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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扶志”相结合 助力贫困生早日“脱贫”
——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援助策略探析

2019-01-20严晓燕薛小霜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7期
关键词:助学金扶贫奖学金

严晓燕,薛小霜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资助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多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新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奖、助、贷、勤、减、补”多元化的高职院校学生资助体系。然而经济贫困只是其一,由此引发的心理贫困更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此可谓“双贫”。本文从贫困生家庭结构入手分析其心理困境的成因,探讨相应的援助策略,以达到“扶贫”“扶志”的双重目的,帮助他们彻底走出心理困境,步入正确的人生轨道,以促其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一、贫困生的成因与心态分析

(一)成因分析

高职院校在9月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的成因将学生分为不同的贫困类型。笔者在多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分析,将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成因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地域影响贫困型。这一类型包括低收入家庭、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等,这些学生基本都是来自农村或偏远山区,当地经济落后,交通不便,家长仅靠种田微薄的收入维持日常生计,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极度贫困者甚至难以保证基本的温饱问题。这部分学生在贫困生中的占比约为45%。

2.突发意外事件贫困型。这一类型包括残疾、因灾致贫、因病致贫等,这些学生的家庭原本经济条件属于一般甚至中等偏上水平,但因意外事件的发生,父亲或母亲或其他主要家庭成员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家庭突然失去了经济来源,或者因罹患某种重大疾病、遭遇发洪水、刮飓风等天灾时导致家欠外债,原本不算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不但没有收入,甚至还要偿还巨额债务,因而子女在学校不得不申请为贫困生。这部分学生在贫困生中的占比约为20%。

3.阶段性贫困型。这一类型包括下岗、多子女等,该类型的学生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岗,失去了工作的父母亲没有了薪水,更没有额外收入;或者家中姐妹众多,学杂费、生活费等较大的开销使整个家庭入不敷出。这部分学生在贫困生中的占比约为25%。

4.家庭成员变化贫困型。这一类型包括单亲家庭、孤儿,这类学生由于父母离异,自己跟随的一方无力承担其生活费学费,或者父母双亡,无经济来源而成为贫困生。这部分学生在贫困生中的占比约为10%。

(二)心态分析

如上所述,造成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复杂多样,有的是因为受地域经济的影响、有的是家庭变异造成的影响、有的是受突发事件的影响,而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家庭特征、不同的经历、乃至不同的心理特征都会影响贫困生面对困难时的心态。我们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贫困生的心态可以归纳概括为以下四种类型:

1.奋发图强型。这类学生能够认清并接受现实生活,他们很清楚自身的处境,且能够拥有良好的心态、上进心强,深知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改变现状,因而他们自我要求严格,学业精进,获得多项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以及竞赛奖,同时热衷于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锻炼自身能力,提升全面素质,个别突出者甚至会获得国家奖学金、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国家级省级荣誉。

2.表现平平型。这类学生有一定的自立意识,既不十分好强,又不过分自卑。他们生活简朴,消费水平尽量不超出自身能力范围,学习认真,成绩中等,除助学金外,也有不少学生能够获得中低档的奖学金。除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外,很多学生主动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以缓解自身经济压力。

3.心理障碍型。这类学生在贫困生中占绝大多数,但程度深浅不一。贫困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其在学识、眼界、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均逊色于非贫困生,这类学生不能正视自身的贫困,他们往往产生自卑、焦虑、孤僻等不良心理,因而导致其在学业、人际交往、能力锻炼等方面均受到一定的影响,甚至会出现考试不及格、沉溺于网络游戏等现象。

4.自暴自弃型。这类学生是贫困生中最亟需救治的学生。他们往往缺乏自主意识和能动性,或是自认为已经无法改变自身现状,因而自暴自弃,不做任何主观努力,经常缺课,甚至不参加考试,因挂科过多而不能顺利毕业;或是觉得他人对自己的帮助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因而不愿意申请助学贷款、不愿意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坐等学校的资助。

二、援助策略

贫困生由于其过重的经济压力而引起心理压力,可谓“双贫”,因而对他们的援助也应该从经济和心理两个方面入手,分别进行“扶贫”和“扶志”。目前高职院校资助育人体系中的“扶贫”工作已经相当成熟,但“扶志”工作仍属薄弱环节。

(一)“扶贫”工作——经济资助

1.高职院校经济资助体系现状

各高职院校基本均已形成了“奖、助、贷、勤、减、补”六位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基本实现了“决不让一个困难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诺言。

(1)“奖”,即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主要针对的是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因而资助对象并不仅仅是贫困生,也包括非贫困生。我们通过近几年的数据分析发现,获得高额奖学金的贫困生只占获奖学生总数的3%左右,获得中低等奖学金的贫困生也只占获奖学生总数的7%左右。因而总体来说,奖学金对贫困生的意义不大。

(2)“助”,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等。近年来,国家对国家助学金的投入力度越来越大,但在贫困生中的覆盖面也仅为60%左右,分为2000-4000元/年三个档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较高,5000元/年,但受助面小,仅有约10%的贫困生可以获得。学校助学金和企业助学金则要看各高职院校的投入力度及对校外资金的筹措,在助学金的总额度中所占比例不高。

(3)“贷”,指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很多高职院校只含有其中的一项)。这一资助模式主要是在诚信教育方面需要给学生进一步做好工作。

(4)“勤”,指勤工助学,这是学生通过付出劳动获取一定报酬的一种资助方式,包括校内勤工助学和校外勤工助学两种类型,本文所谈主要指校内勤工助学。勤工助学主要存在资金不足、岗位技术含量低等问题。

(5)“减”,即学费减免,一般包括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及孤儿,以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学杂费部分或全部减免。因对资助对象材料的审核、可信度判断的难度较大,各高职院校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投入力度也不均等,有的甚至已流于形式。

(6)“补”,指临时性困难补助,主要是为家中有突发情况的学生而设置的专项基金。这一资助形式的问题在于资助金较低,对于发生意外事故的家庭来说,临时性困难补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传统经济资助体系需加以改善

综上所述,传统的经济资助体系仍有可以改善的空间。第一,完善奖学金制度。在目前奖学金的基础上,为贫困生专设奖学金,用于奖励勤奋刻苦的贫困生,既可以起到助学作用,也能进一步激励贫困生的学习热情。第二,加大助学金投入力度。高职院校既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更多的费用用于学校助学金,也要想方设法获取政府、相关机构、校友会、企业等的支持,设立多项助学金。第三,进一步做好勤工助学工作。作为唯一的有偿性资助方式,勤工助学资助模块不但要保证资金、岗位设置的合理性,还应注重对学生自强自立、吃苦耐劳等精神的培养。第四,降低学杂费减免额度和提高临时性困难补助额度,从形同虚设的学杂费减免经费中拿出一定的额度用于临时性困难补助,以帮助真正有需要的贫困生,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第五,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工作。目前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已日趋完善,手续逐步简化,贫困生“应贷尽贷”。但有部分学生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故应做好诚信教育工作,促使学生按照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偿还本息。

(二)“扶志”工作——心理援助

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只是资助工作的基础,解决学生的精神贫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才是资助工作的深层目的和最终诉求。而很多高职院校对贫困生心理方面的关注不多、重视不够。应与经济资助双管齐下,方能从根本上做好贫困生的心理疏通和引导工作,提升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促其成人成才。

1.建立并完善贫困生的心理档案库

高职院校应建立贫困生心理档案库。每年9月各高职院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都会对大一新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而心理健康中心同时也会对新生进行心理筛查,双方可以整合数据,特别针对贫困生的心理状况建立档案库,并对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遇到负面事件时的应对方式、社会支持系统状况、心理资本状况等进行测试、调查、分析和总结,后期要结合其在校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表现,进行信息维护和跟踪辅导,以确保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能够在掌握贫困生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全面了解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为后期做好“扶志”工作打好基础。

2.做好心理咨询工作

高职院校对于新生筛查中问题比较严重的学生将会陆续安排约谈工作,但对于很多高职院校来说,心理健康专业教师有限,且课程多、事务多,一周之内只能拿出很少的时间对问题生进行约谈,往往是临近学期末才能彻底完成此项工作,可是对于问题生来说,很可能这一学期内其心理状况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变动,甚至可能会发生本可以挽回的事故,因而高职院校应及时改变这一现状。某学院针对这一情况,制定了《兼职咨询师管理办法》,鼓励持有心理咨询师证的教师参与心理咨询并给予一定的报酬,并确保在筛查后一个月内为所有问题生至少安排一次约谈工作,同时规定白天、晚间均需有人在心理咨询室值班,确保任何一名学生任何时间都可以进行心理咨询。这项政策切实服务了亟需心理咨询的学生,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不良事件的发生。

3.帮助贫困生改变理念,树立正确的贫困观

贫困生产生心理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其理念有所偏颇,缺乏正确的贫困观,极度自卑,具有过分自尊、自我封闭等特点,对于这部分学生,除进行心理辅导外,高职院校还应通过开设讲座、个人辅导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建立合理的理念,树立正确的贫困观,让他们意识到经济贫困只代表自己成长的环境,只是衡量经济条件的一个标准,“心理贫困”才是真正的贫困,因而要引导他们端正心态,正确认识产生问题的原因,应强大内心,进行自我调适,重新拾起追求理想和实现抱负的信心,通过自身的努力奋斗摆脱这种困境,从而达到心理和经济的双重脱贫。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贫困生的过往经历、心路历程更利于锻炼其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意志力,因而高职院校应教育贫困生化压力为动力,加强自主能动性,努力冲出这一束缚,使自己真正成人成才。

4.为贫困生开设相关心理课程,完善其人格

高职院校应针对贫困生的心理困境开设相关心理课程,以进一步减轻他们内心的矛盾和不安,缓解心理压力,提高其客观的自我认知、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等能力。除《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外,还可以开设《积极心理学》《幸福心理学》等课程,让贫困生通过对相关知识的吸取进行自我剖析,以进一步客观公正地看到自己的自卑、抑郁、焦虑等心理困境,并学会采取积极的压力化解方式,以进行自我调适与疏解。在此基础上,要采取相关措施,如对贫困生的自我激励能力训练、情感引导、人际交往指导、专业课程辅导等,激发贫困生的心理潜能,逐步引导贫困生树立信心,让其人格朝着有益于身心、完善自我的方向发展。

只有“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生的“脱贫”问题,帮助他们彻底走出心理困境、健康成长,力促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步入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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