会成员不仅要确保产品的完整性和所提供药品的质量,还确保所有患者能够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获得他们所需的所有药品。2017年药品批发商在药品价格中的份额仅为3.3%。

第四,德国医药配送配套设施较为完备。从拣货开始,药房订单会自动连接到拣选系统,可重复使用的运输托盘在全自动传送带上会直接转到订购药品的位置。因此,在收到订单35 分钟内就可将药品提供给药房。平均而言,批发商在24 小时内会向每个药房供货3 次。此外,从具体配送来看,医药配送与普通货物运送不同,对于温度和储存条件有较为严格的控制,因此对配送设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作为工业发达国家,德国的基础设施完备,尤其在交通、通信、电力等方面,处于世界领先,为医药配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德国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物流企业,在冷链运输的技术、设备等方面为医药配送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二、德国医药物流布局分析

德国的医药产业在全国的发展相对比较均衡,东北部的柏林、西部的北威州、南部的巴伐利亚州等都是医药产业的重点发展区域。这与物流主要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地区相邻较近,为医药物流的布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布局基本情况

1.空间布局

物流的空间布局由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三个层次的节点构成。德国政府统筹物流园区(物流节点的上层)的规划建设,而企业自主经营和建设物流中心(物流节点的中层)和配送中心(物流节点的基础层),共同组成物流节点各层次的布局。

(1)政府主导上层规划

在物流园区建设方面,德国联邦政府首先统筹考虑交通干线、运输枢纽规划,再通过对经济发展实际、物流现状进行调查,综合考虑各种运输方式的连接,在全国范围内对物流园区的布局、用地规模与未来发展进行合理科学的规划。德国各州政府、市政府对管辖区的物流园扶持建设,扮演了主要投资人的角色。例如位于德国中部图林根州州府Erfurt 市郊的图林根物流园区,其建设投资比例为:市政府占42.5%,州经济开发部占35.5%,德国铁路(DB)占14.7%,行业协会占7.3%。

(2)企业自主经营

物流园区的经营管理以及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的建设管理都是由企业自主完成的。负责管理物流园区的企业受投资人的共同委托,负责园区的生地购买、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园区建成后的地产出售、租赁、物业管理和信息服务等。入驻物流园区的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照章纳税,依据自身经营需要建设相应的仓储设施、堆场、转运站,配备相关的机械设备和辅助设施。同时,企业根据自身业务的发展需求,以及经济、地理等因素的综合考量,选择建设自己的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以德国最大的医药批发企业Alliance Healthcare 为例,其在德国全境设立了25 个下属机构,几乎涵盖德国所有的联邦州(如图),并在人口稠密、制药业发达的州府,如巴伐利亚州等,设立了多个配送中心。

2.物流交通网络布局

德国交通基础设施完善,物流组织化程度高。德国政府在交通干线、运输枢纽的整体投入较大,交通体系是世界上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在德国政府长期的统筹规划下,形成了公路、铁路、航空、海运、河运等多种运输方式有机结合的立体交通网络。通过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节点及立体交通网络,实现了不同运输方式的高效转运和有序衔接。德国铁路总里程有41896 公里,是欧洲拥有铁路总里程最多的国家,铁路密度也高;德国的水路有欧洲北海、波罗的海的海运,又有汉堡港、不来梅港等海洋运输港口;有莱茵河、多瑙河、美茵河、易北河等多条内河运输,也有基尔运河、中部运河、莱茵-多瑙运河等多条运河运输;德国空运有法兰克福、慕尼黑、柏林、科隆、汉堡、波恩、多特蒙德、杜塞尔多夫等多个重要空港的航空运输。交通设施交错纵横、立体交叉,四通八达,极为便捷。

(二)医药物流布局主要考虑因素

依照欧盟及德国法律要求,药品的运输和保存需要有严格的温度控制,需分为2 至8 摄氏度之间和15 至25 摄氏度之间两大种温控药品。因此,医药品供应链更加复杂,且价值高昂。设计冷链、确保产品的完整性,保证医药品按时供应充足,是医药物流的核心。相比其他货品,医药品对物流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进行布局时需考虑多种因素。

1.考虑交通转运

德国政府在规划物流园区建设时都会考虑每个园区至少有两种运输方式,形成多式联运。例如科隆物流园区,内河、铁路和公路三种运输方式构成了多式联运体系。一部大型吊车,横跨三条线路,可以方便地直接换装。医药物流企业在规划建设大型医药物流配送中心时,也将交通转运的便利性作为首要条件。例如敦豪全球货运(DHL)就将医药物流中心建在德国法兰克福的莱茵迈因机场附近,作为温控药物和医药产品的交通枢纽。这一战略位置将巩固敦豪货运在德国甚至世界的医药温控物流网络。

2.考虑制药业水平

一个地区的制药业发展水平通常由制药企业数量和居民医药消费能力决定。在制药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设立物流中心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临近大型制药厂,可减少药品装卸和转运的工序,缩短物流流程和节约成本的同时,利于医药品的运输和储存。二是,物流配送中心在居民医药的主要消费市场,可加快药品的流通,更高效地保证送货率。

3.考虑绿色环保标准

德国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的建设需满足德国和欧盟的环保标准。医药品的储存和运输都需保证一定的温度控制,对储存仓库和运输车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德国建设物流园区必须按照1∶1 的比例,在园区外购买绿地,园区内还要留出25~30%的绿地。针对医药物流,医药仓库由于要始终保持一定的温度,24 小时要求机器运转,在对电力等能源大量消耗的同时,也会产生较大的噪音。因此,在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规划建设时,需将这些因素综合进行考虑。

三、德国医药物流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随着我国各项医疗改革政策的发布和实施,药品流通行业进入了结构调整期。从德国医药物流发展经验可以发现,高效的医药物流布局需要政府、行业协会、医药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物流企业和零售企业共同参与。

(一)加强顶层设计规划

1.完善交通网络建设

各级政府在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应注重前期交通运输网络的规划布局,充分考虑交通联动的需求,加强枢纽设施的一体化建设。明确架设公路、铁路和建设港口、机场只是其中一环,为不同运输方式交通枢纽的联动提供便利的条件和配套设施也同样重要。通过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的立体式综合运输建设,实现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完善交通网络和运输联运系统,减轻对医药流通企业对物流中心向周边辐射能力的担忧,便于医药流通企业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物流中心布局。

2.整体规划物流园区建设

我国各级政府应学习德国联邦和州政府的做法,在建设物流园区时,协商探讨,共同对其进行整体规划,特别是综合考虑经济、人口、环保、区位物流功能定位等多种因素。既要满足物流对象的消费市场和功能定位需求,又要将配送系统和物流作业从人口密集的地区分离出来,集中在物流园区集散,以降低城市交通总量,减少碳排放和噪音污染,并实现24 小时作业,实现物流园区与城市之间的物流配送。从实际出发,避免无统筹规划的物流园区盲目建设,不片面追求占地面积和投资规模,而应瞄准当地实际需求和地区间的联通,避免资源浪费,充分发挥物流园区应有的作用。

3.加强法律对医药物流企业的规范

由于医药品的特殊性,其物流运输要求根据药品的包装、质量特性、数量、路程、路况、储存温度要求、外部天气等情况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承载方式,注意防潮、避光、密封,并遵循及时、准确、安全和经济的原则。参考德国的经验,我国应在出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物流服务规范》等规范措施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管理要求,利用智慧物流科技手段,形成药品储运环节的完整监管链条,扫清运输过程的质量安全盲点,对药品运输监管实现全程可跟踪、可追溯,实现药品运输质量安全信息的透明化。只有对法律规范的严格执行,增加企业违规成本,才能迫使我国医药行业企业加强物流中心设施建设,规范医药存储设备,增强自身物流运输能力,促进我国医药流通业整体的发展和进步。

(二)加强协会综合服务

参考德国药品批发企业协会的功能,充分发挥我国医药行业协会,在整合行业资源中的优势,参与统筹布局医药分销体系、协调规范企业行为中的作用。通过给予协会支持,使其搭建联通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加强协会提供综合服务的能力,特别针对医药流通环节中最重要的批发企业进行综合服务,辅助其布局设点,开展医药物流运营管理的相关工作。此外,针对企业要求和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研究,定期发布相关数据,组织重点企业学习探讨,并与国际领先企业交流经验,促进医药企业在全国的合理布局和高效的配送供应。

(三)促进企业自主布局

医药流通的主体经营者是医药批发企业和医药物流企业。参考德国医药物流业的发展,我国应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为适应市场需求和合规要求,进行物流中心的布局,并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经营管理方法。德国的实践证明,高市场集中度的医药流通市场将有助于提高行业供应链效率,小型企业难以适应市场要求,会逐渐被大型企业替代或收购。我国应为合规经营企业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有能力的企业进行市场化经营,给企业提供与设备和技术升级改造相关的各项支持,促进企业不断提高恒温储存和运输技术,达到能够在任何符合交通运输条件的地区建立物流中心的技术及运营水平的能力。只有越来越多的国内医药领域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才能真正实现有效的市场化布局,促进我国医药物流的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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