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在法学学科建设中的作用分析
2019-01-13牛玲捷
魅力中国 2019年41期
牛玲捷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一、法律图书馆的内涵与外延
目前对于法律图书馆的定义问题,业界还没有统一的概念。很多学者从研究的不同角度出发,对法律图书馆进行了定义和概括。比如于丽英从图书馆应具备的公共性角度出发,认为法律图书馆一般包括法学院校图书馆、研究院所法律图书馆、政府部门法律图书馆、律师事务所图书馆等,她强调图书馆的公共性[1]。曹明等学者从图书馆的专业性、专门性角度出发,认为法律图书馆应该囊括所有从事法律文献信息服务的图书馆[2]。田建设从图书馆的服务性角度出发,认为法律图书馆是指专门收藏国内外法律法规、法律科学文献为主,为国内立法、司法、法学研究人员与教学人员提供专业文献服务的专门性图书馆。笔者认为,法律图书馆应该既兼具图书馆的所有功能、突出法律特色,又能在大数据的背景下对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及时掌握法学研究动态,有针对性的提供服务。法律信息时效性比较强,在法律研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种法律信息的更新和查询能促进用户掌握法学研究动态、获取所需文献资源。优质的文献资源、及时准备的学科服务共同构建了法律图书馆的内涵。笔者在文中提到的法律图书馆,主要是指设置有法学学科,并伴随着法学学科建设而形成的院校专业图书馆。
二、法律图书馆的发展现状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大数据的应用和推广,高校图书馆的信息服务模式发生了根本变化,服务学科建设成为高校图书馆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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