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化工企业提升安全生产能力的实施标准
2019-01-21本刊
江苏安全生产 2018年10期

严格化工企业安全准入条件
(一)严格执行“三个一律不批”的规定。一律不批新的化工园区,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
(二)保证建设项目主要工艺技术安全先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涉及工艺技术属于国内首次使用的,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精细化工建设项目生产工艺需要进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设单位应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可靠性论证报告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作为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的依据。
(三)建设项目采用技术装备稳定可控。流程化装置必须采用全流程DCS自动控制,按照相关标准设置安全仪表系统。成套设备设施必须定型可靠,不得使用国家明确的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生产装置、安全设施、特种设备以及所有原辅料,严把质量关,加强项目建设施工管理。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建设单位要组织技术力量全过程参与,充分辨识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将HAZOP分析结果用于建设项目设计过程。
(五)建设项目必须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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