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光伏扶贫中的作用的探讨及建议
2019-01-13史见汝樊崇李世祥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35期
史见汝 樊崇 李世祥
摘 要:随着扶贫工作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政府的扶贫模式从解决指标式扶贫已经进入到发展产业惠农的层面。伴随着农村能源革命的浪潮,发展光伏产业,形成长效规模效益和脱贫长效机制,又是一道摆在时代发展中难题。通过河南省政府与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合作的实例,探究政府在扶贫模式中承担的角色,得出政府在其中的定位应当为资金的资助者、产业准入门槛的考察者、优秀企业的招募者、全过程的监督者和产业发展的引导者等。
关键词:光伏产业扶贫;农村能源革命;政府
中图分类号:F323;F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35-0015-03
引言
随着脱贫攻坚战进入尾声,政府的扶贫项目的关注焦点渐渐地从最开始的解决脱贫指标型扶贫,进入到重视由单个项目推动地方产业发展的产业扶贫。脱贫工作希望能够立足一个产业,带动一片群众,达到长久性的惠农,从而实现由简单的暂时性补助转移为长期的生产性帮扶。“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个中国传统谚语启示我们,扶贫工作要力争巩固扶贫成果的基础上,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扶贫产业中,实现长效化、产业化。
光伏扶贫是一种利用太阳能资源实现贫困地区低收入家庭增收,从而达到兜底保障的产业扶贫方式。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在2014年11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自2015年在全国六省市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作。……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