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愿性碳信息披露适应性研究
2019-01-13张琛蓉
中国市场 2019年34期

[摘 要] 随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稳健发展,在相关碳信息披露体系建立之前,碳信息披露仍将是一个热点问题。从自愿性碳信息披露入手,选取《CDP 2017中國气候变化报告》中积极回应的20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手工查阅上市公司年报、社会责任报告等相关资料,在统计分析其碳信息后,研究自愿性披露方式对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影响,指出强制性碳信息披露才是大势所趋,并为其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碳披露;自愿披露;强制披露;CDP
[DOI]10.13939/j.cnki.zgsc.2019.34.036
1 引言
自“巴黎协定”以来,全球气候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挑战。我国积极回应并作出突出贡献,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中国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举措。相较于其他国家碳信息披露的成熟体系,我国目前碳信息披露未形成完整体系,国家关于碳信息披露的相关规章制度屈指可数,碳信息披露相关体系标准亟待建立。2010年以来,CDP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通过对中国企业的环境信息进行调查问卷分析,以调查中国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情况。回应的披露企业从起初的9家到2017年已经上升到25家,从企业回复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大幅提升。当前我国碳信息披露主要还是以自愿性披露为主,大多数企业都是通过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等表外披露的方式来进行披露。文章着眼于自愿性碳信息披露,结合所涉及的20家上市公司报告,对其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进而对自愿性碳信息披露在我国的适应性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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