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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相关问题讨论

2019-01-20刘雁翔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秦州杜甫

刘雁翔

(天水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天水741001)

杜甫流寓陇上,有诗《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 仅就诗题就事论事,杜甫和两当肯定有关联,这无可置疑。学术界争论的焦点在于——是间接关联还是直接关联,即此诗是杜甫凭空遥想而作还是实地探视而作,再说得白一点就是杜甫是否有两当之行。对此,古人、今人争讼不已,一直未有定论。拙文意欲就此问题做一梳理,以期对更好地理解本诗有所裨益。

一、《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及其编排

《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一诗是杜甫因思念老朋友两当吴郁而作,全诗如下:

寒城朝烟淡,山谷落叶赤。阴风千里来,吹汝江上宅。鹍鸡号枉渚,日色傍阡陌。借问持斧翁,几年长沙客。哀哀失木狖,矫矫避弓翮。亦知故乡乐,未敢思宿昔。昔在凤翔都,共通金闺籍。天子犹蒙尘,东郊暗长戟。兵家忌间谍,此辈常接迹。台中领举劾,君必慎剖析。不忍杀无辜,所以分白黑。上官权许与,失意见迁斥。仲尼甘旅人,向子识损益。朝廷非不知,闭口休叹息。余时忝诤臣,丹陛实咫尺。相看受狼狈,至死难塞责。行迈心多违,出门无与适。于公负明义,惆怅头更白。[1]149

本诗起首四句点明“江上宅”形势,人去屋空,所见唯有凄凉。“鹍鸡”以下八句想见侍御遭贬困境,浦起龙《读杜心解》解说:“想其贬所,而代揣其忧畏之情。”[2]73贬所让人丧气,故乡依稀梦中。“昔在”以下十二句说侍御遭贬之缘由,做事认真负责,辩冤招致灾祸。“仲尼”四句劝慰侍御随遇而安,所谓“既来之,则安之”。“余时”以下八句自责未能救助老友,真心检讨,披肝沥胆。和杜甫在秦州的怀人诗《寄李十二白二十韵》《有怀台州郑十八司户》《秦州见敕目,薛三璩授司议郎、毕四矅除监察;与二子有故,远喜迁官,兼述索居,凡三十韵》《寄彭州高三十五使君适、虢州岑二十七长史参三十韵》《寄岳州贾司马六丈、巴州严八使君两阁老五十韵》等都是一个路数,叙事抒情真切透彻,感人至深。

关于本诗的编排,宋代注本多编在秦州诗之内。如北宋王洙编《宋本杜工部集》,[1]149南宋黄希、黄鹤《补注杜诗》[3]第1069 册,140等。其具体位置紧排在《发秦州》之前。南宋蔡梦弼《杜工部草堂诗笺》在《发秦州》之前排列《别赞上人》,再之前就是《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4]第1307 册,126-127其他宋本或略有不同,但还是排在乾元二年(759 年)秦州诗之内。南宋赵次公《杜诗赵次公先后解》将本诗编在大历四年(769 年)潭州诗内,其理由如下:

次公曰:此篇旧在秦州诗下,合迁入于此。题盖言两当县人吴侍御宅在江上,而身谪长沙不得去也。诗云:“借问持斧翁,几年长沙客。”正言其客潭州矣。首云:“寒城朝烟淡,山谷落叶赤。阴风千里来,吹汝江上宅。”言寒城、阴风,则冬时;言落叶赤,则近秋末而涉冬初。详味诗意,吴侍御宅迁谪之因,为辩论良民不是奸细,以此忤权贵而得罪耳。首四句以秦地之时候景物言其宅在两当之江上,用引下段“亦知故乡乐”句。自“鹍鸡号枉渚,日色傍阡陌”,又以楚地之时候景物如此,而乃在长沙也。[5]1441

潭州,唐武德三年(621 年)由长沙郡改,州治在今长沙市。要言之,赵次公将《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编入潭州诗内,依据就是“几年长沙客”一语。貌似有理,实则欠妥。因为“几年长沙客”是用西汉贾谊贬长沙的典故,言吴侍御被贬这件事,并不言说其被贬之地在长沙。于此,我们下面还要论及。将《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迁入”大历四年潭州诗内,不能成立。

受宋人主流编排方式的影响,一些注杜名著如明代单复《读杜诗愚得》,清代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仇兆鳌《杜诗详注》、杨伦《杜诗镜铨》等也是将本诗排在《发秦州》之前①分别见单复《读杜诗愚得》,《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4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 年,第119 页;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9 年,第252页;仇兆鳌《杜诗详注》,中华书局,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668页;杨伦《杜诗镜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84页。。清浦起龙《读杜心解》认为本诗应是诗人由秦州南下经两当之后的诗作——“此系发秦州后所经,但不得混入纪行诗内。故先编此。”[2]73但不知如何是好,还是编在了《发秦州》之前。

也就是说,北宋以来,历代绝大多数注家认为本诗是杜甫流寓秦州时曾探访“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于是有这样的编排。

二、古人的注解

下面,我们列举宋代以来历代注家对杜甫两当之行的看法。

南宋黄希、黄鹤《补注杜诗》黄鹤补注:

鹤曰,江即嘉陵江,乾元二年秦州作。《九域志》:秦州西南至成州二百六十里,两当县在凤州城西,凤州亦西至成州二百七十里。殆是公自秦西至同谷时,道经两当,故作此诗。乾元二年十月也……[3]140

《九域志》即北宋王存的《元丰九域志》。其中心论点,诗是秦州所作,时间为乾元二年十月;因何而作,因为杜甫由秦州至同谷路过两当。这就有矛盾的地方,既然“道经两当,故有此诗”那么在秦州时尚未“道经两当”如何有诗?且“道经两当”只是注者的悬测之言,无论是今或古由秦州至同谷都没有必要“道经两当”。还有,杜甫《发秦州》之后的纪行诗均以所经地名为题,行经线路明晰,和两当没有任何干系。总之,自秦州至同谷,“道经两当”不能陈立。

明王嗣奭《杜臆》注:

公作诗时,侍御尚谪长沙,此过其空宅而思及旧事也。[6]109

主张杜甫去过吴郁空宅,至于何时何地去的,未作说明。

清代注释,一般是引《水经注》及《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等地理学著作解释两当的沿革及得名之缘由;再就是简介吴郁生平,还是不提杜甫何时何地去两当的事。而《杜甫详注》《读杜心解》《杜诗镜铨》尽皆引用《杜臆》作注,说明大家都同意王嗣奭关于杜甫到过吴郁空宅的观点。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加了一条按语:

按:诗中语郁乃以言事得罪,谪居两当者。《方舆》谓两当人,恐非。[7]252

《方舆》即南宋祝穆的《方舆胜览》。按语认为,吴郁非两当人,吴十侍御江上宅是吴郁的贬所。对此,《杜诗详注》已辩驳:

《方舆胜览》以两当为侍御家居之地,朱注以两当为侍御贬谪之所,二说不同。今玩诗题及篇中“故乡”句,当从地志为正。[8]669

那么现在看地志即《方舆胜览》是如何“正”的。其卷69凤州“人物”目说:

吴郁,两当人。为侍御史,以言事被贬,居家不仕,与杜子美交游。今杜集中有《吴侍御江上宅》诗。[9]1215

依此,大的方面,朱鹤龄注与《方舆胜览》并无不同,都认为杜甫访吴郁江上宅时,吴郁在宅,且和杜甫有交游。所不同者只是朱注认为吴郁是被贬在两当的,而《方舆胜览》认为是吴郁被贬之后,便辞官不做,在家里享清闲。杜甫有诗是因为他们交游。《方舆胜览》之吴郁条为钱谦益《钱注杜诗》完整吸收,[10]99说明钱也支持“览胜”的观点。

追溯旧注的源流,可以清楚地看到,注者都认定杜甫在秦州时去过吴郁宅,至于何时何地去的吴郁宅,说不清楚,间或悬猜而注,大多数避而不注。《方舆胜览》一条说得有鼻子有眼,但只是因诗猜解,其实并没有本诗以外可靠的资料做依据。吴郁“居家不仕”完全是读诗得出的推测结论。其实,既然犯了“罪”,被贬了,不去贬所,能像没事人一样在家中当寓公吗?诗中的“几年长沙客”、“亦知故乡乐,未敢思宿昔”、“失意见斥迁”不是很明确地说明吴郁去贬所了吗?朱注不足取,“胜览”也不足取。

三、今人的考证

1980 年代始,甘肃天水、陇南一些学者及杜诗爱好者就杜甫何时何地去两当提出了一些“具体”见解。也有学者主张杜甫压根儿就没有去过两当,本诗只是“遥想怀人”之作。兹按发表时间先后将这些观点做一简要罗列。

1.入蜀路上去过两当

1985 年出版的李济阻等《杜甫陇右诗注析》说:

今考杜甫离开同谷以后,是从现在的徽县、两当交界处(嘉陵江与永宁河、田家河会合地——合河口)沿嘉陵江而下入蜀的。这儿离吴郁江上宅(现在甘肃两当县西坡公社境内)较近,诗人很可能是从这里专门看望吴郁去的。(从当时的交通条件考虑,诗人在秦州居住期间专门去两当的可能性极小)。因此,这首诗似应定为赴蜀途中访吴郁两当故居的作品。[11]305

《杜甫陇右诗注析》是第一部将杜甫在今甘肃境内所作之诗单独分出来注析的专著,出版较早,影响较大,其观点具有代表性。书出版后,著者自己对以往的观点多有修正。认为“徽县、两当的一些杜诗爱好者”的看法更经近情理,杜甫是在入蜀之前移家栗亭之后去的两当。[12]102-103

2.寓居秦州时去过两当

1986 年孙士信发文《杜甫客秦州赴两当考——关于杜甫由秦陇入蜀线路的质疑》,提出寓居秦州时去过两当的观点,理由有三:一是古代注者将《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排在《发秦州》之前:二是杜甫在秦州时比较安闲,且对未能救助吴郁心中有愧,探访空斋能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和慰藉”;三是“秦州距两当走小路仅二百多里路”,往返用不了几天时间。[13]

2002 年高天佑发文《杜甫赴两当县路线杂考》,赞同孙先生观点,并推定杜甫秦州—两当之行的具体路线:秦州—皂郊堡—娘娘坝—李子园—徽县高桥乡—太白乡—两当(今杨店乡)。[14]238-239

3.暂住栗亭时去过两当

1994 年,梁晓明发文《杜甫自秦州入蜀迹补证》,提出在“发同谷”之后在栗亭短暂停留而后去两当的观点。

少陵又于乾元二年十二月一日率全家自成县出发,东行50 里来到徽县栗亭川暂住。于十二月初寄眷属于栗亭,单骑东去170里处的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探望吴郁扑空后返回栗亭,于十二月初翻越徽县西南30里处的木皮岭……[15]86

其中心论点是杜甫在十二月初入蜀途中在栗亭暂住,而后去两当探访吴郁江上宅,而后返回栗亭再由木皮岭南下成都。2009 年曹雁鹏撰文《杜甫由同谷县赴两当赴吴郁宅的可能性》,支持梁先生观点,并从路线上有可能性、时间上有可能性、时令物候上有可能性、《江上宅》诗的纪行写实性体现的可能性几方面做了补充论证。[16]108-109

4.根本没有去过两当

2008 年,李子伟发文《杜甫客陇赴两当县考辨》列举前人“去过”的观点辩驳之,提出没去过的六条理由,中心论点一是杜甫生活困顿的现实境遇使之毫无必要去造访一座遥远的空宅;二是杜甫《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诗中压根儿看不出去过两当县的痕迹。[17]118-124结论:本诗是杜甫在秦州寓居时的怀人之作,是思念老友的凭空遥想之作。

5.《唐代交通图考》之考证

说完了地方文史专家的论证,再引一段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的论证。

杜集各本秦州诸诗最后一首为《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此后即《发秦州》诗。如此编次,则以此诗为杜翁在秦州时所作。故《镜铨》云“时将赴同谷”。《详注》引鹤注“殆是公自秦州西至同谷时,道经两当,故作此诗。盖乾元二年十月也。”按两当在今两当县东三十五里,西北至秦州数百里,自不当列入秦州诗无疑;然杜翁自秦州至同谷,取上禄道,已见前考,绝非经两当,故鹤注亦非。盖公至河池,未即时南行入蜀,而曾因事枉道先东至两当耳。河池、两当皆在散关入蜀驿道上,详《通典所记汉中通秦州驿道》篇,故此诗当编《木皮岭》之后。[18]838

引文中所言《杜诗详注》所引“鹤注”即南宋黄希、黄鹤《补注杜诗》(或作《黄氏补千家集注杜工部诗史》)黄鹤之注释。严先生首先驳议“鹤注”,指出秦州至同谷“绝非往两当”①“鹤注”首创杜甫由秦州道经两当至同谷的观点,影响不小,一些传记、年谱之类的著作对此误说持支持态度,如四川省文史研究馆《杜甫年谱》等,见《杜甫年谱》,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58页。,而后提出杜甫南行入蜀“枉道先至两当”。关于“绝非往两当”本文前面就已论证,当然赞同其观点;对其关于《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列《木皮岭》之后们还是有异议。因为,由秦州至同谷,由同谷至秦州各十二首诗,系有计划的创作,似乎不允许“未来户”插入。

四、我的看法

关于《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一诗的核心问题——杜甫是否有两当之行,本诗是实地纪行之作还是怀人遥想之作,古人注释寥寥数语,多所分歧;今人研究也不甚踊跃,文章数量不多(作者多是甘肃天水、陇南学者),且多发表于论文集或内刊,论点还是多有分歧。究其原因:一是问题争论由来已久,难于定论;二是资料不足;三是外地未实地考察者不好介入争鸣。

对各家的论争,我们在列举叙述时已做过辨析,一些观点在此家辩难彼家时都否定过了。这里我们就不再介入具体纷争,径直提出对本诗的核心问题的几点看法并简述理由。

1.杜甫去过两当

一开始读《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我的感觉也是肯定没去过,理由很简单,杜甫一家生活无着,吃了上顿找不着下顿,哪来的精力和心力去数百里之外探访一座空宅,再者探访空宅意义何在。显然那是到了同谷之后睹物思人的遥想之作,或者是梦见老朋友在长安时闲谈中提及的江上宅了,于是笔之于诗。后来读此诗遍数多了、时间长了,感觉还是应该去过。应该是在寓居同谷、栗亭期间去过。基本观点:

一是杜甫虽则潦倒,但在同谷东面的栗亭寓居时相对安闲些,有沿故道即陈仓古道去两当的可能,从诗中看他对吴郁的贬谪很是内疚,访其江上宅兼含道歉之意。

二是诗中所描述的景色,如“山谷落叶赤”的山色,“阴风千里来”的凄凉,“鹖鸡号枉江”的鸟鸣等如不是亲临其境,凭空想象是想不出来的,想出来也不真切。还要强调一点,杜甫去两当是在“发秦州”之后,而非之前,这从杜甫纪行诗描写植物所反映的节序上也能看出来。杜甫《发秦州》言:“草木未黄落”,《同谷七歌》言:“木叶黄落龙正蜇”,二句与本诗“山谷落叶赤”比照,可简单推知——杜甫访吴郁江上宅的始发地和秦州无关,和同谷有关。“木叶黄落”、“落叶赤”盖因树之种属不同而颜色有别,实情是层林尽染,有黄也有红,而叶落则是同时。

还有,我们现在分析,诗人描述的吴郁的江上宅是空宅,吴郁被贬时杜甫还在朝,贬在何地,也应该知晓。但杜甫暂居栗亭之时有可能听到吴郁由放逐之地回到老家、吴郁家族在两当很有势力诸如此类的小道消息,促成了他的两当之行。说到底还是为了生计。

2.杜甫是在“发同谷”前在寓居栗亭时去的两当

实为杜甫去两当的时地问题,即杜甫何时何地去过两当。已有的“去过”的观点,多认为是“发同谷”后在栗亭暂住去的两当,或认为是途径河池(今甘肃徽县)实去的两当。即在南下成都途中去的两当。我的看法,杜甫是在“发同谷”前在寓居栗亭时去的两当。[19]125理由:

一是杜甫在流寓同谷期间,也曾在同谷东25公里处的栗亭留住。杜甫《发秦州》有句:“栗亭名更佳,下有良田畴。充肠多薯蓣,崖蜜亦易求。密竹复冬笋,清池可方舟。虽伤旅寓远,庶遂平生游。”极力赞美栗亭,说明杜甫在秦州时即已熟知栗亭,表达了对栗亭的向往之情。事实上,杜甫的第一寓居地是同谷县南凤凰台下万丈潭边的凤凰村,与此同时他还如乾隆《徽县志》言“往来栗亭、同谷间”,在栗亭留住。唐末成州刺史赵鸿《栗亭》诗提及杜甫留有以“栗亭”为题的诗作,北宋绍圣年间栗亭即建有杜甫草堂,都可证杜甫和栗亭大有关系。论证详见拙文《杜甫与栗亭及其草堂考》(《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

二是杜甫流寓同谷将近一月,“往来栗亭、同谷间”在栗亭留住时生活还没有完全处于困顿,相对比较安闲,有精力、心力作两当之游。

三是就“发同谷”之后的纪行诗看,杜甫大步流星、急匆匆赶路,丝毫看不出某地停留的意思。其“发同谷”之后纪行诗第4 首为《水会渡》,今地为徽县南虞关渡。诗有云:“微月没已久,崖倾路何难”,我在《杜甫秦州诗别解》为此“微月”做了一条注:

微月:据杜甫《发同谷县》自注,他本人乾元二年十二月一日陇入蜀。则知此微月乃是上弦月。白居易《六月三日夜闻蝉》有句:“微月初三夜,新蝉第一声。”以此为参照,我们是否可大胆推测,杜甫水会渡过江是在十二月初三!因为从同谷到水会渡按“山行有常程”赶路,正好可赶到嘉陵江边上的水会渡。[20]478-479

就是说杜甫在入蜀途中根本没时间途中停留,也就不可能去两当探访吴郁江上宅。

要之,杜甫“发同谷”之后在栗亭暂住或途径河池去两当的说法不成立。杜甫是栗亭暂住时去的两当,但应在“发同谷”之前,而不是之后。

3.《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应排在《凤凰台》之后《同谷七歌》之前

关于本诗的排序,古人也伤了不少脑子,想有所作为,如宋赵次公《杜诗赵次公先后解》有将其错误编入大历四年(769年)潭州诗内的做法,但从北宋王洙《宋本杜工部集》开始,绝大多数注家还是坚持不懈将《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排在《发秦州》之前,编在秦州诗内。今人作注,在否定古人编排之后有了新编法,如韩成武、张志民的《杜甫诗全译》,将其排在《凤凰台》之后,《同谷七歌》之前;[21]327萧涤非等《杜甫全集校注》将其排在《万丈潭》之后,《发同谷》之前。[22]1810这些都是很有益的尝试,将本诗排在《发同谷》之前的同谷诗内大方向是正确的。

我赞同韩成武、张志民的《杜甫诗全译》的排法,认为本诗排在《凤凰台》之后《同谷七歌》之前似更符合实情,拙著《杜甫秦州诗别解》就是如此编排。[20]410因为作《同谷七歌》时杜甫完全陷于绝境,无暇他顾,只有赶快离开此地,一走了之。无疑去两当应创作在此诗之前。

五、相关问题引申

本文主题是讨论杜甫是否有两当之行的问题,而对两当的沿革、吴郁的生平、两当和吴郁有关的遗迹及一些诗句注者或有误解,兹连带讨论之。

1.关于两当

两当县,北魏置,唐代治所在今甘肃两当县东三十五里杨家店。据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22 山南道三凤州,“两当县,中下。东至州五十里。开元户一千六十六。乡五……因县界两当水为名。或云,县西界有两山相当因取为名。”[23]568而据南宋祝穆《方舆胜览》卷134 山南西道二凤州,“两当县东抵京师,西抵益州皆三十六程,故曰两当。”[9]1214黄希、黄鹤《补注杜诗》对两当得名也有解释:“汉故道县,后魏置两当,以大散关与嘉陵地势险隘相当,故云两当。”[3]140西魏为两当郡治。隋属河池郡,唐属凤州。北宋至道元年(995年)移县治于广乡镇即今两当县治。元明属徽州。清雍正七年(1729 年)属秦州。今之两当县县名仍旧,属甘肃省陇南市。

2.关于吴郁

关于吴郁,可靠的资料很少。杜甫有两诗涉及,一是我们讨论的《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一是杜甫在成都时,吴郁和范邈过访,杜甫有诗《范二员外邈吴十侍御郁特枉驾阙展待聊寄此作》。还有就是清钱谦益《钱注杜诗》引唐《墨薮》说:“吴郁字体绵密,不谢当时。”[10]99北宋赵明诚《金石录》载:“第一千一百七十二,《唐梦真容碑》。吴郁,正书,(开元)二十九年六月。”[24]151

据现有资料,可为吴郁勾勒出这样一个小传。吴郁,唐凤州两当县人。天宝中为京兆府雍县蔚。至德二载(757 年),在侍御史任内被贬,上元二年放还。后升迁金部员外郎。善书法,有正书《唐梦真容碑》。

3.关于吴十侍御江上宅及其他遗迹

乾隆《直隶秦州州新志》卷2《山川》之“两当山水”目说:

琵琶洲,南三十里,其地洲渚迂回,人迹罕到,亦名‘枉渚’,杜甫‘鹍鸡号枉渚,日色傍阡陌’即此。”

又,其“古迹”目说:

侍御故宅,在县南嘉陵江上。

又,其“陵墓”目说:

唐吴侍御墓,在县南。

“秦州志”之外,我们再引几条两当旧县志有关吴郁的记载。乾隆《两当县志》卷1《志地第一》“园墓”目说:

唐吴侍御墓,县南。

又,卷3《志人第三》“列传”目说:

唐吴郁,邑人,善书法……初在凤翔,与杜子美善。子美客秦州,常往来其家。又,卷3《志人第三》“寓贤”目说:

唐杜甫……弃官客秦州,往来两当嘉陵江上,寓吴侍御宅。时侍御贬长沙,子美怀之,有“江上宅”诗。

乾隆《两当县志》有“琵琶洲”词条,但不提和杜甫有何关系。而言杜甫“常往来其家”“寓吴侍御宅”完全是想当然耳。道光《两当县志》也列“琵琶洲””词条内容完全因袭乾隆《直隶秦州新志》,则因袭乾隆。其卷2《山川》“唐吴侍御墓”目言:“在县南江陵江上,杜工部有诗。”关于吴郁和杜甫的记述,和道光《两当县志》大同小异,还是说杜甫“寓吴侍御宅”。追溯源流,《大明一统志》卷巩昌府“古迹”目有吴郁宅词条、“山川”目有琵琶洲词条,表述和《直隶秦州新志》、《两当县志》完全一致,说明其此州县志的说法至迟在明代即有。

两当县南20 公里西坡乡传旧有吴郁宅,民国时一度称吴郁乡。琵琶洲是由陈仓河与吴郁河交合,在与嘉陵江汇合而形成的一叶岛屿,形似琵琶,故而得名。2009 年两当县城广香河畔树立吴郁雕像一座。吴郁是两当历史上的最大的名人,地方志必载无疑,但吴侍御宅、吴侍御墓等遗迹皆是依凭附会《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说事,不必较真。

4.关于“持斧翁”与“长沙客”

“持斧翁”指吴侍御。唐人习惯将有执法权的御史称“持斧”,如唐皎然《送孙侍御游越》之“不知持斧客,吟会是何情”、张九龄《酬赵二侍御使西军赠两省旧僚之作》之“石室先鸣者,金门待制同。操刀尝愿割,持斧竟称雄。”、韦应物《送李侍御益赴幽州幕》之“儒生幸持斧,可以佐功勋”等。至于“斧”何以能代指侍御,这和古代的斧钺既有仪仗功用、也是权力和威严的象征相关。侍御是专司监察的,故以“持斧翁”指代吴侍御吴郁。

“长沙客”是用典,典出西汉才华横溢的贾谊被贬谪居长沙郁郁不得志的故事。旧注如王嗣奭《杜臆》以“侍御尚在谪长沙”注解“几年长沙客”,以为是吴郁贬谪长沙,这就大错特错了。而今人作注,受旧注影响,一些杜诗学名著如韩成武、张志民的《杜甫诗全译》、[21]328程冠明,孙愫婷《杜甫亲眷交游行年考》、[25]104萧涤非等《杜甫全集校注》[22]1811等,也是将“几年长沙客”坐实,认为吴郁被贬之地是长沙。这都大可商榷。

5.关于“上官权许与”

旧注或以为“吴之谪迁,为辨论良民,以此取忤权贵”,不确。许与:称许。“上官权许与”也就是上官掌握“许与”。“上官”两句是说吴侍御贬斥的直接原因,古今注家均含糊其辞、似是而非。实情应是如此,官场最难掌握的是一个“度”字,本事不大被人鄙视,本事太大惹人嫉妒。由“兵家”以下八句字里行间可看出,吴侍御能力超强、工作认真负责。但你表现太突出、太自作主张,问题就来了,那个永远英明正确的“上官”往哪儿搁,不整死你才怪呢!于是乎失“上官”之意,“上官”找茬儿、打黑报告,借朝廷名义将其贬出朝廷。注意,“上官”即吴侍御的顶头上司并非间谍,也不是他不辨黑白,要忍杀无辜。吴侍御之贬因为干好干坏完全是由有“权许与”的上官说了算,他干的太好了,威胁到上官的官位了,也就该贬了。俗言:干的不如站的,站的不如涮(妄发议论)的,此之谓也。从这个视角理解是应更符合原句本意。

六、小 结

关于杜甫是否有两当之行、何时何地去两当、如何去的,这些问题在没有新资料(似也不可能有)的情况下,不可避免类似无头案,“剪不断,理还乱”,有几种说法并存,很正常。但一点可以肯定,本诗也是《发秦州》《发同谷》一样的纪行诗,是寓居同谷、栗亭之诗,绝非寓居秦州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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