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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下德州农村土地经营权转让现状与优化对策

2019-02-12凌利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9年19期
关键词:土地经营权城镇化建设三权分置

凌利

[摘要]我国城镇化率自改革开放以来实现了逐年提升,城镇化率的提高也带来了诸多问题。2014年我国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同年“三权分置”开始在全国进行了推广。“三权分置”是一项农村土地上的改革,德州市作为欠发达城市在“三权分置”的背景下获益良多。有关专家指出,“三权分置”在德州市城镇化建设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2018年德州市现代发展与人才培养学术年会上的有关文献可知,“三权分置”在德州市经济发展与城镇化建设上有着极大的作用,“三权分置”提高了农民土地经营权的自主性,为德州市服务业以及第一产业做出了巨大贡献。通过对土地经营权现状的研究提出观点以及优化对策。

[关键词]城镇化建设;“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农民职业化

[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

1 德州市城镇化现状

城镇化建设这一口号的提出促进了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但也为农村人口的择业与就业带来了诸多问题。

1.1 我国城镇化率

我国城镇化率自2002年开始飞速增长,至2017年时已经达到了58.52%。

如图1所示,我国城镇化率自2012~2017年的变化情况。城镇化率的提高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的发展水平,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提高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势必会向发达国家行列迈进。

较高的城镇化率将影响传统农业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实行的“三权分置”很巧妙的解决了传统农业发展进程上的尴尬。德州市城镇化建设在“三权分置”这一政策下将农村土地经营权转让的优势进行了扩大。

1.2 德州市城镇化与土地经营权的关系

城镇化的发展吸引了大批农民进城打工,传统上的农民不再是单纯的进行种地卖粮,为了提高收入去城市务工是一项不错的选择。这时农民的土地还可以外包给职业农民,这样,农民便有了双份收入,“三权分置”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国人均GDP,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国人均耕地远低于世界水平,这样是不合理的,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角度来看,我国人均耕地的提升仍然需要依赖农民对于种植业收入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应成为一项职业,仿照东三省的大规模机械化作业,提高农民收入,进而提高粮食产量与人均耕地面积。

1.2.1 德州市城镇化进程。有关资料显示,德州市经济发展相较于其他省市还处在较低水平,根据自身地理位置的优越可以选择多向发展的道路。城镇化发展历程中所需要的大量劳动力可由农村人口提供。在德州新能源开发的同时也带动了人口的迁移,农村人口逐渐减少,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市区买房,造成了农村有地无人种以及空宅现象,这类现象是城镇化进程中的资源浪费。

任何一项国策的实行都带有一定的问题,城镇化建设这项进程为经济发展与“三权分置”带来的问题便更多。我国原有的社会主义土地所有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镇化过程中闲置土地的高效利用。

1.2.2 土地经营权的转让给德州市城镇化带来的影响。土地经营权的转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承包土地的灵活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农村土地出现了商品化的迹象,而根据基本制度来看,农村土地又不属于商品化“买卖”范畴,只不过是一种承包制度上的革新。“三权分置”的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得到了最高效的利用。

1.2.3 “三權分置”对德州市城镇化的影响。仅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经济发展水平与城镇化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而城市化发展又为“三权分置”下的经济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有关资料显示,德州市近年来的城市化发展水平一直在稳步提高,人均GDP也在城市化建设中有了显著的提高。土地转让结合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催生了大量的新兴的有关于农民的职业。“网上菜园”与时俱进,将闲散土地集中起来,采用机械化作业,网上售卖等新模式将“三权分置”带来的机遇充分的利用到了。

马斯洛需求理论提出,人们在满足了基本生理需求的同时也会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大规模集中作业可以很好的提高国家粮食储备量,同时为有需要的人提供“网上菜园”。由此可见,德州市人均GDP的提高和“三权分置”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时,农作物类的需求弹性较低,人们的收入水平的变更并不会为农作物的需求带来很大变化。未来农民这项职业将成为一种稳定保收的职业。

我国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是共同发展着的,第三产业的发展现状也值得我们对于农村“三权分置”做进一步思考。

1.2.4 农村宅基地与“三权分置”。2018年8月山东省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 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文件中多次提出了要将农村宅基地问题与“三权分置”结合起来,可见,“三权分置”对山东省的影响力之大。山东省素有齐鲁大地之称。齐鲁作为农业生产的“领头羊”自然要重视起来。

笔者根据走访的形式得出结论:德州市宅基地“三权分置”情况实行良好,农村人口对于“三权分置”下德州农村土地经营权转让现状相对满意。有关人员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农民的利益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农民的话语权更重了,在过去的时间里,农村宅基地难以用作商业化,而随着“三权分置”的实行,农村宅基地的巨大价值也被发掘出来了。

1.3 土地经营权的转让

土地经营权转让的过程中可以带来一定的收入,降低外出务工民众的负担。土地经营权含有很多权利分析,其中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是“三权分置”所实行的重点,另外的如同林权,以及四荒使用权等虽然也属于土地经营权的一部分但是并没有担任城镇化管理的主角,在土地商业化的过程中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是我们要研究的重点。

2 德州市“三权分置”模式带来的问题与思考

2.1 “三权分置”与德州市经济发展的关系

德州市经济发展目前还没有脱离农业发展,超过六成的民众仍以务农为主业或副业。“三权分置”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固定的宅基地与土地对农民的束缚,农民将土地转让出去获得利益的同时也获得了时间去工作,总而言之,“三权分置”降低了土地闲置的可能,加速了城镇化建设的进程。

2.2 德州市服务业协同经济发展

德州因为其地理位置与光照强度被誉为太阳城,这也是德州太阳能行业兴起迅速的原因之一,“太阳城”这一称号让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太阳城,还有农业。德州市农村发展可以借鉴九龙湾采摘园为代表的采摘园经济,可以逐步成为市里服务业的标志,农作物的产量标准可以放低进而将农作物种植的目的改为供游人采摘与观光了解。利用当地光照上的优势还可以开发大量农产品试验田,提高农民收益。

2.2.1 德州市现代农业。采摘园的出现为经济发展以及土地经营权转让带来了新思路,在大部分农民进城工作的时候将土地外包出去,“三权分置”的实现使得未进城工作的农民获得大片土地的经营权,兴办采摘园,同时为城镇上的农民增加一份可观的收入。德州市现代农业的发展其实和土地经营权转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可以用图2来表示此类关系:

如图2所示,“三权分置”推动的现代农业的发展是一项一举多得的舉措。

2.2.2 网红经济影响。个人看来“网红经济”与“眼球经济”属于一种信息的传播而不应该被主观的加上褒贬意味。网红经济与眼球经济是新颖性的延伸,当德州这个城市具有自己独特的特色之时我相信所谓的网红与眼球经济会在德州市得到真正的利用,以消费者带动现代服务业与经济发展将不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2.3 结合现代服务业对于土地经营权的看法

德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已经提上了日程,现代服务业最稀缺的并不是高级管理者,而是大量的基层服务人员,基层人员一般都来自村镇务工者。在企业看来进城务工者可以为企业带来很高的利润,是一种性价比很高的劳动力,在务工者看来自己可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两全其美。收取租金一直是一种一劳永逸的赚钱方式,农民务工的同时灵活利用土地经营权保障自身权益。

3 德州市“三权分置”与土地转让情况出现的问题及优化建议

3.1 存在的问题

结合上文分析可知,城镇化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三权分置”政策的实施,而“三权分置”在城镇化的进程上起到的推动作用也是很大的,二者互利互补,随着德州市城镇化共同前进。

“三权分置”的实施状况良好,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即合同签订问题以及法律意识的普及问题,根据调查,德州市仍有部分农民在签订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后不能维护自身权益而走向违法的道路,这也体现了文化水平与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3.2 优化建议

3.2.1 深入基层,彻底了解农民在土地转让活动中的问题。文化水平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一些问题,基层农民有很大一部分文化水平不高,在签订合同时极易引发问题,合同上签订的项目与当事人口头表达不一致会引起民事纠纷。我国扫黑除恶的同时,针对欠款不还的土地转让合同签订人也应当做出严肃的处理。

3.2.2 鼓励“职业农民”创业。随着时代的发展,鼓励农民进行土地转让,形成大片土地承包,方便利用机械化进行农业生产,农民不再以单个小地区的土地进行耕种,批量化的管理模式将日渐取代原有的“小农经济”。未来的农民不再是拿着镢头,扛着铁锹在地里工作,极大的可能是西装革履的在室内进行机器调控与人员配置,向规范化、企业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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